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錢不給報警是否是管用的(老板欠錢不給怎么辦最有效的方法)
老板不給錢報警有用嗎
老板不發工資,勞動者是可以報警的,但多數情況下報警也沒什么用。
1、報警沒用,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老板不發工資報警有用嗎
法律分析:報警沒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單位欠錢不給可以報警嗎
一、拖欠工資可以報警嗎?
拖欠工資是可以報警的,但報警其實也沒有多大的作用。
拖欠工資的,應當先向當地勞動局投訴,經勞動局通知后,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報警,控告老板的違法犯罪行為。另外,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二、拖欠工資怎么補償
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三、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采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沖動不但于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解決拖欠工資包括很多內容,有條件最好請個專業律師來打點,有許多律師可以給你提供幫助。
私人老板拖欠工資不給怎么辦報警有沒有用
私人老板拖欠工資報警可以處理,因為實際上報警是屬于勞動者的一種的權利,但是報警對于解決問題并沒有太大的作用,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是進行勞動方面的訴訟活動,這樣的話可以切實的解決問題。
一、私人老板拖欠工資報警可以處理嗎?
拖欠工資是可以報警的,但報警其實也沒有多大的作用。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調解。一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按勞動法律規定公司有下列情況的勞動者可以要求離職:
1、公司根本沒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公司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公司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公司規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5、因公司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原因簽訂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還有就是,公司要是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的,或者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員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所以,公司只是不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員工工資,不屬于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員工不能因此立即辭職。
當然,因為公司長期拖欠工資導致員工離職的,員工在離職時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這個經濟補償就按員工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最后,勞動者按約定付出勞動,公司需要依法支付工資,一旦發現被長期拖欠薪水的,員工可以要求離職并支付經濟補償,公司要是不肯給的,可以盡快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二、多長時間算拖欠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一般,具體的發薪日期是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那么,只要單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當月還是上月沒有嚴格的規定,所以只要所在單位都按時支付了工資,即使是在后一個月發上一個月的工資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很多的用人單位可能因為經營不善導致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但不管怎么樣來說,肯定是需要支付勞動者工資,否則就是屬于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所以可以采取報警的處理方式,也可以進行勞動仲裁或勞動訴訟。
老板欠錢不給報警管用嗎
法律分析:債務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報警后公安機關一般情況下不會予以受理。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仲裁、訴訟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債權不受侵犯。法律依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四條 110報警服務臺受理報警的范圍:(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四)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老板欠錢不給報警管用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拖欠工資,應當向當地勞動局投訴,走勞動仲裁解決。若是民間借貸糾紛,一般報警是無法解決債務糾紛,會建議直接去法院走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A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ㄎ澹┕芾順屩椝?、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Ψ?、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ò耍┕芾砑瘯?、游行、示威活動; ?。ň牛┕芾響粽?、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ㄊ唬Ρ慌刑幘幸?、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ㄊ┍O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ㄊ┲笇Ш捅O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老板欠工資不給也不打欠條報警有用嗎?
一、老板拖欠工資可以報警嗎
可以報警。但遇到拖欠工資的,應當先向當地勞動局投訴,經勞動局通知后,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報警,控告老板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老板拖欠工資其他解決方法
1、在解決拖欠工資過程中一定要留有證據,比如合同、拖欠工資證明,可以身所在地的工會部門請求幫助;
2、如果是建筑、房地產企業拖欠的,也可以向當地的建設局請求幫助,建設局都設有清欠辦;
3、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三、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種:
(一)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月的2日支付勞動者上個月的工資報酬,但用人單位沒有履行這一約定,拖延不予支付的,則屬于本條規定的違法行為。
對于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形式,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這一規定,超過十五日給勞動者結算工資報酬,則也屬于本條規定的違法行為。
(二)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為每月1000元,但用人單位卻只支付給勞動者950元,則屬于未足額發放工資,是違法的。
(三)用人單位支付在試用期間的勞動者工資低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庇萌藛挝贿`反這一規定支付工資的,也屬于本條規定的違法行為。
四、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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