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后多久進行安置)
要拆遷了!梁溪主城連發2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涉及這些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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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梁溪區征補安置〔2022〕2號
(本公告為第1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據征收土地預公告(梁溪區征預告〔2022〕2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現將擬訂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廣博路(錫虞西路-廣澤路)工程,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無錫梁溪區廣益街道廣豐社區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擬征收無錫梁溪區廣益街道廣豐社區集體土地0.3882公頃(5.82畝),均為集體建設用地。
三、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
四、補償方式與標準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按《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無錫市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錫政發〔2020〕32號)的規定執行。
五、安置對象、方式及社會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農民的安置和社會保障按照《江蘇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蘇政發〔2021〕87號)的規定執行。不滿16周歲的安置人員不作為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鄉社會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補助費由無錫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規定足額支付。
六、其他事項
1、本公告在無錫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無錫梁溪區廣益街道廣豐社區范圍內進行公告,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它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
2、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截止2022年10月29日)提出,實名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意見最遲應于公告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提交地址為:無錫梁溪區學前西路2號(聯系人:倪立新;電話:85728783;郵編:214021)。以郵寄方式寄送書面意見的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書面意見應明確、具體,認為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以明示。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
3、如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雖未過半數但有部分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無錫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組織聽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4、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即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至無錫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崇安管理所(地址:人民東路311號崇文大廈9樓;聯系人:朱夢超;電話:82705717)辦理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附圖: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梁溪區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梁溪區征補安置〔2022〕3號
(本公告為第1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依據征收土地預公告(梁溪區征預告〔2022〕2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現將擬訂的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廣諧路(上馬墩路—民航支路)新建工程,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無錫梁溪區廣益街道尤渡社區、莫家莊社區范圍內。擬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擬征收土地現狀如下:
擬征收無錫梁溪區廣益街道尤渡社區集體土地0.41366公頃(6.21畝),其中農用地0.09488公頃(1.42畝),含耕地0.09488公頃(1.42畝);建設用地0.27838公頃(4.18畝);未利用地0.0404公頃(0.61畝);
擬征收無錫梁溪區廣益街道莫家莊社區集體土地0.04997公頃(0.75畝),其中農用地0.04039公頃(0.61畝),含耕地0.04039公頃(0.61畝);建設用地0.00958公頃(0.14畝);
三、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
四、補償方式與標準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按《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無錫市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錫政發〔2020〕32號)的規定執行。
五、安置對象、方式及社會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農民的安置和社會保障按照《江蘇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蘇政發〔2021〕87號)的規定執行。不滿16周歲的安置人員不作為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鄉社會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補助費由無錫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規定足額支付。
六、其他事項
1、本公告在無錫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無錫梁溪區廣益街道廣豐社區范圍內進行公告,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它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
2、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截止2022年10月29日)提出,實名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意見最遲應于公告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提交地址為:無錫梁溪區學前西路2號(聯系人:倪立新;電話:85728783;郵編:214021)。以郵寄方式寄送書面意見的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書面意見應明確、具體,認為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以明示。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
3、如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雖未過半數但有部分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認為確有必要的,無錫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組織聽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4、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即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至無錫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崇安管理所(地址:人民東路311號崇文大廈9樓;聯系人:朱夢超;電話:82705717)辦理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附圖: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政策速遞」山東濟南這里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已出
日前,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和吳家堡街道辦事處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東趙家莊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詳細內容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擬用于安置二區以東A-1地塊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吳家堡街道東趙家莊村土地,位于濟齊路以南、京滬高鐵以西,總面積0.7135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其中果園0.7135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20〕74號文公布的征地區片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涉及1個區片地價,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307.5 萬元/公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濟南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2000號)的規定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到東趙家莊村委會后,其具體分配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二)社保安置。社會保障補貼資金按照2萬元/畝標準由市財政部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21.4050萬元。由吳家堡街道辦事處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指導東趙家莊村委會組織召開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研究擬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并報槐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槐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安排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公告發布結束后5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槐蔭區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附件)作為補償安置依據。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辦事處、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槐蔭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聽證申請書送至槐蔭區經十西路29851號。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集體土地征收流程是怎樣的呢?
1、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應當同時載明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內容。
2、組織聽證。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聽證,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安置補償方案。
3、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一般以前期調查結果為準。)
4、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聽證會等情況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對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包括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一、制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程序
1、擬訂補償安置方案。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征地補償標準,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擬訂詳細方案,并由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隨后由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2、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市、縣人民政府對經過公告后的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審查,在關注和充分考慮到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后,進行批準,批準之后并報省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
3、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對經政府批準后的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組織實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個月內將有關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交付土地。
4、拆遷人擬定、報批、公布拆遷實施方案的程序.
拆遷人對規劃拆遷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環境及被拆遷戶的經濟條件等進行調查核實,全面掌握具體情況,分析拆遷工作中可能會出現的情況及走勢,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拆遷工作方法、確定拆遷期限。
征地拆遷的實施方案需要報區縣建委批準。
拆遷實施方案應當在區縣建委發布拆遷公告之日前(含拆遷公告發布當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政府征地拆遷需要有省級政府或者國務院的批準文件,如果沒有,地方政府就是違法的。在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補償標準是否合理,征地補償是否及時、足額的發放到失地失房農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補償后拆遷”的原則進行征地拆遷活動,如若沒有,都是違法的。
二、征地拆遷程序
1、用地單位(拆遷人)取得征地以及規劃等批準文件,然后經申請由區縣建委發布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公告
征地拆遷,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準征用集體土地的批復;
暫停辦理事項包括:
(1)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
(2)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
(3)辦理入戶和分戶,但因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伍轉業、經批準由外省市投靠直系親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等原因必須入戶、分戶的除外;
(4)核發工商營業執照;
(5)房屋、土地租賃;
(6)改變房屋、土地用途。
2、拆遷人擬定、報批、公布拆遷實施方案
征地拆遷的,實施方案報區縣建委批準。
拆遷實施方案應當在區縣建委發布拆遷公告之日前(含拆遷公告發布當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3、拆遷人向區縣建委申請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申請時,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準文件、規劃批準文件、拆遷實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遷補償資金的證明文件。
區縣建委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
4、區縣建委審核發證,并發布拆遷公告
區縣建委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應當在拆遷范圍內發布拆遷公告。
拆遷公告主要內容:房屋拆遷許可證批準文號、拆遷人、工程名稱、拆遷范圍、搬遷期限等。
區縣建委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應報市建委備案。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協議內容:
(1)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應當包括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式等內容。
(2)實行房屋安置的,協議應當包括安置房屋地點、安置房屋面積、差價及結算方式、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式等內容;期房安置的,還應當明確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內容。
(3)另行審批宅基地安置的,協議應當包括地上物補償、新批宅基地地點、面積、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式等內容。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后,被拆遷人應將原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交給拆遷人,由拆遷人移交房地權屬管理部門。
6、如果在公告的搬遷期限內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區縣建委裁決
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超過項目拆遷總戶數的40%的,區縣建委在受理拆遷人裁決申請前,應當組織聽證。
裁決可復議、訴訟。
7、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屆滿被拆遷人拒絕搬遷的
屬于征地拆遷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區縣建委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自復議、訴訟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行政強制法》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前,應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即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8、拆遷期限(1年+6個月)
房屋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期限最長為1年。拆遷人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未完成拆遷的,應當在期限屆滿15日前向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區縣建委申請延期,延期不超過6個月。
9、拆遷結案
拆遷人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整理并妥善保管拆遷檔案資料,在完成拆遷后1個月內向區縣建委移交拆遷檔案資料并辦理有關手續。
三、國家征地補償安置費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各地賠償標準不一,具體參考當地補償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 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包含哪些內容
1)房屋拆遷四至范圍、總戶數、總建筑面積(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分別單列)
2)非居住房屋補償安置標準
3)拆遷農民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
4)互換產權商品住房坐落、市場單價
5)土地使用權單價
6)拆遷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價格補貼金額(含易地新建村民住房)
7)符合易地新建村民住房條件的新建房屋的土地坐落位置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第二十二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網上的資料。
德州這21個村莊拆遷安置補償方案來了
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
安德街道孫家洼村等14個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陵征補公告〔2022〕3號
根據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決定,為陵城區城鎮建設的需要,擬征收安德街道孫家洼村、雨淋店村、佟寨村、時樓村、邊臨鎮閆莊村、馬才村、邊二村、糜鎮糜鎮街村、徽王莊鎮徽王莊村、于集鄉張西樓村、付家廟村、后張村、王杠村、鄭家寨鎮鄭家寨社區村集體土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和安德街道、邊臨鎮人民政府、糜鎮人民政府、徽王莊鎮人民政府、于集鄉人民政府、鄭家寨鎮人民政府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安德街道孫家洼村、雨淋店村、佟寨村、時樓村、邊臨鎮閆莊村、馬才村、邊二村、糜鎮糜鎮街村、徽王莊鎮徽王莊村、于集鄉張西樓村、付家廟村、后張村、王杠村、鄭家寨鎮鄭家寨社區14個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F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批次擬征收土地地塊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擬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上述地塊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德州市陵城區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1〕542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征收地塊一位于安德街道孫家洼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3348公頃,其中:
農用地0.3170公頃(耕地0.2470公頃、農村道路0.0124公頃、溝渠0.0576公頃);
未利用地0.017公頃(鹽堿地0.0178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二位于安德街道孫家洼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9092公頃,其中:
農用地0.9092公頃(耕地0.4190公頃、農村道路0.0256公頃、溝渠0.4646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三位于邊臨鎮閆莊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9064公頃,其中:
農用地1.9064公頃(耕地1.8625公頃、農村道路0.0278公頃、設施農用地0.0161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四位于糜鎮糜鎮街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1780公頃,其中:
農用地1.1780公頃(耕地1.1344公頃、農村道路0.0436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五位于徽王莊鎮徽王莊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8548公頃,其中:
農用地0.8548公頃(耕地0.7502公頃、農村道路0.0331公頃、溝渠0.0146公頃、園地0.0569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六位于徽王莊鎮徽王莊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1450公頃,其中:
農用地0.1450公頃(耕地0.0155公頃、農村道路0.0043公頃、園地0.1252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七位于徽王莊鎮徽王莊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3084公頃,其中:
農用地0.3084公頃(耕地0.2627公頃、農村道路0.0188公頃、園地0.0269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八位于徽王莊鎮徽王莊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0190公頃,其中:
農用地0.0190公頃(園地0.0190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九位于徽王莊鎮徽王莊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1604公頃,其中:
農用地0.1604公頃(園地0.1604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十位于于集鄉張西樓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3234公頃,其中:
農用地0.3234公頃(耕地0.3048公頃、農村道路0.0186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十一位于于集鄉張西樓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1614公頃,其中:
農用地1.1614公頃(耕地1.1614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十二位于于集鄉張西樓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1448公頃,其中:
農用地1.1448公頃(耕地1.1448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十三位于于集鄉付家廟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4362公頃,其中:
農用地1.4362公頃(耕地1.4333公頃、農村道路0.0029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十四位于于集鄉付家廟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1332公頃,其中:
農用地0.1332公頃(耕地0.1284公頃、溝渠0.0048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十五位于邊臨鎮馬才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6398公頃,其中:
農用地1.6398公頃(耕地1.5630公頃、溝渠0.0768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十六位于安德街道雨淋店村、佟寨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3186公頃,雨淋店村面積0.2356公頃,其中:
農用地0.2356公頃(耕地0.2316公頃、農村道路0.0040公頃);
佟寨村面積0.0830公頃,其中:
農用地0.0830公頃(耕地0.0794公頃、農村道路0.0036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十七位于安德街道時樓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0326公頃,其中:
農用地1.0326公頃(耕地1.0326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十八位于安德街道孫家洼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9782公頃,其中:
農用地1.7114公頃(耕地1.4243公頃、農村道路0.0631公頃、溝渠0.2240公頃);
未利用地0.2668公頃(鹽堿地0.2668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十九位于于集鄉后張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8312公頃,其中:
農用地0.8312公頃(耕地0.8312公頃、農村道路0.0002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二十位于于集鄉后張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4278公頃,其中:
農用地0.4278公頃(耕地0.4278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二十一位于鄭家寨鎮鄭家寨社區。征收土地總面積0.2746公頃,其中:
農用地0.2746公頃(耕地0.2746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二十二位于安德街道雨淋店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4820公頃,其中:
農用地0.4820公頃(耕地0.4820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二十三位于安德街道雨淋店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8512公頃,其中:
農用地0.8512公頃(耕地0.8512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二十四位于邊臨鎮邊二村。征收土地總面積4.1846公頃,其中:
農用地4.1846公頃(耕地3.4864公頃、溝渠0.0002公頃、園地0.6980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二十五位于于集鄉王杠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0234公頃,其中:
農用地1.0234公頃(耕地1.0234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二十六位于于集鄉王杠村。征收土地總面積0.3098公頃,其中:
農用地0.3098公頃(耕地0.3098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魯自然資發〔2020〕74號)公布的德州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II、III級區片,I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96萬元/公頃,II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90萬元/公頃。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德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19號)的規定執行。
本次擬征收土地不涉及農村住宅、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
四、安置意見
經與安德街道孫家洼村、雨淋店村、佟寨村、時樓村、邊臨鎮閆莊村、馬才村、邊二村、糜鎮糜鎮街村、徽王莊鎮徽王莊村、于集鄉張西樓村、付家廟村、后張村、王杠村、鄭家寨鎮鄭家寨社區村委會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調地安置。由安德街道、邊臨鎮政府、糜鎮政府、徽王莊鎮政府、于集鄉政府、鄭家寨鎮政府和安德街道孫家洼村、雨淋店村、佟寨村、時樓村、邊臨鎮閆莊村、馬才村、邊二村、糜鎮糜鎮街村、徽王莊鎮徽王莊村、于集鄉張西樓村、付家廟村、后張村、王杠村、鄭家寨鎮鄭家寨社區村委會征得村民同意,擬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土地進行調整。
(二)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到安德街道孫家洼村、雨淋店村、佟寨村、時樓村、邊臨鎮閆莊村、馬才村、邊二村、糜鎮糜鎮街村、徽王莊鎮徽王莊村、于集鄉張西樓村、付家廟村、后張村、王杠村、鄭家寨鎮鄭家寨社區村委會后,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征地補償安置費的具體分配方案。
(三)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 1.5 元/畝標準,在征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社會保障補貼525.7980萬元。由德州市陵城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安德街道孫家洼村、雨淋店村、佟寨村、時樓村、邊臨鎮閆莊村、馬才村、邊二村、糜鎮糜鎮街村、徽王莊鎮徽王莊村、于集鄉張西樓村、付家廟村、后張村、王杠村、鄭家寨鎮鄭家寨社區村(居)委會研究制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安排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公告發布結束后5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為準。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結束前書面向德州市自然資源局陵城分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聽證申請書送至德州市自然資源局陵城分局。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1.《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和《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
聯系人:丁德生 聯系電話: 6121388。
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
于集鄉付家廟村等7個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陵征補公告〔2022〕4號
根據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決定,為陵城區城鎮建設的需要,擬征收于集鄉付家廟村、安德街道孫家洼村、劉玉臺村、邊臨鎮西于架村、孫連娥村、鄭家寨鎮鄭家寨社區村、宋家鎮宋家村集體土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和于集鄉人民政府、安德街道、邊臨鎮人民政府、鄭家寨鎮人民政府、宋家鎮人民政府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德州市陵城區于集鄉付家廟村等7個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F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批次擬征收土地地塊1、2、3、4、5、6、7擬用于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上述地塊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德州市陵城區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1〕542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征收地塊一位于于集鄉付家廟村。征收土地總面積2.4028公頃,其中:
農用地2.4028公頃(耕地0.3686公頃、農村道路0.2180公頃、溝渠1.4141公頃、坑塘水面0.4021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二位于安德街道孫家洼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7.0528公頃,其中:
農用地14.0738公頃(耕地13.3861公頃、農村道路0.5666公頃、溝渠0.1132公頃、有林地0.0079公頃);
未利用地2.9790公頃(鹽堿地2.9790).
本次征收地塊三位于于集鄉付家廟村。征收土地總面積2.3830公頃,其中:
農用地2.3830公頃(耕地2.2866公頃、農村道路0.0564公頃、溝渠0.0400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四位于邊臨鎮西于架村、孫連娥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9470,
西于架村0.7414公頃,其中:
農用地0.7414公頃(耕地0.4643公頃、農村道路0.0208公頃、溝渠0.0942公頃、有林地0.1621公頃);
孫連娥村1.2056公頃,其中:
農用地1.2056公頃(耕地0.8700公頃、農村道路0.0607公頃、溝渠0.0897公頃、有林地0.0546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五位于宋家鎮宋家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2820公頃,其中:
農用地1.2820公頃(耕地0.5753公頃、有林地0.7067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六位于安德街道劉玉臺村。征收土地總面積2.9812公頃,其中:
農用地2.9812公頃(耕地0.0671公頃、農村道路0.0499公頃、溝渠1.4487公頃、有林地1.4155公頃)。
本次征收地塊七位于鄭家寨鎮鄭家寨社區。征收土地總面積0.5558公頃,其中:
農用地0.5558公頃(有林地0.5558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魯自然資發〔2020〕74號)公布的德州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II、III級區片,I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96萬元/公頃,II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90萬元/公頃。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德州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19號)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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