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流程詳細步驟(民事糾紛起訴流程和費用)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和費用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 1、當事人準備好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 交通事故起訴費用: 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法律客觀:
《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交通事故處理上訴程序是什么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人傷法院起訴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傷人起訴流程可以準備好訴訟狀及相關事故證據材料,向肇事方所在法院提交材料,等法院立案后,會公布開庭時間地點。經過法院庭審后,擇機公布判決結果。
交通事故人傷法院起訴流程:
1、收到責任認定書后,在交警給出的時間內不予起訴的,也沒有達成調解意見的,交警將肇事車輛放車。
2、收到責任認定書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同時要全保全查封對方車輛,以保證將來的執行。特別是傷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一段時間的,或者手術治療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門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查封車輛。
4、法院開庭,可能構成需要傷殘鑒定的,向法院提交鑒定申請。
5、鑒定結果出來后,或者治療基本結束后,法庭開庭審理,判決。
6、受害人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傷人的起訴流程可以先準備好訴訟狀及相關事故證據材料,向肇事方所在的法院提交材料,等法院立案以后,會公布開庭的時間地點。經過法院庭審以后,擇機公布判決的結果。
交通事故傷人法院起訴的流程:
1、收到責任認定書后,在交警給出的時間內不予起訴的,也沒有達成調解意見的,交警將肇事車輛放車。
2、收到責任認定書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同時要全保全查封對方車輛,以保證將來的執行。特別是傷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一段時間的,或者手術治療的。
3、法院立案以后,向交警部門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查封車輛。
4、法院開庭,可能構成需要傷殘鑒定的,向法院提交鑒定申請。
5、鑒定結果出來后,或者治療基本結束后,法庭開庭審理,判決。
6、受害人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訴訟的程序
法律分析::一、起訴: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3、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4、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上訴:上訴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并按規定交納上訴費,5日內法院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二審審理維持原判改判發揮重審宣判后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如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二審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立案流程
交通事故立案方式如下:
1、受害人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以及證據;
2、法院對起訴進行審查;
3、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進行受理;
4、對符合符合起訴的案件進行立案。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訴狀;
2、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3、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系的證明;
4、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互關系的證明;
5、證明雙方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怎樣的呢?
在我們生活中,隨著車輛的增多,發生交通事故是很常見的,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時,雙方無法通過協商處理的,通常都會走上訴訟程序。那么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怎樣的呢?這方面的知識很多人不太了解,接下來就由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怎樣的呢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怎樣的呢?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是多久嗎?
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涉及的處理時限主要有以下幾種:
1、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事故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20日。對拒絕或無力預付搶救醫療費用的,暫扣車輛不超過2個月,特殊情況需延長扣車期限的,經辦案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可延長1個月。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3、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4、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30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15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6、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有異議的,可在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申請書后30日內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7、對交通事故的尸體進行檢驗或者鑒定后,公安機關應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10日內辦理喪葬事宜。逾期不辦理的,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尸體由公安機關處理,逾期存放尸體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三、交通事故責任方不肯賠償怎么辦呢?
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責任方拒絕賠償,作為受害方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維權。
1、訴訟的話需要去交警隊,復印對方駕駛證,行車證,以及保單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體情況,確定案件的被告方。
2、起訴的時候需要傷者身份證,交通事故認定書,起訴狀,以及對方的駕駛證,行車證,保單等復印件信息。
以上就是由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怎樣的呢的相關內容,我們從中了解到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責任方拒絕賠償,作為受害方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維權。這方面的知識有點復雜但也是比較重要的。
交通事故怎么走訴訟程序
交通事故 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 一審 普通程序`簡易程序` 二審程序 `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主要應用一審普通程序,現介紹如下: (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 訴訟 的,應向法院遞交 起訴狀 ,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 立案 ;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 答辯狀 ,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 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三) 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 證人 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 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交通事故常有發生,涉及到的雙方利益問題也變得更加透明,事故雙方應擔資第一時間確認各自的損失情況再確定受否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車輛駕駛員在駕駛的過程中也應當遵守交通規則,為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著想,以免帶來慘不忍睹的嚴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