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單位不確認工程款(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
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給項目部違法嗎
法律主觀:
施工單位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施工任務后,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定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方和承包方。如果不付款是由于發包方自己的原因導致的,那么發包方沒有理由不支付工程款,否則構成違約。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發包方以實際施工人人沒有對公賬戶不給工程款怎么辦
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發包方以實際施工人人沒有對公賬戶不給工程款,是屬于拖欠工程款的糾紛,是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的。工程款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按逐月(或形象進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數量計算的各項費用總和。
發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怎么辦
法律主觀:
發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可以先行協商,如果施工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的,按合同約定處理;未約定的,承包人可要求發包方承擔支付價款、賠償損失等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拒不承擔責任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發包方不結算工程款怎么辦
發包方拒不結算工程款的解決方式:受害人可以起訴承包方。法律規定,承包人雇傭的工人并不與發包人形成直接的法律關系,工人直接向發包人討要承包人拖欠的工資并沒有任何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沒有簽合同、工程已經完、老板現在不承認那價錢、我現在工資發不出去、怎么辦
易法通回答:
不知道您所說的“老板”是不是工程發包人?
如果您是作為工程的承包人,雇傭工人為發包方完成工程任務,那么,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發包方,也就是“老板”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您可以催告老板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老板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您可以與老板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拿到工程建設的價款后,您就可以支付工人的工資。
另外,各個地方制定的《工資支付條例》可能略有不同,根據《廈門市企業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建設工程發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結清工程款,致使承包人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發包人先予支付勞動者工資。發包人先予支付的工資款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您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咨詢,針對您的這一現狀是否有勞動保障方面的法律規定,如果有,您就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責令建設單位先予支付工資給勞動者。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后不確認怎么辦
發包人應在收到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書后28天內未完成審批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發包人認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并自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后第29天起視為已簽發竣工付款證書。
工程方不給結算工程款怎么處理
發包人拖欠工程款已經成為建筑行業的普遍現象,因而工程竣工后如何清收工程款,已經成為施工企業最頭痛的難題。本人就此給施工企業提一些建議,希望施工企業學會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 完善施工合同條款
有一些施工企業法律意識較為淡薄,他們覺得反正現在的施工合同都是套用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沒必要修改了。其實不然,示范文本通用條款雖然從各方面規定了發包人和承包人的一些權利義務,但還有很多是通用條款沒有規定的,需要在專用條款中約定。例如,對于工程變更追加造成工期順延的具體計算方式,通用條款就沒有規定。 有一個案例,某建筑公司承接某銀行辦公樓工程,合同約定180天完工,但最后實際工期為300天。竣工結算時,某銀行以工程延期為由對建筑公司罰款100萬。建筑公司則以工程有追加變更為由抗辯,不同意扣款并訴至法院要求某銀行支付全部工程款。最終,法院判決建筑公司應當賠償某銀行因工程延期竣工造成的損失80萬,理由是雙方在合同中沒有對工程量追加導致工期順延的計算方式作出約定,即使有追加,工程實際工期也遠遠超過合理工期,且建筑公司未取得工期順延的簽證。法院判決對某建筑公司極為不利。試想,如果某建筑公司重視合同的簽訂工作,在專用條款中就工程量追加導致的工期順延計算方式作出約定,可能就不會發生此類事件了。因此,如何完善專用條款,對施工企業來講是很重要的。
二、重視簽證管理。
簽證對施工企業非常重要,特別是對于一些涉及到竣工結算、工程索賠的簽證資料,施工企業應當特別重視。在前面那個案例當中,如果某建筑公司能夠拿到業主就工期順延的簽證,建筑公司就可以對抗業主提出的工期索賠,并避免最后的不利后果。 還有一些施工企業覺得,工程量追加了是事實,就算沒有簽證,業主也要付款。其實不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條款31.2條規定:“承包人在雙方確定(工程)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因此,即使業主確認了工程量追加,但如果施工企業不及時提出變更工程款的報告,最后很可能導致該工程款得不到認可。
三、充分運用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行使優先受償權應注意幾個問題: 1、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2、優先受償的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3、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50%以上)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4、建設單位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發包人仍不支付。 5、建設工程性質適合于折價、拍賣。對學校、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工程一般要排除在優先受償范圍之內。
四、提起代位權訴訟
有些發包人往往以對外債務收不回來為借口表示無力支付工程款,對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例如,某化工廠欠了施工企業的工程款,而某公司又欠化工廠的貨款未付,這時施工企業就有可能提起代位權訴訟,直接起訴某公司要求其支付貨款。提起代位權訴訟 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必須合法。也就是說,承包人與發包人已經辦理了工程款結算手續,發包人確實應當支付工程款而沒有支付。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并對債權人造成損害。這主要是指發包人不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又不以訴訟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債務人主張其到期債權,導致承包人不能拿到工程款。 3、債務人的債權已經到期。即承包人的工程款已經超過付款期限,發包人仍然沒有支付。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主要是指基于扶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五、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對發包人的到期債權予以強制執行
如果承包人直接起訴發包人,判決勝訴后卻發現發包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但發包人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這時,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該到期債權予以強制執行,要求第三人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債務。但是,應當注意的是,第三人如果在收到法院協助履行通知后十五天內提出了書面異議,則法院不能對其強制執行。這時,承包人只能另外提起代位權訴訟,要求法院判決第三人向其履行債務
工程欠款,雙方往往對一些事項有所爭議,處理這些糾紛,不僅要具有爛熟于心的建筑方面的專業知識,同時還要有全面完備的相關法律知識,只有這樣,才能與對方對陣之時處于常優的地位,工程律師才能更好地為建筑企業服務。
總包拖欠工程款怎么辦
法律分析:如果雙方的分包行為是合法的,則可以依據雙方的分包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起訴總包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被拖欠的工程款和利息。首先是能夠保全證據,有些證據如施工中隱蔽工程驗收中的用材、質量問題等,錯過了機會就有可能難以獲得該方面的證據。 其次是便于分析案情和作出判斷,律師分析判斷案情是否準確,與手中掌握的證據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因而越早掌握證據就越具主動性;最后是有利于及時采取何種 對策或者措施,解決拖欠工程款糾紛的過程漫長而復雜,及時采取對策或措施就能贏得戰機,而要及時措施必須以及時取得證據為前提。 三是申請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訴(包括申請仲裁,下同)要及時,在吃透案情、掌握證據,但又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律師就要果斷地代 理施工企業及時申請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訴,否則就是貽誤戰機,尤其是對那些資信情況不良的建設單位而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十五條 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建筑工程的招標投標,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第十七條 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建筑工程發包中不得收受賄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處。承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向發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承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