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是不是廢了(欠錢不還2023新執行辦法)
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沒錢怎么辦
一、法院執行對方沒怎么辦
1、法院強制執行時,如果在被執行人確實沒有錢的情況如下:
(1)法院這時可以采取中止執行的任務,等被執行人有了執行能力,再恢復執行。
(2)可以進行分期還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信爛轉交,并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并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
二、法院執行流程是怎樣的
法院執行流程如下:
1、法院執行局收絕坦孫到案件材料后,經審查認為情況緊急、需立即采取執行措施的,經批準后可立并鏈即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2、法院執行局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3、法院執行局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
4、申請執行人提供了明確、具體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的,法院執行局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后5日內進行查證、核實。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予以核查;
5、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承辦人一般應當在1個月內完成對被執行人收入、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車輛、機器設備、知識產權、對外投資權益及收益、到期債權等資產狀況的調查;
6、執行中涉及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它財產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承辦人應當在5日內向有關登記機關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執行不到錢就沒辦法了嗎
您好,法院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沒有財產的話,那么法院就會暫時中止執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隨時恢復執行;如果有財產而拒絕支付這筆債務的話,那么就有可能觸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并因此承擔刑事責任。
一、法院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沒有財產怎么辦?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判決,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強制執行。但是如果沒有違反妨礙法院強制執行的行為,只是沒錢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隨時恢復執行。
二、法院強制執行的手段有哪些?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采取的強制行為。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1、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2、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3、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征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并結束執行程序。
在執行過程中,還會出現被申請執行人不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且還將財產轉移起來,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實的財產狀況。針對這些情況,
綜合上面所說的,強制執行一般是針對于一方不履行判決的情形,當事人向法院申請法律強制執行。如果法院在調查了之后確實沒有查到可執行的財產,那么法院就會暫時停止,等對方有可執行的財產之后就可以馬上恢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48條第1款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強制執行不給錢就沒辦法了嗎
申請強制執行后對方不給錢的,一般是可以由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扣押、凍結,或者是變價執行當事人的財產;如果造成的情節比較嚴重的,那么就會按拒不執行罪來進行判決。
一、申請強制執行后對方不給錢怎么辦?
對于被執行人拒不執行判決結果的情況,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的執行局或執行庭進行處理。這時,法院一般會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由具體執行員及時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凍結對方銀行賬戶,查封其財產、依法劃款等。如果當事人知道對方財產線索的,也可以提供給執行法官。對于惡意拒不執行的嚴重情況,還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執行裁判的刑事責任。
另外,對于被執行人嚴重缺乏誠信的“老賴”行為,近年來人民法院也加強了與銀行金融、交通航運等機構的信息互聯,各征信系統間建立黑名單共享機制,對當事人的財產處分、貸款甚至消費、出行等作出種種限制,所以被執行人現在還是很忌憚的。
二、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手段有哪些?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二)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其他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征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并結束執行程序。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在執行過程中,還會出現被申請執行人不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且還將財產轉移起來,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實的財產狀況。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應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指定一方當事人交付財物或者票證的,執行人員應在做好被申請執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礎上,傳喚雙方當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場所,由被申請執行人將法律文書交付的財物或票證應當直接交付申請執行人簽收。被申請執行人不愿當面交付的,也可以將應付的財物或票證先交給執行人員,由執行人員轉交。對當事人以外的公民個人持有該項財物或票證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交出。
綜合上面所說的,申請強制執行后對方不給錢這種行為明顯是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條款,對于法院是有權對當事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扣押或者是凍結,嚴重者還會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罰,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處理,這樣才能讓違法者付出該有的代價。
法院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怎么辦
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發現對方沒錢,申請執行人可以請求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拍賣等強制執行的措施,如果確實沒有財產可執行的,只能暫時中止執行,等對方有了執行能力以后,人民法院再恢復執行。若對方確實沒有執行能力,并不會因為沒有執行能力而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以轉移財產等方式逃避執行的,有可能構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法院強制執行的手段有哪些呢?
1、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2、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3、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征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并結束執行程序。
所以一般是針對于一方不履行判決的情形,當事人才會向法院申請法律強制執行。如果法院在調查了之后確實沒有查到可執行的財產,那么法院就會暫時停止,等對方有可執行的財產之后就可以馬上恢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第二百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六十五條 中止和終結執行的裁定,送達當事人后立即生效。
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是不是廢了
法院強制執行公司沒錢,法院會中止案件的執行。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時,中止的情形消失,法院恢復執行。被執行人確實無力償還借款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如果拒不支付法院有權決定對拒不執行的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了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個人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非金錢給付義務的,無論是否已給申請執行人造成損失,都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已經造成損失的,雙倍補償申請執行人已經受到的損失;沒有造成損失的,遲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強制執行公司名下無財產的處理辦法:1、如果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轉移財產的,執行法院可以對其處以法拘留、罰款,并強制追回被轉移的財產用以執行;2、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可以下達中止執行的裁定,執行申請人無論什么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了可執行的財產即可以申請恢復執行,永遠不會過期。3、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4、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征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法院強制執行的方式有: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人民法院采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并結束執行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是不是廢了
【法律分析】:法院強制執行對方沒錢的,法院可以向銀行等單位申請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股票等財產,查到后可以直接通過劃撥、變價等手段支付欠款。如果沒有存款只有不動產的,法院可以進行拍賣,拍賣的錢還完欠款后需要還給被執行人。如果執行人啥都沒有,會對其進行限制高消費,一旦發現卡里有錢立即劃撥。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院有權采取執行措施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強制執行沒有錢后果是什么
強制執行但是確實沒錢的后果就是可以由法院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了執行能力后隨時將恢復執行,說白了就是沒有執行能力的申請強制執行也無用。因為像這種情況是被執行人真的沒錢而不是有錢不還的,但是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當中會對當事人名下的財產有一個確切的調查。
一、強制執行沒有錢后果是什么?
民事賠償中,經法院強制執行但還是無力償還債務的,可由法院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后可隨時再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第二百五十四條,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二、法院強制執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人民法院采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并結束執行程序。
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法庭也沒有什么辦法的,通過強制執行可以讓債權人清楚的一點就是,當事人在民事判決結果出來了以后仍然不履行的,并非是故意拖延時間。可是法庭在明知道當事人是真的沒有錢的情況下,也不能就再去追究當事人的其他法律責任了,如果就知道對方沒錢的話也沒必要申請強制執行了。
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是不是廢了
強制執行但是確實沒錢的后果就是可以由法院中止執行,待被執行人有了執行能力后隨時將恢復執行,說白了就是沒有執行能力的申請強制執行也無用。因為像這種情況是被執行人真的沒錢而不是有錢不還的,但是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當中會對當事人名下的財產有一個確切的調查。
法院強制執行的方式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人民法院采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并結束執行程序。
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是不是廢了
不是
“不是。 申請強制執行不屬于行政訴訟,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權利,在對行政方面中存在爭議的,可以通過行政訴訟由法院來進行判決,只有在下發判決書后沒有依法履行的,則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轉移財產的,執行法院可以對其處以法拘留、罰款,并強制追回被轉移的財產用以執行。
2.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可以下達中止執行的裁定,執行申請人無論什么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了可執行的財產即可以申請恢復執行,永遠不會過期。
決定你是否拿到執行款及拿到執行款的時間:
1.被執行人是否有財產,如果有財產或者你提供了財產線索,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在法院按照程序執行后,可以將執行財產支付給你。對方有財產是你拿到執行款的前提條件。
2.法院的辦事效率。一般情況下,申請執行案件,法院先立案。立案后再將案件轉到執行法官處,執行法官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傳喚被執行人。在被執行人不同意付款后,可能需要你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者法院根據情況采取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