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原告不到庭案例(起訴離婚原告必須出庭嗎)
民事(離婚)案件起訴人不到庭,代理人到庭合法嗎?
法律主觀:
一、起訴離婚當事人可以不到庭嗎
在民事案件中,訴訟當事人委托了全權 代理 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參加訴訟。但是由于離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決當事人身份關系的案件,應當由當事人親自出庭陳述自己的觀點。比如說,夫妻感情是否已經(jīng)破裂、是否同意離婚以及財產(chǎn)的分割處理,涉及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chǎn)權益,必須由當事人真實表達意思,法院才好依法處理。并且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離婚案件法院必須進行調解,只有在調解無法和好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判決。
所以,離婚案件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必須本人出庭。因此法院通知開庭審理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權代理人,也應當出庭。但如果當事人一方屬于無法出庭的特殊情形,這則可以事先寫好同意離婚的書面意見,屆時由代理人交給法庭。
二、一方不到庭能離婚嗎
1、被告經(jīng)傳喚拒不到庭
被告(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 法定代理人 )經(jīng)傳票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jīng)法院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
但如果是關于贍養(yǎng)、撫育、扶養(yǎng)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傳被告。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09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離婚的案件很常見,因為夫妻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導致雙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決此類案件時,大都判決離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經(jīng)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傳喚被告才能將離婚缺席判決呢?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公告送達60日的公告期一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但是,公告送達有嚴格的適用條件:
(1)有證據(jù)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
(2)沒有證據(jù)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都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
三、 訴訟離婚 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jīng)院長批準可延長時間。法律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
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特殊情況經(jīng)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例如從北京市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 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shù)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大多數(shù)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只有在極少數(shù)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出庭怎么辦
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出庭法院可以拘傳。具體如下:
1、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傳,如果法院找不到另一方,可以進行缺席判決;
2、如果原告的證據(jù)可以證明夫妻感情破裂,被告不在的情況下也可以判決離婚。
離婚訴訟一方不到場三至六個月判離婚。具體如下:
1、如果是原告拒不到庭,且被告未提出反訴的,應當按撤訴處理。
2、如果被告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3、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4、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無法找到被告的可以缺席判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可以選擇訴訟離婚
1、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的;
2、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
5、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
綜上所述,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原告是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協(xié)議離婚和被告起訴離婚可以。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一方故意不出庭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第一百四十六條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主觀:
一、什么是離婚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是指開庭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后所作出的判決。缺席判決是相對于出席判決而言的。開庭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jù)、聽取意見,在審查核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和證據(jù)后,依法作出的判決,就是缺席判決。
二、離婚一方不出庭會怎么樣
由于離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離婚糾紛除涉及到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chǎn)關系外,還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穩(wěn)固,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一般不適用缺席判決,以避免造成一方當事人的訴權被剝奪,人身和財產(chǎn)權益被侵害等情況發(fā)生。
但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離婚缺席判決是可以的:
1、被告經(jīng)傳喚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jīng)傳票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jīng)法院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
但如果是關于贍養(yǎng)、撫育、扶養(yǎng)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傳被告。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的情況。
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傳票后拒絕出庭,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過來起訴原告的時候,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缺席判決。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離婚的案件很常見,因為夫妻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導致雙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決此類案件時,大都判決離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經(jīng)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傳喚被告才能將離婚缺席判決呢?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公告送達60日的公告期一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
但是,公告送達有嚴格的適用條件:
(1)有證據(jù)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
(2)沒有證據(jù)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都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
在滿足以上兩種條件后,才可以公告送達,才能對離婚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離婚案件屬于解除夫妻身份關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據(jù)身份關系不得代理的原則,離婚訴訟只能由婚姻當事人本人親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外)。
三、法院訴訟離婚程序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xiàn)住址;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二)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jīng)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jù);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jù)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xié)議。達成和好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將協(xié)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fā)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判決
根據(jù)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fā)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在被告經(jīng)傳喚拒不到庭、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等情況下,離婚缺席判決是可以的缺席判決的。
訴訟離婚對方不出庭會判決離婚嗎
法律主觀:
起訴離婚,一方不出庭的法院的判決:如果是原告不出庭的,法院不會判決離婚,因為法律規(guī)定,起訴離婚原告不出庭,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訴處理。所以在此情況下法院不會判決夫妻二人解除夫妻關系。如果是被告不出庭,被告缺席判決,只要法院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無法挽回的,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會依法予以判離。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六條 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男方一直拖著不出庭怎么辦
離婚案男方一直拖著不出庭的解決方法如下:
1、如果男方是原告本人,其未到庭的,視為撤回離婚起訴。
2、如果男方是被告,其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視為缺席審判。
3、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或者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在6個月內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原告不可以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的流程:
1、咨詢律師:如果打算起訴離婚,首先需要咨詢一名專業(yè)的律師,了解離婚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和程序,評估離婚的風險和后果;
2、準備材料:在起訴離婚前,需要準備相關的材料,包括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財產(chǎn)證明、子女撫養(yǎng)協(xié)議、證人證言等。這些材料可以作為證據(jù),幫助證明離婚的事實和理由;
3、提交申請:根據(jù)當?shù)胤ㄔ旱囊?guī)定,可以通過書面或者電子方式向當?shù)厝嗣穹ㄔ禾峤浑x婚申請。離婚申請中需要包括雙方的基本情況、離婚的事實和原因、財產(chǎn)分割、子女撫養(yǎng)等方面的要求;
4、審理程序: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會在當?shù)厝嗣穹ㄔ哼M行審理。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可能會要求雙方提供更多的證據(jù)和材料,并進行調解、聽證等程序。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xié)議,法院會進行判決;
5、生效和執(zhí)行:如果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判決書經(jīng)過送達后生效。在判決生效后,需要根據(jù)法院的要求進行財產(chǎn)分割、子女撫養(yǎng)等方面的執(zhí)行。
綜上所述,離婚的流程和程序可能會因地區(qū)和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可以在起訴離婚前,先咨詢一名專業(yè)的律師,了解具體的操作和注意事項。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離婚官司一方不出庭法院能判離婚嗎
起訴離婚如果一方不到場可以離婚。法院會先調解,如果調解無效,感情確實破裂的話,法院會準予離婚。
離婚訴訟屬于民事訴訟,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內,原告是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協(xié)議離婚和被告起訴離婚可以)。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法院對待離婚案件是非常謹慎的,通常會要求夫妻雙方到場,并在開庭前進行調解。在離婚官司一方不出庭的情況下,法院會要求其說明原因,如果是因為特殊情況無法到場的,那么可以實行缺席審判。當符合離婚判決條件的時候,法院會判決離婚成立,并將裁決結果送達到當事人。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七條
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起訴對方不出庭怎么辦
法律分析:1、由于當事人的身體條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療,年老體弱,行動困難等;2、因工作關系不能離開, 或者遠在異地,出庭確有困難。在這些情況下不出庭的當事人必須向法院提交離或不離,以及有關財產(chǎn)、子女撫養(yǎng)等問題的書面意見。另外,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將作為撤訴處理。而撤訴后的6個月,原告是無權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離婚的(協(xié)議離婚和被告起訴離婚可以);2、離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訴,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29條規(guī)定:“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3、離婚訴訟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參加訴訟民訴法第130條規(guī)定“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yǎng)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yǎng)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guī)定的協(xié)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xié)議或者判決原定數(shù)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chǎn)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jīng)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起訴男方不出庭怎么辦
起訴離婚男方不出庭的,如果男方是原告本人,其未到庭的,視為撤回離婚起訴,如果男方是被告,其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視為缺席審判。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或者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在6個月內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原告不可以起訴離婚。
一、離婚流程:
1、申請。協(xié)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xié)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物旁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xié)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fā)給離婚饑螞悄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xié)議履行應盡義務的,爛渣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離婚分為協(xié)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xié)議離婚需要雙方都同意離婚,然后簽訂離婚協(xié)議書,再到婚姻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需要想離婚的一方去法院起訴,法院審理后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會判決準予離婚。
二、辦離婚手續(xù)要準備的材料,具體如下: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xié)議書。
離婚需要冷靜期一個月,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相關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
綜上所述,離婚需要準備離婚相關證件和準備離婚相關材料等手續(xù),一般起訴離婚主要需要準備本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通常離婚需要具備雙方自愿離婚等條件。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