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承擔的責任是什么(抵押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抵押人責任承擔范圍
法律主觀:
抵押人應該承擔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責任,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的,抵押權人就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并就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抵押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抵押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擔保人就是為別人的債務提供擔保責任,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說債務到期后,若債務人不能還債,才輪到擔保人替他還債,并且擔保人也只還債務人不能還的那一部分,債權人不先債務人是不能向擔保人要錢的;連帶責任保證是債務到期后,債權人可以直接來找擔保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還了錢后可以向債務人追索擔保人替債務人還的部分。因此,若我們作為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合同中必須約定好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沒約定或約定不明,《擔保法》上推定為連帶保證,對擔保人很不利。2、也可以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即為多少額度的債務承擔保證、保證期間即保多少時間,建議盡量從短。
二、好友把房屋抵押貸款30萬,做為擔保人我有什么責任
如果是從正規銀行進行的抵押貸款,銀行會同房產部門已經進行了房屋產權驗證押,你的意外責任不大。如果是私人之間貸款,你朋友可以把房屋偷偷賣掉,到是惡意不還款,你就要替
三、抵押房屋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抵押房屋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有:1、如借款人不還款,房貸擔保人需要要負上還款責任;2、房貸擔保人有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提供擔保,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四、公司高管用自己的房產為公司抵押貸款公司還不上有什么后果?
后果是,高管用以抵押的房產可能被執行。抵押物在貸款出現問題時,是償債的保證,無論是誰的房產,只要簽立了抵押擔保合同,抵押權即移位到債權人。
抵押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什么
法律主觀:
抵押擔保人的責任是:
1、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承擔的一般保證責任;
2、連帶保證責任,即債權人在債務到期時,可以向擔保人要求償還債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抵押人責任都有哪些規定?
法律主觀:
1、抵押擔保人的一般保證責任。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承擔一般保證責任,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人的連帶保證責任。債權人在債務到期時,可以向擔保人要求償還債務,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貸款擔保人有什么責任風險
一、抵押貸款擔保人有什么責任風險?
法律主觀:一、抵押貸款擔保人需承擔什么責任擔保人在擔保范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務。假如是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二、借款人和抵押擔保人怎么執行借款人逾期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和抵押人協商拍賣抵押財產償還債務,如果協商不成時,可以一并借款人和抵押人,作出判決后,逾期不執行的,向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抵押擔保人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請執行。三、民法典中抵押擔保人如何追償債務人抵押擔保人為債務人償還債務后,抵押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追償的范圍以抵押人抵押財產價值為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人保和物保并存時擔保權的實行規則】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以上便是為您介紹的關于抵押貸款擔保人需承擔什么責任的相關法律內容,大家注意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朋友用我的駕駛證做抵押貸款擔保人對我有影響嗎?
1、如果貸款人到期不履行還款就會有影響的。
2、用你的身份做擔保時就已經對你有影響了,只不過分著兩種情況,一、如果貸款人能按時還款。二、不按時還款,那么你的擔保身份就開始作為法定還款人,而開始執行還款,若你也不還,那么會以老賴或者計入誠信檔案,限制高消費等。
3、所謂貸款擔保人,就是借款人在不具備償還能力或者還不起銀行貸款資金時,備選還款人,也是除第一貸款人后,法定還款人。
三、抵押貸款擔保人有什么責任風險?法律主觀:
一、抵押貸款擔保人需承擔什么責任
擔保人在擔保范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務。假如是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債務人追償。
二、借款人和抵押擔保人怎么執行
借款人逾期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和押財產償還債務,如果協商不成時,可以一并借款人和抵押人,作出判決后,逾期不執行的,向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抵押擔保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抵押權的實現】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撤銷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院申請執行,也可以。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院申請執行。
三、民法典中抵押擔保人如何追償債務人
抵押擔保人為債務人償還債向債務人追償。追償的范圍以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第三百九十二條【人保和物保并存時擔保權的實行規則】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人追償。
第四百一十條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拍賣、變賣抵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格。
以上便是為您介紹的關于抵押貸款擔保人關法律內容,大家注意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四、抵押貸款擔保人有什么風險
你替別人擔保了,別人跑了,你就要替他還錢。最簡單的解釋,實際操作中可能不是全額擔保,只是一部分
抵押人承擔的責任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一)民事責任
1、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二)連帶責任
連帶保證責任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三)擔保(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抵押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法律分析:根據當時人的約定,可能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保證責任。
第一、抵押擔保人的一般保證責任
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抵押擔保人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這一權利: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抵押擔保人的連帶保證責任
債權人在債務到期時,可以向擔保人要求償還債務,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但是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如果保證人承擔了保證責任,都有權向主債務人追償。追償權的范圍大體包括:為履行保證債務所支付的財產;為履行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其他費用;各種費用的利息;保證人為履行保證義務而受到的損失。另外,保證人的追償權在性質上為債權請求權,應當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保證人的追償權因為保證責任的承擔而發生,屬于新成立的權利,因而應當單獨適用訴訟時效。限制保證人追償權的時效,包括訴訟時效和仲裁時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抵押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法律分析:抵押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抵押行為中的抵押人應承擔的權責到底是什么
抵押人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應在抵押財產價值范圍內承擔法律責任。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第四百零九條
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