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交社保怎么賠償(不給交社保怎么賠償法)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應該怎么賠償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那么員工可以先和公司進行溝通協商,要求公司為自己足額補繳社保。若公司拒絕補繳,或者未及時足額補繳社保的,那么勞動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當地社保經辦單位進行舉報,因為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為員工繳納社保的話,那么有關單位有權對其收取一定的滯納金,通常是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社保欠繳保費,而且還會收取一定的滯納金,金額一般為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所以勞動者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利用社保經辦機構的力量,強制要求用人單位為自己補繳社保;
2.若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那么員工是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補繳社保,且公司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公司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話,那么還應當支付給勞動者兩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員工可以前往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進行舉報申訴,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用人單位沒給交社保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的賠償:
1、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有權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3、社保機構對用人單位的行政處罰:
(1)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2)社保機構對未清卜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答譽穗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虛宴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公司未給員工繳納保險,離職后該怎么找他補償?
如果公司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而且員工已確定離職了,那么要如何才能找公司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首先,可以確定的時,補償就別想了。 因為已經離職了,所以雙方就不存在和勞動關系相關的補償金什么的。
其次,我們能要求的就是讓公司補繳社保。 當然公司肯定不會主動為你補繳了,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去社保局反映來要求公司補繳。但得有以下的證據。
一、勞動關系證明材料,證明雙方有勞動關系,一般勞動合同即可。或則離職單、辭退單等。
二、工資條或工資發放記錄,用以確認社保繳納基數。
最后,按照規定去走補繳社保流程即可。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01 【寫在前面】
筆者作為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 , 上個月剛剛為自己的一個朋友討回了沒有繳納的社保,并且取得了經濟補償金, 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 堅信我的回答一定能幫到你。
02 【分析原因】
在離開單位以后,想讓原單位為自己補繳 社會 保險,肯定是意識到 社會 保險的重要性,再通俗的講,就意識到自己吃虧了,那為什么在原單位的時候不讓單位給繳納呢?
(1)原單位是不規范的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也可以說是一個黑心的企業 。我們通常會說,黑心企業不繳納社保,合規企業繳納五險一金,良心企業繳納六險(意外險)二金(企業年金)。
(2) 原單位根據勞動者自己的選擇,為一部 分員工繳 納社保,而另一部分員工不繳納社保。你可能就是不繳納社保的那部分人,因為 拿到手的工資比繳納社保后要多 。 并且有的單位還要讓勞動者簽署《承諾書》,《承諾書》的主要內容為愿意放棄社保。
03 【給出對策】
(1)法理: 不管是黑心企業,還是勞動者選擇放棄社保的,繳納 社會 保險都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具有強制性,不能免除。
有證據證明,沒有繳納社保是客觀存在的,就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3款,要求用人單位補繳 社會 保險,并支付經濟補償金,因為單位有過錯, 而 勞動者是被迫離職的 。
(2)證據: 要想取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必須要有可靠的證據。 其證據可以是人證,也可以第三方社保部門的沒有繳費證明的書證,還有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比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的銀行流水、工作證等)。
(3)好招: 為了討回自己的合法利益(補繳社保+獲得經濟補償金),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方法:
①協商: 以書面發函形式或者電子郵件的形式,向原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人力資源負責人索要兩項收益,或者當面進行商談。
② 投訴: 經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以書面的形式進行投訴。一般來說,立項以后,結案期限是60天。 勞動監察的時效是 2年 ,也就是說從你離開原單位2年之內,必須投訴;如果不投訴,過期了,將不能追回權益。
③ 仲裁: 經投訴,仍然不能得到解決的,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提起仲裁,一般立案后45天結案。 仲裁的時效是 1年 , 過了一年不主張權益的話,過期作廢。 勞動仲裁,對勞動者來說是免費的。
④ 訴訟: 如果仲裁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以后裁決過了期限,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 訴訟的時效是 3年 ,過了3年,法院也不會來管你了。
⑤ 曝光: 可以向電視臺、12333、社保信箱或者當地政務網進行曝光。特別是電視臺,如果報道了,處理起來是非常快的,不像仲裁、投訴、訴訟要搞幾年, 可謂是最快的維權方法。
⑥調解: 調解是在第三方主持下所進行的,調解方可以是勞動監察機構,也可以是仲裁庭,還可以是法院,還可以是當地的調解委員會,也可以是企業的工會,也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 老娘舅”。
04 【本題小結】
勞動者作為弱勢群體,還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候,不敢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離開以后,就可以大膽的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前提是必須要有證據(人證、書證),那么就可以通過合法的手段(協商-投訴-仲裁-訴訟-調解-媒體曝光),收獲到自己應得的權益。
一般來說, 仲裁和訴訟比較耗時, 向勞動監察 投訴比較直接有效 ,而 媒體曝光是最快的方法 , 協商、調解是極具善意的和諧方式,也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極為推崇的方式。 作為用人單位,建議用協商方式解決,有三大方面好處:
(1)通過協商,通過打感情牌等,盡最大努力或許可以減少支付經濟補償金,減少成本支出。
(2) 通過協商,私下處理,不影響企業的聲譽。
(3)通過協商,友好處理,節省了雙方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單位未依法繳社保員工離職可索補償,不過需要你保存好相關證據。
據了解《 社會 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中都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 保險的義務,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 社會 保險的,應支付經濟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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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社保征收機構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單位補繳或者賠償,也可以走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訴。
沒交社保離職怎么賠償
不交社保辭職的賠償方式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一.公司沒買社保辭職能賠償如下:
1、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能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2、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1月的雙倍工資;
4、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勞動監察投訴,要求補繳社保。
二.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有:
1、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
2、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根據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商業保險是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和個人自愿投保;
3、實施主體和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會貧困線,低于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于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并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勞動者因為公司不交社保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一般情況下,公司都會為在職員工購買社保。但是很多公司為了省錢,都不給員工繳納社保。
所謂的社保就是社會保險,它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社保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建立的社會保障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失業或者喪失勞動力時能夠給予必要物質幫助的一種福利政策,社保不盈利為目的,對于大家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社保里面總共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生育保險五種保險,大家在購買滿足相應的要求之后,就可以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就拿養老保險來說,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購買養老保險累計滿15年以上,在退休之后就可以領取相應的養老金,能夠讓大家在退休之后擁有一定的經濟來源,保障基本的生活還是非常不錯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工廠沒有給員工買社保怎么賠償
工廠沒有給員工買社保賠償如下。
具體賠償的標準是:一、以單位違法不交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二、用人單位將被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不交社保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公司不交社保一般可以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具體賠償的標準有:1、以單位違法不交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2、用人單位將被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一般社保繳納的方式可分為單位繳納,或者是個人繳納兩種。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的社會保險。只能是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部分,而通過單位繳納的社保則可得到更多的利益,比如單位可以幫助個人繳納養老保險,住房基金,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好幾項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公司未給員工買社保怎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還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拓展資料
一、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員工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
1、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是違法的。勞動關系一旦確立,用人單位就應該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2、社會保險是國家為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因此社會保險是否繳納、如何繳納都不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即使雙方有書面約定,只要與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相違背,約定也是違法的,定約雙方還是應該按照法律法規來執行。
3、用人單位拒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時,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
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該得到什么補償
職工社保,是國家強制險種,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做了明確規定。因此,公司不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從您進廠開始,您已經與公司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單位應該為您繳納社保。進行勞動仲裁,是維護權益最有效的法律救濟手段。
由于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法律關系是不對稱的,因此一旦勞動者提出參加社保問題,單位會以辭退、砸飯碗等要挾勞動者,迫使勞動者不敢再提及此事,手段卑鄙下流。
從設身處地為勞動者著想的角度考慮,你們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勞動保障監察或政府主管部門投訴,請求干預并查處,以期達到既解決參加社會保險問題,又不會受到公司迫害的目的。基本的處理渠道是:1、和單位進行協商,協商無果的情況下;2、到你單位所在村委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予以投訴,無果的情況下;
3、你可以到你單位所在地市的勞動局的勞動監察部門予以投訴。
4、在勞動局安排相關人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根據勞動仲裁情況,你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前提是:該企業敗訴,15內未進行上述)
特別提醒:你去投訴,須提供你的相關證明,如:工資條、工卡、考勤卡等。
也就是能夠證明你身份的證明。現在要求勞動仲裁又不花錢了,你可以要求去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