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婚姻有孩子怎么離婚(無證婚姻有孩子怎么離婚寫協議書)
沒有結婚證有孩子怎么離婚,
沒有結婚證有孩子,可以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即可。具體如下:
1、財產與子女問題協商不成的可起訴到法院孩子的撫養權,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請法院解決。一般會以孩子利益為主,看夫妻雙方的生活條件而定。
沒結婚證離婚的方法如下:
1、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方的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2、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全部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爭取小孩撫養權的有利條件如下: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2、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3、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4、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 雙方的工作性質。如果一方是擺攤賣早點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頭,顯而易見誰的工作更有利于撫養小孩;
6、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于對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沒結婚證有孩子怎么起訴離婚?
沒結婚證不用辦理離婚手續,可直接分開就行了。財產與子女問題協商不成的可起訴到法院。
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請法院解決。一般會以孩子利益為主,看夫妻雙方的生活條件而定。如果想爭取孩子撫養權的話,就必須出具自己能夠撫養好孩子的證明,那么你就要負主要責任,對方負補充責任。
孩子撫養權分割
1、協議離婚子女撫養問題
根據我國婚姻法關于撫養權的規定: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關于子女撫養問題在協議離婚的時候可以協商決定,并在離婚協議中載明關于子女愿意隨哪方生活。
2、訴訟離婚子女撫養權問題
我國《婚姻法》第36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一) 子女不足2周歲的情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頒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2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二)子女2周歲以上的情況
子女在2周歲以上的,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雙方均主張撫養權的情況下,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體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子女已滿10周歲的情況
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愿。但是這并不是說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四)對于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五)《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沒領證的婚姻有孩子怎么處理
沒領證的婚姻有孩子撫養權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未辦理結婚登記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種同居關系。因為沒有結婚證,所以是非法同居關系,并不具備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隨時任意解除,不存在離婚問題。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糾紛與婚生子女一樣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無條件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撫養費,是指父母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撫養費數額和給付方式,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對子女撫養費的負擔,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沒有領結婚證有孩子離婚怎么辦
一、沒有領結婚證有孩子離婚怎么辦:
1、一般沒有領結婚證并且生下孩子,屬于未婚生子。如果是在1994年之前在婚姻登記辦法公布和實施前,這種情況會按照實施婚姻來處理。如果雙方可以補辦結婚登記,那么跟已婚生子離婚的程序是差不多的。如果不愿意補辦結婚證,那就需要到法院起訴離婚了。
2、如果是在1994年以后同居的情侶,這種情況不屬于事實婚姻,因此是非常同居,也就不存在離婚的情況。目前法律是以時間界限來解決無結婚證但是要離婚的問題。如果兩個人不符合事實婚姻的條件或者是不愿意補辦結婚證,那么就不用到民政局登記離婚,兩個人協議分手就行。或者向法院起訴,同居期間生育的孩子屬于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權利。若雙方解除同居關系,生育的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先由雙方協商處理,若不能協商一致,則一方可以以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為案由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
二、沒結婚證孩子歸誰撫養
法院會適用離婚子女撫養權判決的規則,綜合考慮現實的經濟、感情、成長環境等因素,對孩子撫養權作出判決。具體如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2、兩周歲以上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以下因素: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比如孩子的家庭作業經常是由誰簽字,家長會經常由誰去開,課外活動由誰繳費、簽字、陪同等;如果父母一方經常有暴力、酗酒等不良行為,法院會優先考慮由另一方撫養子女;“出軌”一般不影響孩子撫養權的認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等;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6)父母服刑的孩子 由于一方正在監獄服刑,并沒有撫養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判決由服刑人員撫養的情況會非常小。如服刑一方堅持撫養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養,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準許,但該子女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征求該子女的意見。
3、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真實意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沒辦結婚證但有了孩子現在要離婚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雙方離婚不用辦理離婚手續。所生的孩子屬于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男女雙方分手后,撫養權可以雙方協商,無法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以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五條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六條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條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四十八條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沒結婚證有小孩,那離婚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1、由于沒有結婚證,所以是同居關系,并不具備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隨時任意解除,不存在離婚問題。對財產爭議問題和孩子撫養問題可到法院起訴。2、如果你們已符合結婚登記所要求的全部條件,而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的話,人民法院會告知你應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如果補辦,即從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認可他們的夫妻關系并按離婚訴訟處理;如果不補辦的話,法院就會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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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結婚證但有孩子怎么離婚
一、沒領結婚證但有孩子怎么離婚
1、沒領結婚證但有孩子不需要離婚,只能算是解除同居關系。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不撫養孩子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對孩子撫養、撫養費、財產分割問題等達不成一致意見,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訴,起訴的案由是解除同居關系,然后由法院來判決孩子撫養及財產分配等問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沒領結婚證生了孩子算事實婚姻嗎
沒領結婚證生了孩子不算事實婚姻。只要不領結婚證,哪怕生了孩子也屬于非法同居,孩子屬于非婚生子女,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沒有領結婚證有孩子怎么離婚
對于沒有領結婚證,但是有孩子的情形的,其雙方是可以不用向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進行解除婚姻關系的,因為其是同居關系,其自行解除即可,但是對于孩子的問題,是可以進行協商的,對于協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沒有領結婚證有孩子怎么離婚
一、沒有領結婚證有孩子怎么離婚
1、沒有領結婚證有孩子,通常沒有離婚的說法。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1)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不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
(2)雙方存在不同意見時,可以到法院起訴,案由是解除同居關系,然后由法院來判決孩子撫養及財產分配等問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二、非婚生子女一般判給誰
非婚生子女一般判給哪一方,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
1、哺乳期的子女一般跟母方生活;
2、過了哺乳期的孩子由雙方自行協商跟隨生活,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