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欠款人多久能要回來錢(起訴欠款人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別人欠我錢起訴后多久可以拿到
法律分析:欠錢起訴一般多久追回欠款沒有具體規定,需要看案件的進展。法院接受起訴材料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應該在七天之內立案,如無特殊情況,原告起訴材料完備的,交納訴訟費后當天就能立案。如果是簡易程序,法院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應該審結;如果是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應該審結。 法院的判決生效后,如果債務人不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欠錢不還起訴什么時候才能拿錢回來
法律主觀:
欠錢不還起訴能把錢要回來。欠錢不還債權人起訴后債務人就需要按照法院的判決書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債務人完成還款義務。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后,債務人未按照上述文書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不還起訴要多久才能拿到錢
2年。
如果起訴,當事人勝訴,債務人履行判決,當事人能拿到錢。如果不履行判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欠款起訴多久能要回錢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欠錢通過訴訟追回錢款的期限,具體民事審判案件的期限需要根據案件本身的情況進行確實。如果雙方對欠款等所有事項無異議,當時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支付令屬于快速爭議解決機制,從申請到強制執行大概需要一個月時間。如果通過正常的訴訟程序追回欠款,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最快也需要2、3個月的時間。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只有在6個月內作出判決均是合法的。如果對方提出上訴,可能需要更久的時間才能強制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與其同級的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