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行政處罰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呢)
過了行政訴訟時效如何補救
法律主觀:
行政訴訟時效已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查證后屬實為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且無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如果已經立案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法律客觀: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處罰決定書過了時效怎么辦呢
法律主觀:
雖然說過了時效就不會處罰了,可是也不承認行為是合法的,依法做人,依法做事,才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做對了,法律會保護你,但做錯了,法律也會不留情的治你。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七條 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當場收繳的罰款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并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行政處罰追訴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行政處罰追訴期限已過的話就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十一條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
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
法律對違法行為未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為實施法律,可以補充設定行政處罰。擬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應當通過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并向制定機關作出書面說明。行政法規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補充設定行政處罰的情況。
行政行為確實違法但過了時效
法律主觀:
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有時效。 《 行政處罰法 》中規定的時效是指:對違法行為人的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追究行政責任,給予 行政處罰 的有效期限。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的。
行政處罰已過強制執行期限怎么辦
法律分析:如果已超過期限,那只能找被執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動履行。如果對方不履行,那只能是失去了勝訴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間為兩年。申請執行是小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