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超過訴訟時效如何補救(行政訴訟超過訴訟時效法院如何處理)
行政訴訟超過訴訟時效怎么辦
法律分析:行政訴訟時效是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效期限,超過了這一期限,則當事人喪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行政訴訟時效的規定,既是為了有效保護行政機關管理活動的效率,也是為了及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行政案件超過起訴期限的如何處理
一、行政案件超過起訴期限的如何處理
1、行政案件超過起訴期限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是消滅了權利人享有的勝訴權,即權利人喪失了獲得法律強制保護的權利。但是,超過訴訟時效不會消滅當時人的起訴權,當事人還是有權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二、訴訟的流程是什么
訴訟的流程如下: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
3、起訴受理;
4、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5、開庭審理。
行政訴訟超過五年的怎么辦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上雖然明確規定了行政訴訟的訴訟時效,一般在知道該行政行為作出后的六個月內處理,但對于超過這一期限的,如果雙方可以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且繼續履行義務的,那么也是可以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而定。超過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則當事人喪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訴訟時效屆滿,導致權利人的勝訴權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強制保護。但是,權利人基于民事法律關系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實體權利)仍然存在,所以,義務人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后自愿向權利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人仍然有權接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一百五十三條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