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土地征收補償款2023標準(國家土地征收補償款2023標準是多少)
農村土地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
2023年農村土地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拆遷的具體流程:
1、調查核實
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并上門大量核實;
2、逐戶走訪
拆遷人應成立拆遷小組,對所有的被拆遷人逐戶走訪,全面進行宣傳接觸,了解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愿望;
3、編制拆遷計劃
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以及國家、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規定,及時編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確定拆遷時間、拆遷步驟和拆遷形式;
4、申請拆遷
拆遷人持有關的國家批文、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申查批準并領到拆遷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拆遷;
5、發出拆遷公告
拆遷許可證一經批準發放,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6、簽訂協議
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于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愿、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協議經雙方同意,可送拆遷主管機關備案和公證機關公證;
7、實施拆遷
被拆遷人搬遷后,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實施拆遷。
綜上所述,房屋拆遷安置補償,一般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方式,如果拆遷的房子是國有土地上建房,根據規定: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租用憑證、房屋租賃合同計戶,由拆遷人按戶進行補償安置。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廣西征收土地補償標準2023年
法律主觀:
1、 土地補償費 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 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各地一般都有具體的青苗補償辦法。可在本網站搜索。 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我們可以看出廣西的征地補償越來越完善。其政策主張同地同價,使農民享有同樣的補償,這樣能夠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同時也能夠很好的維護農民的利益。且廣西對于土地附著物的補償也在不斷的完善,能夠很好的是人們的利益不受損失。
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
法律主觀:
拆遷補償標準如下(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備注: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第十九條規定,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因此,在政府實施土地征收和拆遷補償安置的過程中,只要違背“給予被征收人公平補償”這一基本原則,即可視為違法,被征收人應該果斷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合理補償。
法律客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3年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等補償費用。各項具體的補償標準金額由當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確定。
近年來,國家征收農民的土地越來越多,農民們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征收土地補償標準主要是針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進行補償,那么具體的補償標準接下來我將為大家進行詳細介紹。
一、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8條的規定,征地補償有五大塊,即: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二)對于這五項費用的分配:安置補助費、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征地人的,土地補償費給村集體。
(三)但給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也不是就歸集體所有、被征地人一點都得不到了:土地補償費由村集體統一分配,具體如何分要經村民代表大會決定,但在分配時,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權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給被征地人另行調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給被征地人一些款項作為補償、而沒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給所征地的土地補償費。
二、最新土地管理法規定征地如何補償
(一)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草案規定,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二)先補償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三)明確征地應按市場價格補償。根據草案,征地補償不再按以往的土地產值為標準計算。土地補償標準既考慮原有用途年產值因素,又要綜合考慮土地區位、供求關系、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各類因素,特別是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著住的補償,則應當遵循市場原則。最終補償目的要達到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的效果。
(四)草案將補償內容由三項改為五項。在現行“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和青苗地上附著物補償”基礎上,把住宅從地上附著物中單列出來,并新加了社會保障的補償。
(五)在住房保障方面。將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城市規劃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
(六)社保方面。將在補償資金中增加社保補貼資金,記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七)草案還對征地程序作出原則性規定。必須依照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程序”,并明確,“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和實施征地。
(八)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補償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權國務院就征地補償安置制定具體辦法。依據現行《土地管理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過國家向農民征地,成為國有土地后再轉入市場。失地農民往往無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觀上形成了政府與民爭利的局面。
(九)如果對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補償標準作了修改,具體會提高多少征收補償?征收補償應該會提高到現在補償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將征收補償提高10倍,農民一畝地能拿到60萬的征收補償。
農村集體土地或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復雜很多,包括城鄉接合部、鄉鎮、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體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也就是說,一畝地一般征收補償不超過6萬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補償不足100塊錢。
(十)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草案將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修改為: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照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程序,給予公平補償,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與社會保障費用,農村村民住宅補償,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十一)未來,土地管理法還可能進行更多的修訂,改革后農民可稱為農村集體土地交易的主體,通過稅收調節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為地方財政收入。
征收土地補償的標準是各地因實際情況不同,或者因為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標準可能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查詢自己地區的征地補償標準。
國家征地補償標準2023
2023國家征地補償標準如下:
1、產權調換的補償標準,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即采取產權調換方式的補償標準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其中,償還面積與原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計算結構差價,償還面積超過原面積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償還面積不足原面積部分,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度結算;
2、貨幣補償標準,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度計算,實行貨幣補償的,應由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法定評估機構對被拆除房屋進行評估,以評估價格作為計算依據。
拆遷的法律程序如下:
1、在政府作出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
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
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
5、物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
6、強制執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
綜上所述,有關部門進行拆遷應當向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補償,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拆遷,出具相應的文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河南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3
2023河南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按照綜合地價安置補助費和社會保障費進行補償。
根據《河南省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進行補償標準。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應當按照同地同價、公平合理、及時足額的原則給予補償,維護被征收土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1、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執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社會保障費。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至少每三年調整一次并予以公布。
2、征收的集體土地屬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屬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村民小組;屬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鄉(鎮)集體經濟組織。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助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支付和使用,依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誰有權征收土地:
1、縣級以上的政府需要征收土地。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占用土地的,省轄市、縣(市)人民政府對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征收、統一開發、統一按項目供地。具體工作由省轄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2、被征收土地的權利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利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
(1)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辦理登記的,不列入補償范圍。
(2)省轄市、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3)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報批程序和審批權限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執行。
(4)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省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著物不予補償。
綜上所述:不管征收的是河南農村地區的土地,還是其他地區的土地,縣級以上的政府,在實施征地行為之前、或者是征地行為之前,需要按照現行法的規定,向被征收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金。此類補償金的數額,與土地被征收之前原本的用途直接相關。
【法律依據】:
《河南省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應當按照同地同價、公平合理、及時足額的原則給予補償,維護被征收土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執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社會保障費。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至少每三年調整一次并予以公布。
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3年
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3年如下:
1、土地補償費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青苗補償標準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征收土地補償計算公式如下:
1、土地補償費的計算標準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準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3、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助費補償的計算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一般按市場價格進行補償)。
征收和拆遷的區別如下:
1、內容不同
(1)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運用國家強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將一定范圍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轉為國家所有權,并依法對被征收土地的原權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發包人、承包人、轉包人等)給予補償的活動;
(2)城市房屋拆遷是指為了實施城市規劃、舊城區改造,運用國家強制力,組織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對原房屋權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出租人、承租人、轉租人等)給予補償、安置的活動。
2、實施部門不同
(1)土地征收的具體實施部門是各級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
(2)房屋拆遷的具體實施部門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3、法律程序不同
(1)國家建設征收土地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規中關于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規定;
(2)城市房屋拆遷適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
4、適用范圍不同
(1)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適用范圍是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
(2)城市房屋拆遷的適用范圍是國有土地。
5、行為所指向的標的不同
(1)國家建設征收土地指向的標的是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
(2)城市房屋拆遷指向的標的是房屋。
6、法律后果不同
(1)國家建設征收土地導致的法律后果是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消滅;
(2)城市房屋拆遷導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遷房屋所有權的消滅以及房屋產權的等價調整或者價值的交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土地出讓金征收標準2023
土地出讓金征收標準2023如下:
1、個人住房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2、已購公有住房(含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按規定允許轉讓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10%收取。已購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以市場價購買的部分在進入市場時,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
3、由政府統一實施的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如屬于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或拆遷安置房按市場價購買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
4、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補辦出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50%收取。
土地出讓金計算標準如下: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出讓地和劃撥地的區別具體如下:
區別一:性質不同
劃撥土地是在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無償取得的,一般不設定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但卻有一定的限定條件,比如不得轉讓、出租和抵押。
出讓土地是國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與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區別二:使用范圍不同
劃撥土地屬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目前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也均以劃撥方式取得。
區別三:取得方式不同
土地劃撥: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劃撥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土地出讓:商品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地產轉讓時,必須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審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區別四:權利義務不同
劃撥的土地不得進行轉讓、出租和抵押;出讓的土地使用權人具有法定規范內的處置權,可進行轉讓、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讓和土地劃撥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同。
區別五:期限不同
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讓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
區別六:房屋類型不同
劃撥土地一般為公益事業用地或回遷房、經適房等建設用地;而出讓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讓和土地劃撥在房屋類型上是存在著一些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