工作十年沒有社保怎么補償(沒交社保勞動仲裁賠償一覽表)
在工廠十年沒買社保辭職有沒有補償
法律主觀:
根據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的單位為你們繳納了社會保險嗎,如果沒有繳納社會保險,不管你現在的情況怎么樣都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同時要求支付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2、如果你單位已經為你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那么根據你所說的情況,你不愿意改變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內容,單位就不應當改變,因為不管是改變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是勞動內容還是勞動條件等都應當與勞動者達成一致意見,才能夠變更,如果只是單方面變更是違法行為; 按照你所說的情況,逼得你辭職的話,應當獲得相應的補償,而你在辭職信當中應當說明辭職理由,再有就是單位給你下達的改變工作崗位的通知等,這就足以證明單位單方面變更勞動崗位,屬于單位的違約; 3、只要你手中有勞動合同以及你所掌握的職工手冊及你的調崗通知書等,就能夠申請勞動仲裁; 另外,現在找工作不容易,如果不影響你的報酬以及勞動強度等,建議綜合衡量一下,如果不是你已經打算另行就有并已經預定謀求了較好的職位等情況,建議還是慎重考慮一下,然后與人力資源部協商一下你的職位變動或者崗位變更問題。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在公司上班十年沒上保險怎么賠償
在公司上班十年了,肯定是可以列為資深員工了,但是有些人卻發現公司從來沒有給自己購買社保,自己也沒有去關注社保購買的信息,后來才發現公司這種違法行為。那么,在公司上班十年沒上保險怎么賠償?我詳細告訴你有關知識。
在公司上班十年沒上保險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需要補繳社保。
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投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有兩項:
一是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時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是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還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1.勞動者工作十年,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向社保局提出申訴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補繳社保,或者通過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社保的費用補償。參照《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勞動者離職后,也就是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發生勞動爭議的可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未交社保也是屬于勞動爭議,參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在公司上班十年沒上保險要爭取賠償,為對自己有利應該找律師進行指導。
公司十年沒交社保如何賠償
法律主觀: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因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如果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公司干了10年了沒有上社保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第一、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 沒有簽合同 ,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的雙倍工資。 第三、如公司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 支付經濟補償金 。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 失業保險金 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現你的情況描述不夠全面,如需具體咨詢或幫助,可與我聯系面洽。
工廠十年沒買社保怎么賠償
工廠十年沒給交社保的,賠償如下:
1、可以要求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2、如果勞動者因此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工廠不交社保建議如下:
1、與單位交涉或協商。如果工作單位不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員工可以向單位工會反映,請求工會出面與單位管理層進行協商解決;沒有工會組織的,員工代表可直接和公司高層進行協商和溝通;
2、提起勞動仲裁。與公司協商不能解決問題的,可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
3、提起訴訟。對仲裁結果不服,或是單位拒不履行仲裁決定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
綜上所述,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遭受損失的,勞動者還可以按照相關法規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勞動局都設有勞動糾紛仲裁庭。勞動局自收到員工的書面勞動仲裁申請書后,會及時的組成仲裁庭,并在60日內進行仲裁。這個仲裁類似了法院訴訟,需要雙方的舉證和辯證,最終由仲裁庭作出最終的裁定。對于勞動局的仲裁,企業有義務履行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十年沒交社保如何賠償
公司長期未正確繳納社保可能會產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如在職員工權益受損、用人單位責任擴大等。為了彌補繳納社保的損失,公司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賠償。本文將從法律規定、賠償方式以及實踐和案例等方面進行分析。
用人單位未及時為員工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并不合法。在涉事單位被發現時,將需要根據有關規定對社保款項進行賠償。針對這類違法違規行為,不同地區的法律法規存在對應的處理規定。其中,各省市社會保障局相關規定的賠償主要根據實際的欠費可涵蓋欠費加罰款和利息,以及損失賠償等內容。
并非所有的社保欠費程序都是相同的,通過不同地區和立法機構的社保法規可以了解到,重要的社保違規行為在賠償方面也存在不同的處理方式。在進行賠償前,還需要對社保政策進行全面了解、評估和落實,以彌補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產生的損失。此外,用人單位應要對以后的社保繳納進行全面管理和實施,以避免再次出現欠費情況。
如果公司長期未正確繳納社保,需要根據具體的法律法規進行賠償。在賠償時,需了解相關規定,進行相關業務操作,以彌補員工的社保權益和公司的合規性。在實踐中,需要引入切實的管理檢查措施以期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在公司干了十年主動辭職有賠償嗎 沒交社保
在中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到帶薪年假、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而對于在公司干了十年主動辭職的員工來說,是否有賠償與是否交社保都是一個關鍵的問題。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員工在公司工作滿十年且符合條件,公司應該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金額的計算公式為:月工資×工齡×1.5。因此,如果員工符合條件,公司應該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其次,對于是否交社保的問題,如果員工沒有在公司繳納社會保險,那么在離職時也沒有社保待遇可以領取。但是,即使員工沒有交社保,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員工的經濟補償。因此,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按照規定支付賠償金。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員工主動辭職,公司有權拒絕支付賠償金。但是,如果員工是因為公司的原因被迫離職,例如公司違反勞動合同,員工受到侵犯等,員工仍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
綜上所述,對于在公司干了十年主動辭職的員工來說,是否有賠償與是否交社保并沒有直接的關系。只要員工符合條件,公司仍然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當然,在離職前,員工應該與公司協商好相關事宜,避免出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