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間律師可以做什么(刑事拘留請律師要多少費用)
特邀律师

刑事拘留期間律師可以會見嗎
法律主觀:
在刑事拘留期間,律師是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的。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在會見的同時,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還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拘留階段律師能做什么
法律主觀:
當事人在被刑事拘留的階段時,律師的會見申請若通過則可以對其進行探視。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 證據 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期間律師會見起什么作用
法律主觀: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時,只要律師認為有必要,隨時可以與看守所進行預約。
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是第一次訊問之日起,便可以委托辯護律師。
受委托的律師只要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偵查階段的辯護人只能是律師。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應當被監聽。
刑事拘留提供法律援助律師做什么
刑事法援工作中的律師辯護工作主要有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代理當事人從事刑事辯護、會見當事人,了解具體案情,為提供咨詢和取保候審、庭審時向法庭提出當事人無罪或者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代理刑事案件,在自訴和公訴案件中,代理舉報、指控犯罪等。
一、刑事法援工作中的律師辯護工作主要有哪些?
1、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代理當事人從事刑事辯護;
2、與當事人簽訂刑事辯護委托代理協議書;
3、會見當事人,了解具體案情,為提供咨詢和取保候審;
4、調查和和收集與案件相關證據,為當事人進行辯護;
5、庭審時向法庭提出當事人無罪或者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
6、代理申訴案件,代為準備申訴材料和再審立案,并參加再審案件的辯護;
7、代理刑事案件,在自訴和公訴案件中,代理舉報、指控犯罪;
8、接受相關企業或者國家機關以及各種社團法人的聘請,進行預防犯罪、刑事風險防控培訓。
二、法律援助的對象和范圍
(一)法律援助的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規定:
1、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
(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2、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二)援助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離婚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11、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事實上,有法律援助機構派出的律師和我們花錢所聘請的律師的辯護工作完全都是一致的,法律援助機構的辯護律師并不因為是無償的就對含糊對待辯護工作。律師所有的辯護工作都是側重于以法律為準繩替犯罪嫌疑人提出中肯的辯護意見,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請法律援助的。
在刑事拘留期間可以請律師嗎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公安司法機關采取刑事拘留的,人身自由會受到限制,為了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其家屬或者本人是可以委托律師進行辯護的。有的朋友就會疑惑,在刑事拘留期間可以請律師嗎?下面,我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一、在刑事拘留期間可以請律師嗎
1、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這項權利,偵查人員在訊問時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律師。
拘留屬于強制措施的一種,所以一旦被拘留,就可以盡快請律師幫忙。
2、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那么,到底哪些案件屬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呢?
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質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也就是說,案件本身的客觀情況、犯罪涉及的有關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案件等,也有些案件的具體情況可能會涉及國家秘密,如犯罪嫌疑人是因涉嫌間諜罪而被采取強制措施,由于這類犯罪屬于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一種犯罪,具體案情可能涉及國家秘密,所以,屬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實踐中還應當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都一律不允許聘請律師,而是要由偵查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批準。
二、律師在偵查階段能做些什么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幫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法律規定,解釋有關法律問題。律師提供法律咨詢,不能理解為僅僅宣讀法律條文或者對法律條文本身進行解釋,也不能理解為僅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問題,對與犯罪嫌疑人有關的法律問題,不論其是否向律師提出,律師都有責任提供幫助,如告知其應有的訴訟權利及有關法律責任等。
2、代理申訴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部門訴說冤情、進行申辯,控告偵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的行為等。律師代理申訴、控告,需經犯罪嫌疑人同意,但對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不能申訴、控告,或者因受威脅不敢申訴、控告的,律師也可以主動為其申訴、控告,以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3、對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期間可以請律師嗎?
很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的第33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是有權委托辯護人的。在這里值得關注的是在偵查階段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那么刑事拘留期間是可以請律師的,而且越早聘請律師將會對犯罪嫌疑人越好。因為涉及到刑事方面的追訴的話,犯罪嫌疑人是處于被動以及恐慌的狀態的。那么在刑事拘留的階段的律師可以為犯罪嫌疑人作出如下五點的幫助:第一,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是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的。第二,辯護律師可以代理申訴控告。第三,辯護律師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第四,辯護律師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情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第五,與犯罪嫌疑人會見以及通信。因此,律師就可以通過以上的法律服務做到如下幾個要點:第一,可以安撫犯罪嫌疑人,讓他消除恐懼。第二,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讓他知道自己所處的位置與角色,能夠合法有效的依據法律來保護自己第三,律師能夠及時的去跟偵查機關、檢察院保持溝通,然后就這個案件給予相應部門更加中肯的法律意見,從而更有效地幫助到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第一階段律師該怎么做
第一,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告知家屬的關懷,給予心理上的安慰;第二,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給他分析案情和權衡利弊,幫助他對案件有系統正確的認識,緩解因疑惑帶來的不安;第三,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與之核對案卷材料所述的情況是否屬實,找出案件中的疑點或矛盾之處。在偵查階段,律師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獲取相關重要的信息,根據案情幫助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或者通過幫助犯罪嫌人對案情有清晰的認識,爭取立功機會,爭取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刑事拘留期間聘請律師有什么作用呢?
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程序的初期,也是刑事證據尚未固定并形成完整體系的時期,這段時間偵查單位會頻繁提審嫌疑人,不僅給嫌疑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同時也會從嫌疑人的口中獲取指控證據,尤其是獲取有罪證據,那么在刑事拘留期間律師主要做的工作有如下幾項:
1)及時會見嫌疑人,了解案件情況,并梳理案件信息及法律,讓嫌疑人對案件本身心中有底。
2)會見時輔導嫌疑人如何與辦案單位相處,尤其是保護自己合法權益,避免被偵查單位誘供、騙供甚至刑訊逼供。
3)會見時告知其享有的權利,如享有核對筆錄以及有權要求添加、更改筆錄內容、拒絕簽字等權利,部分嫌疑人享有聘請翻譯的權利,嫌疑人有權申訴、控告的權利,嫌疑人有權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的權利,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等權利。
4)會見時對嫌疑人進行心理疏導,告知家屬在關心他,避免嫌疑人過于焦慮或緊張而影響口供真實性或影響其身體健康。
5)向辦案單位溝通、了解案件情況,進一步核實案件相關信息。
6)提出法律意見,包含不構成犯罪、罪輕以及罪名問題的法律意見。
7)為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
親戚刑事拘留,律師能做些什么???
刑事拘留,法律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護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并依法為嫌疑人做無罪辯論。
偵查階段,一般是指偵查機關立案偵查(刑事拘留)開始至案件偵查完畢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止。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往往被羈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師和辦案人員以外,包括家屬在內其他人員均不得會見。律師在偵查階段介入案情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幫助,能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幫助:
1、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通報家屬及親朋好友的關切,緩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緒,給與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環境、社會地位、心理壓力遽然改變,很多人無法忍受,窮困之下,發生一些不該發生的事。
2、律師會見犯罪嫌人,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講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關法律知識。讓犯罪嫌疑人對所面臨的困境有個清醒的認識,知道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
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從犯罪嫌疑人處了解到其無罪或者罪輕的犯罪線索,幫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證據的工作,必要時可申請司法機關調取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證據,為以后的成功辯護做準備。證據隨時都有滅失的危險,一時的不慎,將可能導致有利的證據的永遠也無法取到。
4、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訊逼供的發生。盡管我國的法制環境在日漸向好,但是刑訊逼供的現象還時有發生,甚至發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殘致死的慘劇。如果發生刑訊逼供的事,有律師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訴、控告,從而有效地防止或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
5、律師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可以幫助犯罪嫌疑人正確地認識自己的行為,便于爭取立功的機會,從而減輕處罰。
6、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根據案情幫助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從而很好的化解危機;
7、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律師還將增加詢問在場工作,以更好的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