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時效中斷(刑事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法律規定)
刑事過了訴訟時效還能起訴嗎
訴訟時效過了之后還是可以起訴的。
訴訟時效過后當事人失去的是案件的勝訴權并非訴訟權。
但是對方有可能提出訴訟時效超期的抗辯,這時候債務就有可能轉化為自然債務,全靠個人信用來決定是否償還。
喪失勝訴權后原債務轉化為自然債務,也就是說法律不再予以強制力保護,只能靠個人的信用以及道德來約束,但是例外的情況是如果債務人重新確認了自然債務,那么這種確認是受法律所認可的,自然債權人可基于這種新的確認重新請求法律保護。
刑事立案是否中斷訴訟時效
法律主觀:
1.起訴。即權利人依 訴訟 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 訴訟時效 因此而中斷,并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2.請求。這里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這一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認諾。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基于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并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產生 訴訟時效中斷 的效力: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二)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三)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 欠款 本息的; (四)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關于期間、送達、財產保全、開庭審理、調解、中止訴訟、終結訴訟、簡易程序、執行等,以及人民檢察院對行政案件受理、審理、裁判、執行的監督,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刑法訴訟時效中斷的四種情形
法律分析:(一)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脫逃的;(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什么是訴訟時效,過了訴訟時效產生什么法律后果
刑法追訴時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規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已經超過《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已經被追究了刑事責任,該案件應當予以撤銷。根據《刑法》第87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第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第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第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第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