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有殘疾人最高補償多少(拆遷有殘疾人最高補償多少錢)
殘疾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殘疾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拆遷有殘疾人最高補償多少
法律分析:拆遷殘疾人房屋時,應當本著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妥善進行安置。發放拆遷臨時補助費和停業補助費時,對貧困、特困殘疾人要比規定標準提高20%。貧困、特困殘疾人需要產權調換安置的,在差價結算方面給予適當優惠。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拆遷有殘疾人最高補償多少
法律分析:拆遷殘疾人賠償標準 拆遷殘疾人房屋時,應當本著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妥善進行安置。發放拆遷臨時補助費和停業補助費時,對貧困、特困殘疾人要比規定標準提高20%。貧困、特困殘疾人需要產權調換安置的,在差價結算方面給予適當優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拆遷有殘疾人最高補償多少?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與補償條例》,殘疾人在拆遷過程中可以獲得最高五倍的安置補助和住房補償,同時還可以獲得生活困難補助和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資金等多種資助。
《城市房屋拆遷與補償條例》規定,殘疾人在拆遷過程中可以獲得最高五倍的安置補助和住房補償。具體來說,殘疾人安置補助的標準為原房屋補償款的三倍,住房補償標準為原住房補償款的兩倍。此外,殘疾人還可以獲得生活困難補助和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資金等多種資助。需要注意的是,殘疾人的補償金額并非固定的最高值,而是根據其殘疾程度和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同時,拆遷過程中的補償金額也受到當地政策和經濟情況等因素的影響,因此補償金額會有所差異。
拆遷過程中殘疾人可以獲得哪些其他的資助?除了安置補助、住房補償和生活困難補助等,殘疾人在拆遷過程中還可以獲得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資金、就業培訓及創業補貼、醫療保障和社會福利等多種資助。這些資助旨在幫助殘疾人更好地適應新的生活環境,提高其生活水平和就業能力。
拆遷過程中殘疾人的補償金額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拆遷地區政策、經濟狀況及殘疾人的實際情況等都將會影響補償金額。如果在拆遷方面有任何疑問或者需要咨詢,歡迎隨時向我提問,我會為提供專業的幫助和建議。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殘疾人搬遷補償標準
法律主觀:
法律沒有規定統一的補償標準。 房屋拆遷補償 金額需要結合房屋結構、地域位置、建造年限、拆遷項目公告、安置補償方案等因素綜合評估,城市房屋可以參考周邊商品房市場均價爭取補償,補償方式通常有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征收建筑面積低于50平方米的低保、低保邊緣戶家庭合法住宅房屋時,選擇貨幣補償的,補貼面積部分按照市場評估價格計算。選擇產權調換的,原建筑面積與改善面積之和不足50平方米的,按照51平方米安置,不收取差價款。
法律客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居民拆遷補償,家里有低保戶和殘疾證病人有優惠嗎?
新拆遷辦法第三十五條三款規定,給予貨幣補償的房屋承租人,其家庭人均建筑面積低于本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積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補償標準為7萬元,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金額低于7萬元的,由拆遷人按7萬元給予補償。對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被拆遷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給予2萬元照顧;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中登記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給予1萬元照顧。
在拆遷過程中,只對享受城市低保戶有照顧性政策,以達到人人有房住的目的,不因拆遷使一戶居民變為無房戶,對拆遷補償款不足以買房屋的,政府會采用安置房或置換房來幫助低保戶,并沒有對下鄉返城知青作出明文的額外補貼的說明,當我的拆遷感言是,只要能拼,多拿點補貼是可以的。就看你有沒有決心了。
殘疾人土地征收與補償
法律主觀:
1,政府征收和征用土地,要給予原 土地使用權人 相應的補償。補償的標準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萬元/畝到十幾萬元/畝之間。 2,土地征收要經過一定的法定程序,流程主要包括:政府發布擬征地公告、政府公示征地補償方案、政府與村集體組織和村民簽訂補償協議等。 3,在征地補償方面,其中 土地補償費 ,要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到十倍計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 4,其次還有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多年生經濟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將參考市場價格,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最后是 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人補助費標準為該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法律客觀: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拆遷有殘疾人最高補償多少
法律分析:
拆遷殘疾人房屋時,拆遷單位應當本著方便殘疾人的原則,在安置的地段、樓層上給予適當照顧。拆遷單位在發放拆遷臨時補助費和停業補助費時,對貧困、特困殘疾人給予適當優惠。拆遷殘疾人房屋時,應當本著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妥善進行安置。發放拆遷臨時補助費和停業補助費時,對貧困、特困殘疾人要比規定標準提高20%。貧困、特困殘疾人需要產權調換安置的,在差價結算方面給予適當優惠。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衍生問題:
如何困難家庭認定?
(一)低保對象不需進行家庭收入核對,可直接申請本補助。
(二)非低保對象需進行家庭收入核對,其家庭收入水平符合當地確定的專項補助困難家庭條件,才能納入補貼范圍。
非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比對和核對認定工作流程為:殘疾人在提出補助申請的同時提交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申請,填寫《成都市困難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非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申請表》(附件3),并按規定提供家庭收入核對相關資料;村(居)委會對相關資料進行核查,將申請資料和核查意見匯總上報鄉鎮(街道)殘聯審核,由鄉鎮(街道)殘聯給出審核意見;審核通過的對象,由鄉鎮(街道)殘聯錄入城鄉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并委托民政部門進行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比對;區(市)縣民政局審核后向區(市)縣殘聯出具比對結果,由區(市)縣殘聯逐級反饋至各鄉鎮(街道)殘聯、村(社區),村(社區)應將比對結果反饋至本人并公示7日。
若當事人或群眾對比對結果有異議,由異議人于公示期內舉證說明。村(社區)組織對申請人家庭收入信息比對結果和異議舉證材料進行民主評議,確定申請人家庭收入最終核對結果,并予以公布。
拆遷殘疾人賠償標準
在進行拆遷補償時,雙方時需要簽訂書面的拆遷補償協議的,我們知道,在拆遷時有可能會遇到被拆遷人是屬于殘疾人的情況,對于殘疾人一般國家是會給予相關的優惠的,那么,拆遷殘疾人賠償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就跟著一起來詳細的了解一下吧。一、拆遷殘疾人賠償標準
拆遷殘疾人房屋時,應當本著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妥善進行安置。發放拆遷臨時補助費和停業補助費時,對貧困、特困殘疾人要比規定標準提高20%。貧困、特困殘疾人需要產權調換安置的,在差價結算方面給予適當優惠。
二、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我們簽訂拆遷協議的一定要是拆遷人,具有法人資格,否則合同的簽訂會因為主體不明確、主體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比如拆遷指揮部、拆遷辦公室之類的機構,是不具備法人的主體資格的,拆遷一結束就撤了,找都找不著,更不要說以后履行的問題了。
2、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明確很多被拆遷人都是第一次經歷拆遷,在合同細節應當怎么約定沒有經驗,經常簽訂的合同內容不明確,導致以后的履行的過程中存在麻煩。拆遷協議里比較重要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后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土地性質因為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4)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沖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
三、拆遷合同一般具備哪些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建設單位、《房屋拆遷許可證》批準文號;
2、合同標的,即被拆除的房屋。在合同中應注明房屋的坐落、結構、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積、產權人;居住正式戶口的人的自然情況;
3、補償形式;
4、安置地點及安置房標準;
5、拆遷安置房屋產權的現狀,安置房產權登記的申辦責任;
6、房屋拆遷補助金額;
7、被拆遷房屋補償形式、標準、地點、結構、折算、結算等;
8、騰交房時間;
9、違章建筑和附屬設施的處理;
10、拆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及過渡費;
11、違約責任;
12、特殊情況下安置逾期的處理;
13、解決爭議的辦法;
14、合同生效條件;
15、簽約文本數及簽約時間等。
以上是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拆遷殘疾人賠償標準的內容,在拆遷補償中,對于被拆遷人也是有一定的拆遷補償優惠的,不管是貨幣補償、還是房屋安置,都會有限考慮殘疾人的相關情況。
殘疾人家庭拆遷有什么補償政策
殘疾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
1、房屋補償費,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以當地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確定,不得任意更改。
土地征收補償的其他相關規定如下:
1、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2、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3、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5、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綜上所述,殘疾人的房屋如果被拆遷的,那么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也是可以獲得一定金額的征地補償款的,并且為了更好的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活的,還會在原來賠償的基礎上多支付20%的補償款。雙方也是需要就征地賠償的問題簽署一式三份的征地補償協議書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單位將所占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用于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