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買賣合同包括哪些(動產買賣合同包括銷售貨物嗎)
動產買賣合同的合同效力要件包括哪些
動產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對行為人所擁有的資格的確認;對行為人所表示的意思的確認;對合同上面的內容的確認;合同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不動產買賣合同范本怎么寫
不動產買賣合同的書寫包括合同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標的房屋的詳情、交易價格、履行方式及地點、過戶登記、違約責任等相關的條款。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時生效,是否過戶登記不影響合同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二手房買賣合同無中介
一、 二手房買賣合同 (無中介版) 賣方: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 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 買房 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 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 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 定金 )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 代理 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 訴訟 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二手房買賣 合同生效 的條件是什么? 在 二手房交易 過程中, 產權過戶 登記不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原因如下: (1)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債權合同,屬諾成性合同,而產權過戶登記只是房屋產權轉移的必備要件。 買賣合同 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買賣合同的一種,同樣具有雙務、有償、諾成的性質。按照民法理論,不動產物權轉移合同是以轉移不動產物權為內容的債權合同,該合同只要具備書面形式、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則有效成立,應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動產物權變動僅是不動產變動債權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動產物權過戶登記也是合同的履行行為。既然過戶登記是合同的履行行為,則在本質上并不影響 合同的效力 判斷,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2)登記過戶行為就是對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記行為的發生,是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效為前提,即買受人基于有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才獲得請求出賣方協助履行登記行為的權利,出賣人才相應地負有協助履行登記行為的義務。登記是這一對權利義務相互運動的結果。若登記前,二手房買賣 合同無效 或不成立,則登記本身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了。 (3)登記的公示作用不能決定合同的效力。 房屋進行統一登記過戶,體現了國家為社會利益而對房屋產權的流轉進行干預。市場經濟必然要求契約自由,倘若把登記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則勢必使登記審查變成對雙方可否簽訂買賣合同及簽訂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確認,這已經遠遠超出了房管部門的職權。 (4)將登記作為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實踐中將會遇到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 由于二手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后、產權過戶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導致出賣人基于自身利益而 一房多賣 ,或者待房價上漲,故意不協助買方辦理產權過戶登記,而不承擔違約責任,致使合同形同虛設,這將不利于對無過錯方利益的保護,也難以適用于所有權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買賣合同和 商品房預售合同 。 房產在如今的社會是一項不會貶值翻倒增值的不動產。 二手房 也是越來越多 購房 者的選擇,相對于一手房來說,二手房的價格更加實惠,房子可以實地考察,可以更加直觀的挑選適合自己的住房。
房地產交易中的合同主要合同哪些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合同形式
編輯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房屋買賣合同編號在哪
一、房屋買賣合同編號在哪
房屋買賣合同編號在頂部右上角的位置即可看到,購房者可持身份證到當地房管局查詢房屋買賣合同是否備案,或者登錄房管局網站輸入密碼即可查詢房屋買賣合同相關信息。
二、房屋買賣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1、當事人
出賣人:如房地產開發企業;
買受人: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商品房基本狀況(具體位置、樓層、朝向、建筑面積等)
五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
3、價款及支付方式
單價:按商品房面積計價;
總價:按幢、套或單元計價;
支付方式:按揭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條件
5、公共配套設施設備條款
6、面積差異的處理
7、產權登記的約定
8、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方式:實際履行合同、賠償相應損失、修理或更換、解除合同。
三、辦理網上房屋買賣合同登記流程是什么
1、開發公司在網上提交商品房買賣。
2、產權市場處確認提交的商品房買賣。
3、開發公司填寫備案登記號。
4、開發公司報送合同備案登記表。
5、產權市場處蓋章。
四、房屋買賣合同登記需哪些材料
1、房屋買賣合同登記申請表
2、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3、預售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4、銀行進帳憑證
5、開發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6、代理人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