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征(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征包括組織特征、危害性特征)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特征,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地多次進行
法律主觀:
1、組織特征,即具有一定的組織性。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根本性和標志性特征。具體體現在:(1)有比較穩定的組織;(2)人數眾多;(3)有明確的領導者,有比較固定的成員,內部成員之間有嚴格的身份等級和隸屬關系。(4)有比較明確嚴格的幫規等組織紀律。 2、行為特征,即暴力性和地域性。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重要特征。(1)暴力性,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員在日常生活就具有一定的暴力性,如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進行有組織的犯罪活動時更是以暴力為后盾,其行為上多強調硬碰硬、以狠對狠,而且涉槍犯罪日益突出。(2)地域性,這種地域性是指在一定區域、行業范圍內,而不僅僅是指在一定區域內,這里的區域既包括自然區域,也包括行政區域。黑社會性質組織大多是在一定區域如一個村、一個區、一個煤礦內稱霸一方,或者是在一個行業,如托運業、建筑業、娛樂業等進行壟斷。 3、目的特征,即追求經濟利益。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最根本的目的。最大限度地獲取經濟利益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建立和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其最終目的。為了獲取最大的利益,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為手段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高額利潤,積累巨額財富,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通過收取保護費、綁架、搶劫等原始暴力手段獲取經濟的原始積累,絕大多數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形成的初期都是通過這種手段來積累財富的;(2)通過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販賣淫穢物品、販賣婦女兒童或人體器官、偷渡、走私毒品等違法行業和違法服務等獲取高額利潤;(3)利用經濟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鉆法律的空子向合法行業滲透并以非法手段進行經營來獲取高額利潤、積累巨額財富,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比較成熟或高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法律客觀:
[刑法條文] 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四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依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據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于問題的解釋》(2000.12.5法釋〔2000〕42號) 第五條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的“包庇”,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使黑社會性質組織及其成員逃避查禁,而通風報信,隱匿、毀滅、偽造證據,阻止他人作證、檢舉揭發,指使他人作偽證,幫助逃匿,或者阻撓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禁等行為。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的“縱容”,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放縱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第六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跨境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 (二)包庇、縱容境外黑社會組織在境內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多次實施包庇、縱容行為的; (四)致使某一區域或者行業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遭受黑社會律性質組織特別嚴重破壞的; (五)致使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逃匿,或者致使對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查禁工作嚴重受阻的; (六)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第七條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等,應當依法追繳、沒收。 [立法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含義問題,解釋如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2002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特征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特征:1.具有組織性。組織結構比較緊密,人數較多,一般有10人左右核心成員較為固定。2.具有經濟能力并造成社會危害。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不合理不合法的經濟利益。3.具有保護傘,并且向下發展保護對象,形成利益鏈條。4.具有壟斷性。在某一行業或者某一地區,具有排他性。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一般應具備以下特征:(一)組織結構比較緊密,人數較多,有比較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有較為嚴格的組織紀律;(二)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三)通過賄賂、威脅等手段,引誘、逼迫國家工作人員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或者為其提供非法保護;(四)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范圍內,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大肆進行敲詐勒索、欺行霸市、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刑法第294條第5款規定黑社會性質組織應同時具備的哪個特征?
法律主觀:
1、組織特征,即具有一定的組織性。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根本性和標志性特征。具體體現在:(1)有比較穩定的組織;(2)人數眾多;(3)有明確的領導者,有比較固定的成員,內部成員之間有嚴格的身份等級和隸屬關系。(4)有比較明確嚴格的幫規等組織紀律。2、行為特征,即暴力性和地域性。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重要特征。(1)暴力性,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員在日常生活就具有一定的暴力性,如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進行有組織的犯罪活動時更是以暴力為后盾,其行為上多強調硬碰硬、以狠對狠,而且涉槍犯罪日益突出。(2)地域性,這種地域性是指在一定區域、行業范圍內,而不僅僅是指在一定區域內,這里的區域既包括自然區域,也包括行政區域。黑社會性質組織大多是在一定區域如一個村、一個區、一個煤礦內稱霸一方,或者是在一個行業,如托運業、建筑業、娛樂業等進行壟斷。3、目的特征,即追求經濟利益。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最根本的目的。最大限度地獲取經濟利益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建立和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其最終目的。為了獲取最大的利益,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為手段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高額利潤,積累巨額財富,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通過收取保護費、綁架、搶劫等原始暴力手段獲取經濟的原始積累,絕大多數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形成的初期都是通過這種手段來積累財富的;(2)通過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販賣淫穢物品、販賣婦女兒童或人體器官、偷渡、走私毒品等違法行業和違法服務等獲取高額利潤;(3)利用經濟管理制度的不完善,鉆法律的空子向合法行業滲透并以非法手段進行經營來獲取高額利潤、積累巨額財富,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比較成熟或高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法律客觀:
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一)【自首】建議盡快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且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自首是法定的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罰的,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二)【積極配合】應當配合相關機關,如實回答案件相關問題,且不袒護他人,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可以拒絕回答。(三)【坦白案情】在交代案情時,行為人可以說明案件發生后采取了哪些積極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損失。(四)【訴訟權利】若有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提出控告的權利。被公安機關逮捕后可以做什么(一)【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強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過法定期限(拘留最長不得超過37天、逮捕后被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二)【刑事會見】如果在偵查階段,那么僅有律師能夠進行會見,所以可以在偵查階段便委托律師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違反的法律法規,避免因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規而造成更壞的后果。(三)【取保候審】如果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庭審階段(一)【回避】如果發現參與審理的法官、書記員、陪審員和案件有關系,那么可以提出申請,讓他們回避。(二)【訴訟權利/人格權】對于司法工作人員侵犯其合法的訴訟權利(如自由辯論的權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三)【質證權利】參與法庭審理的過程中,可以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四)【質證環節】對于未到庭的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的內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五)【自我辯護權利的行使】有權參與法庭辯論,并進行最后陳述。(六)【遵守庭審規則】在參與庭審的過程中,要遵守法庭規則,對司法人員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給予配合。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征
黑社會性質的特征包括組織結構比較緊密,人數較多,有比較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有較為嚴格的組織紀律等,下面我將為你詳細解答。
一、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征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一般應具備以下特征:
(一)組織結構比較緊密,人數較多,有比較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有較為嚴格的組織紀律;
(二)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三)通過賄賂、威脅等手段,引誘、逼迫國家工作人員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或者為其提供非法保護;
(四)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范圍內,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大肆進行敲詐勒索、欺行霸市、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嚴重情形
(一)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跨境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
(二)包庇、縱容境外黑社會組織在境內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多次實施包庇、縱容行為的;
(四)致使某一區域或者行業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遭受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別嚴重破壞的;
(五)致使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逃匿,或者致使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查禁工作嚴重受阻的;
(六)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第七條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聚斂的財物及其收益,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等,應當依法追繳、沒收。
黑惡犯罪的四個特征
法律分析:黑社會性質組織之所以為害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除了在行為性質上具有暴力性、在行為實施上具有組織性以外,還要求行為具有經常性。特征如下: 1、組織特征。較穩定、人數多、有明確的組織者。2、經濟特征。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有經濟實力。3、行為特征。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為非作惡。4、危害性特征。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哪四種特征?
構成《刑法》第294條規定的特征: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以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且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將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境外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兩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擴展資料:
社會原因:
社會不平等的原因。中國目前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的現象仍然存在。
(1)城鄉差別。城鄉居民間的差別是任何社會都不可避免的,包括收入、消費、社會福利待遇、醫療保健以及教育上的差別等等。且近年來,中國城鄉收入差距在不斷拉大。
(2)工人階級之間的收入差別。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同時由于市場的開放多種經營方式并存。
人與人之間的收入出現了很大的差別,而在工人與工人之間,由于工人的學歷、技能掌握等原因的存在以及工人之間勞工分工的不同,工人之間的收入差別也是很大的。
(3)收入差距的懸殊。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04年第三行業間平均勞動報酬最高與最低之比達到4.25倍,季度行業間平均勞動報酬最高與最低2000年同期此數據為2.62倍2003年同期為3.98倍,而2004年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則達到了5-6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