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欠錢不還政策(2023年欠錢不還的法律新規定)
債務糾紛2023年新執行辦法
欠錢不還一直是社會中的一個問題,而2023年新的執行辦法將對此進行管理。新的執行辦法主要是對《民事訴訟法》和《執行程序法》的修改和補充,在債務追索和執行過程中增加了部分保障措施。
具體來說,新的執行辦法規定了以下三點:
1. 增加宣告失信人的制度,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或裁定的債務人將采取宣告失信等措施;
2. 執行程序中增加自愿履行機制,在案件進行過程中,對自愿履行債務的債務人給予優惠;
3. 修改查封扣押等措施,以充分保障債權人的法定權益,同時規范執行程序的質量和效率。
總之,這些新的執行辦法將促進債務追索和執行過程中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將直接影響到欠錢不還的行為。
2023年欠錢不還新規定是怎樣的?
欠錢不還新規定是根據《民法典》第667條當中明確的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的合同,除此之外對于借款的形式和內容也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相關內容都在《民法典》當中有所體現。
一、欠錢不還新規定是怎樣的?
欠錢不還新的法律規定有: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二、欠錢不還起訴后還不還錢怎么辦?
1、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債務人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債務人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欠錢不還的話,是利用我國新頒布實施的《民法典》來進行規制的,并且在《民法典》當中,對于欠錢不還的處理方式以及具體的借款形式借款要求有規定。
欠錢不還2023年新規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欠錢不還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對方既不還錢也不支付利息,那么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勝訴后再申請強制執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欠錢不還新的法律規定有: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2023年欠款新規定
欠錢不還的法律新規定是其中在《民法典》第667條和668條以及相關的法律條文當中的,也就是說借款人在訂立借款合同的時候,應當按照貨物人的要求提供相關的一些業務狀況和財產狀況。
一、欠錢不還的法律新規定是什么?
欠錢不還新的法律規定有: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二、欠錢不還起訴后還不還錢怎么辦?
1、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債務人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債務人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以上內容就是欠錢不還的法律新規定了,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遇到了欠錢不還的話,一定要注意通過合法的方式來解決,最常見的一種方式就是通過訴訟的方式,但是也需要了解,在借錢的時候就應當打下借條,防止對方反悔。
欠網貸無力償還2023年新規出來了
欠款無力償還2022新執行辦法 一、《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 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 二、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 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 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根據數據顯示,截止到2019年,我國居民負債總金額達到200萬億,人均負債達到14萬。讓我國一下子從儲蓄大國變成了負債大國。而導致這一局面的主要因素包括物價高、超前消費流行、創業貸款需求大等等。就好比說貸款買房,分分鐘欠下百萬貸款和利息,需要長達十幾年甚至數十年去償還。按理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今年新規發布,有幾類欠債可以不用償還。
民間借貸欠錢不還2023新執行辦法
法律主觀:
民間借貸的欠款不還的,對于執行應當是債權人根據生效的法律判決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023年最新立法欠債不還怎么辦
2023年最新立法欠債不還怎么辦
一、最新立法欠債不還怎么辦
1、可以與其協商,協商不成的,起訴追究其違約責任。
2、欠款屬于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是一般不會坐牢承擔刑事責任的,例外只有兩種情況,如果債權人去法院起訴債務人,法院判決債務人如期給付欠款,債務人沒有履行生效判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確實沒有能力給付,可以對債務人進行司法拘留,一般不超過十五天,如果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相關法律規定
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替代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第五百八十二條 【瑕疵履行違約責任】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慨斒氯丝梢约s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三、欠錢不還請律師劃算嗎?
首先講沒必要請律師的情況:
1、欠款金額小于或等于2萬左右,沒必要請律師。這里考慮的是律師費用的問題,大多數律師收費都是基礎費用5、6千+按財產一定比例收取,可能有出入但是大體上不會差很多,如果花這么多錢就為了追回兩三萬,沒必要。(實在不懂怎么處理的,你可以付費咨詢,也就幾百塊)
2、已經起訴過了,但是執行不到財產。老賴名下沒財產請律師也不可能憑空幫你弄出財產來,所以別再花費錢請律師了。
3、沒有做好付費的心理準備,不建議請律師。很多第一次請律師的朋友都會被高昂的律師費嚇一跳,通常以為律師費只要幾百塊就能解決。但事實是最基本的代理費都要幾千,所以如果經濟實力不夠的就別想了。
接下來講可以請律師的情況:
1、與上面相應的,如果欠款金額高于3-4萬是可以請律師的。
2、異地起訴,不方便去法院的,可以遠程委托起訴地的律師代理。雖然都說可以在原告地起訴,但是很多法院依然不受理,這時候就有必要請律師了,特別是人還在國外的。
3、想節約時間成本的可以請。畢竟大家都沒打過官司,一些資料該怎么準備是毫無頭緒的,如果請了律師的話可以交給律師處理。
4、沒有老賴身份證信息可以委托律師調取(有其手機號碼的情況下)。不過你也要考慮清楚有沒有必要,因為律師調取身份證信息也可能收取2~3千。
2023老賴欠錢不還最新政策是什么
碰到不還錢的老賴,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追討債權:
1、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 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并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2、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后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并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3、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符合申請條件的,債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4、訴訟解決。當事人通過上述途徑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5、向人民法院申請將老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老賴進行信用懲戒。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第二百二十二條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2023欠錢不還新政策
2023年欠錢不還新規是:
1、一般情況下,如果被執行人沒有按時執行法定義務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在作出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裁定后,法院會先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接著,人民法院會在被執行人需要履行的法定義務的范圍內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2、根據規定法院有權采取執行措施,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欠錢不是否還會坐牢需要依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具體如下:
1、借貸糾紛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嫌刑事責任,更不會坐牢;
2、如果涉嫌刑事責任,比如涉嫌詐騙罪等,那么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也不是一回事,的確承擔了刑罰后依然不可以回避民事責任;欠債不還要坐牢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債務人借錢不還,債權人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后,債務人依舊置若罔聞,拒不還錢。此時,債權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并申請強制執行,假如債務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但前提是,在執行期間,債權人需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有財產而不還錢的有力證據;
(2)信用卡惡意透支。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惡意透支”。假如持卡人惡意透支額度超過1萬元,將被認定為“數額較大”,一旦銀行向法院起訴,將會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借錢不還型詐騙?!敖桢X不還”型詐騙,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通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比如:借款人以經濟困難為由,利用他人的信任,騙取他人錢財,這種以借貸之名,行詐騙之實的行為應當被定性為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罪】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借錢不還怎么辦最新規定2023
借錢不還可以發出還款的通知,然后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肢伍第六百七十五條的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兆漏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族饑爛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