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戶死后土地補償款歸誰(五保戶死后土地補償款歸誰低保戶)
五保戶去世后財產國家收回嗎
五保戶去世后,財產和土地該怎樣處理呢? 五保戶去世后,土地肯定由村集體收回,財產由繼承人繼承。五保戶去世,土地肯定由村集體收回,財產由繼承人繼承,但是,這里邊還有一些差別。我們先來說一下土地。土地分兩種,一個是承包地,一個是宅基地。
承包地中的耕地肯定由村集體立即收回,這個沒有一點問題。但是如果承包地中有林地的話,村集體還不能立即收回。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林地上的樹木屬于個人財產,即使樹木已經成才,但砍伐還需要取得林業部門的許可。而且《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所以,五保戶去世后承包地中的耕地由村集體立即收回,但林地由繼承人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接下來我們再說宅基地。
五保戶去世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沒有了,所有權應該由村集體收回。但是因為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公民個人財產,繼承人繼承了房屋,根據房走的原則,也就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不過,這個繼承的使用權是有限制的,可以將房屋賣給同村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戶,如果不愿出售,不能對房屋進行翻新修繕,待房屋不能居住時由村集體收回。
五保戶的存款等其它財產這個就不用說了,肯定由繼承人繼承。五保戶繼承的一些思考可能在許多人的認識中,五保戶就是無兒無女,這個認識其實不全面。絕大部分情況下,五保戶都是無兒無女,但有些五保戶也是有子女的,只是子女沒有贍養能力,這個是政策規定。
關于農村五保戶我再熟悉不過了?;钪臅r候吃、住、醫療等由政府養著,政府還給監護人一定的照料護理費,去世了政府也給一定(我們這里是6000元)喪葬費。五保戶在世的時候其兄弟姐妹侄子侄女等不聞不問,甚至許多平時領取照料護理費,但真住院了卻以各種借口不去護理照料,一切都是政府負擔,兄弟姐妹侄子侄女憑什么繼承?
五保戶死后土地歸誰
一般情況下,農村的土地屬于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是可以進行承包的,但是要本村的人才可以,那么如果是五保戶,死后土地應該歸誰繼承。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五保戶死后土地歸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之規定:集體組織對“五保戶”實行“五?!睍r,雙方有扶養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扶養協議,死者有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要求繼承的,按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處理,但集體組織有權要求扣回“五?!辟M用。
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薄掇r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笨梢?,法律對是否允許繼承人繼續承包,是以承包土地的不同而作出的不同規定的,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當中,承包經營不發生繼承問題。
另外,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睆恼氐男再|來看,農村居民享有的只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仍屬集體所有,在農村居民本人及其同住親屬死亡或不再使用該宅基地且宅基地上的房屋已不復存在時,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自然消滅?!睹穹ǖ洹穼Υ俗髁藢iT的規定,即“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成員的,歸所在的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林地承包經營權如有遺贈協議,受遺贈人可以承包期內繼承承包林地經營權,如沒有遺囑繼承,應該由其所在的集體組織收回,其他的承包經營不發生繼承問題。三是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不在遺產繼承范圍內,五保戶死亡后,自應該歸其所在集體的組織所有。四是在《民法典》上規定來說,五保戶的侄子、侄女人等不屬于法定的繼承人范圍,如果沒有遺囑繼承,侄子、侄女不能主張進行遺產繼承。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對于農村“五保戶”的遺產應該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我國農村集體組織對“五保戶”實行“五?!?即保吃、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療和保死后安葬)時,雙方訂有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
(2)農村集體組織與“五保戶”未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死者有遺囑繼承人或者法定繼承人要求繼承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處理,但集體組織有權要求扣回“五?!辟M用。
(3)“五保戶”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或者喪失繼承權的,如果其生前為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遺產歸集體組織所有,如果死者生前不是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則遺產歸國家所有。
(4)對“五保戶”生前有過一定扶助的人,可以在遺產分配中給予適當的照顧。
五保戶死后土地歸誰繼承
法律主觀:
五保戶死后土地歸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贍養老人舉措的、有關系的家庭可以成為審批對象,無審批對象的交由村里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自由安排,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建筑物全部歸公。
法律客觀: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第六條 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五保戶死后土地歸誰確權
在五保戶去世之后其他承包的農用耕地以及農村的宅基地都將會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
在五保戶去世之后其他承包的農用耕地以及農村的宅基地都將會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子,可以由法定繼承人繼承該房屋,同時繼續使用宅基地。
宅基地糾紛的情況如下:
1、土地管理部門違法審批引起的宅基地糾紛;
2、未經土地管理部門審批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建房手續用地建房,侵犯了集體或相鄰關系人利益引發的糾紛;
3、爭占宅基地以外的集體空閑地引發的糾紛;
4、建房戶私下調換宅基地引發的糾紛;
5、用地建房影響相鄰關系人利益引發的糾紛。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五保戶死后土地歸誰
法律分析:在五保戶去世之后其他承包的農用耕地以及農村的宅基地都將會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八條 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依法批準占用耕地,以及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設施等建設項目經依法批準占用耕地的,分別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建設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钣糜陂_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開墾的耕地進行驗收,確保開墾的耕地落實到地塊。劃入永久基本農田的還應當納入國家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嚴格管理。占用耕地補充情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個別省、直轄市需要易地開墾耕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五保戶死后,土地歸誰所有?
五保戶死后,不管是誰安葬,土地都是屬于村集體的,村集體有權分配給任何人。
法律分析
五保戶是農村五保供養制度的供養對象,主要包括農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但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包括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孤兒為保教。五保戶是無兒無女的,所以承包的土地是沒有共有人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五保戶在去世后,其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沒有共有人,所以土地和宅基地是歸農村集體組織所有。生產組也是村集體組織的一個部分,如果村集體組織同意了,生產組是有權利收回五保戶的土地和宅基地,并重新將五保戶的土地和宅基地分配給村里的人。如果五保戶有法定的繼承人或者是遺囑繼承人的,就要按照遺囑繼承或者是法定繼承,因此如果五保戶生前和自己的侄子簽訂了相關的協議,會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繼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村民對土地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所以土地的所有權仍然歸集體所有,因此合法繼承人只能繼承在基地上的住房,而不能繼承宅基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關于農村五保戶死了以后,土地被征用了,賠償款歸誰所有?最好能給出相關法律政策作支撐。
賠償款歸村集體組織所有。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四、關于遺產的處理部分”規定:
55、集體組織對“五保戶”實行“五?!睍r,雙方有扶養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扶養協議,死者有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要求繼承的,按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處理,但集體組織有權要求扣回“五保”費用。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關于遺產的規定: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其中不包括土地。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于集體土地的規定:
第八條
集體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由村農業生產合作社等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可以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
從土地的性質來看,農村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仍屬集體所有。因此,賠償款歸村集體組織所有。
擴展資料:
農村五保戶供養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第六條 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第七條 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應當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因年幼或者智力殘疾無法表達意愿的,由村民小組或者其他村民代為提出申請。
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的,在本村范圍內公告;無重大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參考資料來源:法律法規信息庫-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五保戶的征地補償款歸誰
一、五保戶的征地補償款歸誰
1、五保戶的征地補償款歸本人所有。如果被征用的屬于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的,集體經濟組織還應調整相應土地給其承包或者對其喪失承包經營權進行進行補償即支付一定的土地補償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五保戶的辦理流程是什么
五保戶的辦理流程如下:
1、由申請人自愿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
2、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會對申請人進行審查;
3、村委會對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表送鎮民政科 審批;
4、鎮民政科對申請人進行審批;
5、村委會與申請人簽定五保供養協議,由鎮民政科發給五保戶供養證;
6、從簽定供養協議后,根據各村委會的實際情況和五保戶的個人意愿,實行集中或分散供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