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有訴訟時效嗎(繼承糾紛律師)
遺產糾紛訴訟時效期多久
遺產訴訟時效原則上是3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民事權利主張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期限為三年,從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而遺產糾紛也屬于民事糾紛,故可適用前述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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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糾紛訴訟時效?如何提起遺產繼承訴訟?
在生活中,會發生很多糾紛,比如遺產的糾紛就是其中的一種,現在,國家也不斷的推行著二胎政策,所以遺產的糾紛也慢慢的被大家熟悉,遺產糾紛訴訟的時效是多久呢?這是生活中很常見的一個問題,今天我們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遺產糾紛訴訟時效以及如何提起遺產繼承訴訟呢?來看看吧。
一、遺產糾紛訴訟時效
1、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2、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3、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
4、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20年之內行使,超過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訴訟。
二、如何提起遺產繼承訴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這就是說,繼承遺產的民事官司,當事人要到被繼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到主要遺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由于我國法律實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則,因此,當事人在告訴(起訴)時,一定要具體而又明確地提出自己的訴訟請求是什么,有哪些內容。一般來說,繼承案件的訴訟請求有兩點:
一是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原告繼承的遺產是多少;
二是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
但是,由于每一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不同,在起訴時要區別對待。
財產繼承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財產繼承權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繼承人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法律上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定繼承訴訟時效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間為三年,自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時起計算
繼承法規定的當事人對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叫做訴訟時效。在訴訟時效內不起訴,就意味著當事人放棄了請求法院對其繼承權予以保護的訴訟權。超過法定訴訟時效而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
關于訴訟時效,繼承法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三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這就是說,繼承權訴訟時效包括兩種情形:一是三年的一般規定,二是二十年的特殊規定。
對于三年的一般訴訟時效,其期限從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他的權利被侵犯的那一天算起。例如,張三的哥哥在其父親死亡后,未通知張三就獨吞了全部遺產,張三在1996年5月5日才得知此事,那么,張三向法院起訴的有效時間就從l996年5月5日起計算,至1999年5月4日止。超過了這段時間,法院就不再受理張三的起訴。不過,如果當事人未在三年的法定期限內起訴,不是由于主觀原因,而是存在客觀的障礙,比如出國等,在這些情況消除之后,可向法院申請延長訴訟時效。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準許。
如果繼承人長期不知道自己的繼承權遭到了侵犯,是不是從該人知道自己的繼承權被侵犯之日起的三年內,都有權起訴呢?為了避免類似過于糾纏歷史上的舊事,繼承法又規定了二十年的特殊時效,也就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法院不再受理當事人的起訴。
繼承權糾紛的訴訟時效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繼承權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如果自繼承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則不能再就繼承糾紛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房產繼承訴訟時效是幾年
房產繼承訴訟時效是3年。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舉證
(一)遺產繼承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繼承訴訟時應當提交下列證據:
1、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如:戶口簿、單位或居委會證明);
2、證明當事人是合法繼承人的、應當提交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當事人為無民事 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應當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4、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5、如有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應當提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書并辦理公正手續。律師作為代理人的,應當提交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書、律師證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
(二)證明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
1、證明法定繼承人關系成立的證據: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的婚姻、生育和贍養父母及撫養子女狀況的證明材料。證明是被繼承人養子女的,應當提交收養關系證明書。證明是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或證明是被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被繼承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
2、證明遺囑關系成立的證據: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公正遺囑的,應當提交公正機的公正書;代書遺囑的,應當提交代交遺囑書自書遺囑的,應當提交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并注明具體時間的自書遺囑書 。以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提交錄音并提供兩個以上無厲害關系的在場見證人。口頭遺囑的,應當提供兩個以上無厲害關系的在場見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遺產繼承糾紛訴訟時效要多久
您好,請問具體是什么遺產繼承糾紛呢?
(1)如果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沒有對財產進行分割,現在要起訴分割財產的,這類糾紛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繼承且遺產在未進行分割的情況下,遺產歸全體繼承人共有,任何共有人隨時可以提出分割共有物的請求。共有物分割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
(2)如果是繼承權糾紛,即涉及繼承權有無或者有書面遺囑協議的情況下未正常履行等問題的。這類繼承糾紛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相關發條: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二百三十條 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繼承法上有一條說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20年不得提起訴訟,誰能給解釋一下什么意思?
訴訟時效為兩年是指: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倘若超過兩年沒有提出訴訟將會喪失勝訴權;超過20年不得提起訴訟是指:即在繼承人不知道或者無法知道其權利被侵犯的情況下,繼承人有權在自繼承之日起20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保護其繼承權的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擴展資料:
訴訟時效的特征:
1、訴訟時效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發生權利消滅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2、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由法律規定的不得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規定;
3、訴訟時效的效果是期間與事實的結合;
4、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但并非所有的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
5、法官無權主動釋明并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 訴訟時效的起算,也即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它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權利人能行使請求權之日開始算起。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