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抵押物債權人怎么拿到(公司破產債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公司破產抵押物債權人能直接得到嗎
法律分析:債務人(破產企業)以其財產抵押,但破產企業和債權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的,法院對債權人主張的優先受償權應不予支持。破產程序是法院主持進行清償債務的程序,是一種特殊的強制執行程序。它以破產企業的全部財產為執行客體,以全體債權人為申請執行主體,其宗旨在于使多數債權人獲得公平受償。法律規定,在破產程序中,債權人向法院申報債權。因此,債權人請求法院在破產程序中強制執行破產企業的全部財產來實現自己的債權,應當是債權申報的法律性質之一。破產企業的全部財產包括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財產、抵押財產及其他財產。故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視為亦對尚未辦理抵押登記的財產主張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小貸公司倒閉了抵押物怎么辦?
車貸還沒有還完,但小額貸款公司倒閉了,我該怎么辦?怎么解壓?
貸的款都是從銀行貸的應該!小袋公司只是個中介的性質。我之前也一樣!壓了3900的續保押金!一把鑰匙!大本!剛還了一年,貸款公司就倒閉了!還完后 我自己主動聯系的那個銀行!大本,鑰匙啥都不在他們那!讓他們開的結算證明去車管所補辦的!按理說公司倒閉 進去清算階段 這個押金應該能退的。反正到最后鑰匙沒了一把。押金沒了。大本自己補回來的!也有大本押金啥的都在銀行的!
這種情況也是可以辦理解押的,但是前提條件仍然是你還清了所有貸款。不要以為小貸公司倒閉了,就不用還錢了。
1.債權轉讓。
小貸公司破產倒閉,有可能會把債權轉讓給新的公司,也就是所謂的“接盤俠”。那么你可以跟新的接盤俠辦理債權轉讓和抵押權轉讓,然后繼續按期還款即可。還清貸款后,由新的接盤俠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并辦理解押。
2.小貸公司屬于中介。
有的小貸公司其實就是個中介,你辦理貸款的時候可能還是會跟放款的銀行簽訂貸款協議,那這種情況,小貸公司就算倒閉了,也跟你的貸款和解押沒有半毛錢關系。
3.破產后債權也沒有轉讓。
這種情況,你依然需要按期還款,并且聯系貸款公司辦理解押,因為沒有貸款公司的參與,你是無法解押的。如果對方不配合,那么就得通過起訴來解決。
建議在貸款的時候聯系靠譜的貸款公司,最好還是通過銀行貸款。銀行貸款相對更靠譜,利率也不算高,也不會出現你說的這樣揪心的麻煩事。
沒什么問題,不用你操心。我也是一樣。還完后一兩個月內銀行會聯系你。把你的大綠本寄給你。拿著大綠本去車管所辦理解壓程序就好了
我們當初也遇到了這個問題 貸款公司是4s店對接辦理的 導致還完款后拿不到抵押的鑰匙。多次找4s店不給處理方法 各種理由推脫。打電話投訴到了他們總部 給換鎖了
小貸公司倒閉,車貸沒還完,這個問題不能忽視,別的事情可能沒了下家就沒事了,但錢的事一定要重視。首先這家貸款公司不管什么原因倒閉的,一定會有處理后續款項的窗口,可以多方面問一下?千萬別以為,公司都倒閉了,就不用還錢了。這樣是沒有人追債。但幾個月后你的征信就黑了,逾期,而且最后你的沒還款項和利息也會在征信里體現。總之,做有誠信的人,坦蕩走天下!
我是{緣來此行},歡迎留言和轉發,共同進步,謝謝。
大家好,我是一名 財經 領域的創作者,很高興為大家回答這個問題,讓我給大家解決一下!下面我說一下我的個人觀點,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同時也希望得到大家的認可!小額貸款公司是你個人的債權人,同時也是你車輛的抵押權人。小額貸款公司倒閉了,應該有一個清算程序。根據貸款合同應分期還款,現在未到期,你亦未還清。
雖說公司倒閉了,根據國家民事法律,倒閉的公司貸款,只需要還款受法律保護的部分,比如法律規定,年后36以內的利息受法律保護,所以說本金+年后36以內的利息是要還款的
車貸需要還清借款才可以解押的
另外,端正心態,負債高不可怕,協商加個人努力掙錢去還清。
希望以上為大家分享這一個問題對大家有所幫助,我希望我的分享關于這個問題能夠幫助到大家,也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歡迎你們來互相討論
正常情況下,你的車輛是被抵押給小貸公司的,所以解壓的話需要小貸公司人員帶著營業執照去車管所才能解壓;基于你的這種情況,建議建議賣你車的4S店或者 汽車 銷售公司,既然你在他們那里買車能是這家小貸公司給你放款,說明他們肯定有聯系,可能在小貸公司倒閉的時候你車的這部分債券他們有處理
應該積極聯系你所在小貸公司,如果聯系不上,你應該保留你聯系的證據,然后盡量的把你的車的在車管所的抵押的解壓,這樣你的車子就不會再以后產生什么麻煩了!
你好!首先這些貸款肯定是要還款的
雖說公司倒閉了,根據國家民事法律,倒閉的公司貸款,只需要還款受法律保護的部分,比如法律規定,年后36以內的利息受法律保護,所以說本金+年后36以內的利息是要還款的
車貸需要還清借款才可以解押的
另外,端正心態,負債高不可怕,協商加個人努力掙錢去還清
找誰是你債主,都是能查到的,他黃了會有債券轉讓,把合同啥一定要留好,自己查看一下合同看當初給你的優惠寫沒寫上,有的接手公司會不認上家給的貸款優惠,會讓你本金加利息什么,該多少就多少
車貸公司倒閉如何解押
(一)借款人找到貸款的經辦銀行開相關的證明,將這些證明提交給車管所,看看能否解除抵押手續。
(二)借款人查找到被抵押車輛登記在誰的名下,然后向法院提起訴訟,使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在貸款買車的時候,借款人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注意事項:
(1)簽字前看清楚合同是否存在問題。很多無良的金融公司會在暗處坑害借款人的利益。比如說,在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時候,在貸款合同上提高貸款金額。類似的手段還有很多,因此借款人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貸款合同再簽字。
(2)是否對車輛保險有要求。很多時候,在使用貸款購買車輛的時候,貸款合同會對車輛的保險作出要求。這是因為在還清貸款之前,車輛不屬于車主,而屬于銀行或金融公司。銀行或金融公司為了降低風險,保證自己的權益,會在保險合同里對車輛購買的保險做出要求。借款人要看清楚貸款條款,想清楚自己能否接受這些條款。
(3)看清楚金融公司的情況。如果向金融公司貸款,借款人一定要看清楚金融公司的運營情況。很多不正規的金融公司可以說是隨生隨滅,客戶的貸款還沒有還完,這些金融公司就倒閉了,給借款人帶來的極大的麻煩。借款人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一定要避開這樣的貸款機構。
車抵押貸款公司倒閉咋解押
可以找到車貸公司前負責人,然后要求負責人一同前往車管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解除抵押需要車主與抵押方一起去車管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抵押方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受理委托等文件,而且車主本人還要在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車貸公司倒閉了找誰解押?車貸公司破產車輛綠本怎么辦
如果車貸公司倒閉了,而貸款人已還清貸款想要解押時,這種情況仍然跟正常手續一樣,需要跟車貸公司取得聯系,按照正常的解押流程進行,一般如果貸款人已還清貸款了,車貸公司拿著車機動車登記證也沒有什么好處,正常情況是會配合車主完成車輛解押手續的。
車貸公司破產了,如果車貸還沒還清的,則需要等到車貸還清后方可取回機動車登記證書。
如果車貸公司倒閉且跑路了,這時則需要通過報警的方式進行解決,聯系不到車貸公司,抵押在貸款機構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也無法取回,則無法辦理車輛解押等手續。
因此,如果想要貸款買車的話,建議最好是通過銀行進行貸款,雖然申請貸款的門檻會比較高,但保障系數會高一些,出現倒閉破產的概率比較低。
在完成車貸后,需要完成一些手續,車輛才能真正的屬于自己本人的。手續也不復雜,只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然后到相關的部門進行辦理即可。而材料的準備需要根據相關部門的規定,不同地區、不同機構的規定或許有些出入,所以建議車主在辦理手續前最好先了解一些要求,避免去到時因為缺少資料而來回跑。
辦理完車輛解押后,還需要到保險公司更改車險第一受益人,一般在貸款買車時,車險的第一受益人是屬于貸款機構的。如果車上被4S店安裝了GPS定位裝置的話,可以到4S店進行拆除。
公司破產后債權怎么辦
法律主觀:
公司破產后債權的處理方式:應當公司終止后,由公司自行或債權人申請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清理債權、債務同時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清算組成立后通知或公告使得債權人知道公司破產,債權人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公司破產后,債權人怎么辦?
當我們進一家公司的時候,我們要時刻警惕公司破產的危險,只有良好的經營才能夠,實現持續的利潤,但是如果走投無路公司破產,我們應該怎么辦呢?企業破產清算意味著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企業破產清算,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企業破產清算是根據《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規定執行的,是處理企業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破產專指破產清算制度,即對債務人宣告破產、清算還債的法律制度。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二)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三)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2、破產案件訴訟費;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四)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并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五)注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公司登記。
企業破產前抵押資產怎么處理?
企業破產前 抵押 資產怎么處理? 企業破產前抵押資產處理方式有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 抵押權 、 質押 權或 留置權 的財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后,其余額部分用于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關于抵押物能否被其他 債權人 申請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及查封、扣押對抵押權效力的影響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 民訴法 意見》)、《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執行規定》)中做了明確規定。《民訴法意見》第102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 財產保全 措施,但抵押權人、留置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執行規定》第4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后,其余額部分用于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從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中可以看出:第一,人民法院對抵押權人享有抵押權的資產,可以基于其他民事 訴訟 和執行的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同時,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 民事執行 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28條的規定,對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因此,抵押權人不能以資產已被設定抵押為由來對抗人民法院對抵押物的查封、扣押行為。 所謂資產抵押是指 債務人 或者第三人以不轉移對法定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 債務 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正確區分可以抵押資產和不可以抵押資產是進行有效抵押的前提,也是在將來一旦發生糾紛,進行法律訴訟、獲得賠償減少有償資金放款損失的重要保證。 《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九十五條6868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 法規 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綜述,我國法律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在企業破產前,如果企業無法償清大額債務,債權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得到部分企業資產被抵押后償還的金額。注意這筆金額的所得者是有先后順序的,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因此,企業破產不代表債權人要承擔全額損失。
公司資產抵押給銀行了破產怎么辦?
有抵押的公司破產債務該怎么辦
公司破產有抵押債務時,如果保證人承擔是連帶保證責任,在債務人破產后,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即使債權人的債權未到期,在債務人破產申請被受理后,亦視為到期債權。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公司破產如何在破產中實現債權
1、區分債權是否屬于破產債權。 所謂破產債權是指債權人對破產企業所享有的,只有通過破產程序才可以受償的債權。并非所有對破產人發生的債權都是破產債權。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如以抵押、質押、留置等形式擔保的債權,相對于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因此,有擔保的債權無需通過破產程序即可得到清償。 因此,區分是否屬于破產債權的意義在于,破產債權只能通過破產程序得到清償,而其他債權則可以通過變賣抵押物,主張取回權,主張擔保權,而得到實現。
2、如果屬于破產債權,那么就必須積極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債權人必須明確自己對破產企業所擁有的債權,應該在規定的時間內積極向法院申報。法院一旦受理破產案件后,會通知已知的債權人,發布有關公告和通知。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且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如果沒有在此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債權。因此,債權人應該及時向法院申報債權,以維護自身權益。 當然,債權人有不可抗事由或其他正當理由而逾期的,也可以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3、通過債權人會議行使相關權利。債權人在申報債權后,可以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債權人會議的目的是通過自治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五十九條 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
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的外,不得行使表決權。
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十項規定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
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托書。
債權人會議應當有債務人的職工和工會的代表參加,對有關事項發表意見。
企業破產后債權怎么辦
企業在經營不下去的是破產是唯一的出路,在破產的時候往往需要企業進行清算。很多人對于企業破產清算的主要目的并不是那么的了解,不清楚破產清算的意義在哪里。那么,企業破產清算的目的是什么?企業破產清算的目的有哪些
一、保護股東的權益
引發公司破產危局的原因是復雜多樣的,可能是正常的生產經營中出現了決策錯誤,可能是從事了欺詐投資者的事務,面臨破產困境。那么,如何在企業破產清算過程中保護股東的權益?此時,恰好可以通過《企業破產法》中的清算程序,來找出到底有沒有需要承擔責任的公司高管,如果有責任人,股東便可以提起《公司法》或《證券法》上的訴訟。此外,法律也給予股東一個選擇權,是清算還是重整,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選擇。如果啟動重整程序,公司有可能恢復生機,股東也不至于顆粒無收。
二、保護廣大債權人的權益
1、及時申請公司債務人破產根據破產法第7人: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去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公司之所以破產往往是經營不善,因此公司作為債權人一旦發現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應依法及時由請破產,防止債務人財務狀況進一步惡化。這就要求公司應關注債務人的經營狀況,及時保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2、區分債權是否屬于破產債權所謂破產債權是指債權人對破產企業所享有的,只有通過破產程序才可以受償的債權。并非所有對破產人發生的債權都是破產債權。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如以抵押、質押、留置等形式擔保的債權,相對于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因此,有擔保的債權無需通過破產程序即可得到清償。因此,區分是否屬于破產債權的意義在于,破產債權只能通過破產程序得到清償,而其他債權則可以通過變賣抵押物,主張取回權,主張擔保權,而得到實現。
3、須積極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債權人必須明
確自己對破產企業所擁有的債權,應該在規定的時間內積極向法院申報。法院一日受理破產案件后,會通知已知的債權人,發布有關公告和通知。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年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由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債權人應當在申報期限內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且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如果沒有在此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因此,補充申報對債權人極為不利。因此,債權人應該及時向法院申報債權,以維護自身權益。
4、通過債權人會議行使相關權利債權人在申報債權后,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參加債權人會議的目的是通過自治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利。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債權人可以通過債權人會議積極性行使行使以下職權:債權人會議行使下列職權:核查債權:申請人民法院更換管理人,審查管理人> 費用和報酬:監督管理人:選仟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通過重整計劃:通過和解協議;通過債務人財產的管理方案;通過破產財產的變價方案;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債權人會議行使的其他職權。企業破產清算的目的有哪些?企業破產清算是有它的作用在,如果企業破產沒有經過清算,將可能會帶來許多嚴重的后果,大家對此要能夠清楚。企業破產清算的做法、目的跟清算的時候具體的法律
破產清算中抵押權怎么實現
抵押權為物權一種,這樣在抵押權受到侵害時,自應可以按照物權法的有關規則來得到保護。同時抵押權又是以追求抵押物的交換價值為目的的價值權,并且抵押權的成立是不以移轉標的物的占有為構成要件,抵押物仍然由抵押人保持占有,這樣抵押人因對抵押物有控制機會,自然也就有了對抵押物侵害的危險性。
一、企業破產清算中抵押權如何實現?
破產,從法律意義上講,是指債務人喪失了清償債務能力的狀態。也就是說債務人停止支付到期債務并呈連續狀態,其債務總額已經超過其資產總額,到了無從調用財產以償還債務的程序,可以認定其喪失了清償到期債務的能力,具備破產條件。抵押,是一項歷史悠久的民法制度,在羅馬司法中即已存在,抵押擔保是目前財產擔保的最主要方式,有“擔保之王”之稱。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占有而提供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依法享有的就擔保的財產變價并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權為物權一種,這樣在抵押權受到侵害時,自應可以按照物權法的有關規則來得到保護。同時抵押權又是以追求抵押物的交換價值為目的的價值權,并且抵押權的成立是不以移轉標的物的占有為構成要件,抵押物仍然由抵押人保持占有,這樣抵押人因對抵押物有控制機會,自然也就有了對抵押物侵害的危險性,從而侵害抵押權人的抵押權的實現 。抵押在保障債務履行和債權實現,穩定交易秩序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抵押權人設置抵押的目的就在于減少債權風險,實現債權安全。抵押債權在破產案件中,由于受法律缺陷、債權人各方利益沖突、職工安置等因素影響,保護力度明顯不足。這在很大程度上損害了債權人利益,不利于防范金融風險。
二、企業破產清算的順序是怎樣的?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4、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并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注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公司登記。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程序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八十七條 破產申請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注銷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由此可見,在企業破產清算順序中,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排在了第一位,其次就是相關稅費,最后才是普通債權人的債權。破產清算中抵押權的實現應該在稅費之后,普通債權之前。對于企業破產清算后的財產,抵押權人具有優先求償權。實際操作中,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況很多,這需要有關部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來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