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有哪些呢(合同糾紛起訴立案流程)
合同違約糾紛起訴立案流程
起訴合同違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1、收集對方違約的證據;
2、確認管轄法院,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訴;
3、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以及有關證據材料;
4、法院立案后按照法院通知的開庭日期參加訴訟。
合同違約糾紛的處理方式有:
1、要求合同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2、要求合同相對方支付違約金;
3、要求定金擔保:違約方履行債務后,可將定金抵作價款或者收回,違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4、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分別是: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通謀虛偽表示行為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行為無效;
4、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無效。
綜上所述,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合同糾紛的起訴流程
法律主觀:
在現實生活中,合同糾紛大多都是因為一方違約,雙方達不成協商解決,而最后要通過起訴來解決糾紛。一、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首先,當事人需要準備好起訴狀,雙方當事人身份信息,相關證據材料等,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然后,根據不同的法院的實際情況,有可能立案后就繳納訴訟費,也有可能等候法院通知再繳費。接著,該案會通過正常的工作流程分配到承辦法官手里,由承辦法官確定舉證期限開庭日期以及向各方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等相關材料。庭審時各方當事人針對自己主張的事實進行舉證,對對方提出的證據進行質證,然后對案件的爭議焦點進行辯論。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有可能會開多次庭。最后,由法官在審先內判決。另外只要在判決前,各方當事人都是可以和解,或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的。二、起訴合同糾紛要給錢嗎向人民法院提起合同糾紛訴訟也是需要按照合同的標的金額繳納相應的民事訴訟費用的。但是對于繳納訴訟費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繳、或者是減交、免交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三、如何預防合同糾紛1、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司法解釋的規定。2、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等狀況。訂立合同之前事先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資信狀況是非常重要的,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欺詐糾紛和違約糾紛。3、精心準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依據。為避免因條款的不完備或歧義而引起合同糾紛,當事人應精心準備合同條款。除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外,其他合同條款都可以在協商一致基礎上進行約定。4、及時、依法辦理法律規定的批準、登記等手續,辦理合同公證。有些合同,如技術引進合同等,法律規定必須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后才生效。當事人應當及時將此類合同依法辦理手續,以免因此而產生合同無效糾紛。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 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怎么走
合同糾紛訴訟流程要怎么走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合同糾紛訴訟費用:
合同糾紛起訴費用若是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綜上所述,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既然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訂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義務應當是毫無疑問的。然而,合同簽訂后,一方當事人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而主觀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買賣合同中,買方與賣方簽了購銷鋼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確定的鋼材價格上漲,賣方見如果仍按合同規定的價格交給買方,就會損失一大筆錢,于是,賣方就想提價,或毀約,或以支付違約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買方則不同意,堅持按事先規定的價格購買,雙方遂起糾紛。再如,技術實施許可合同中,技術轉讓方已經與另一方簽訂了獨家許可合同。但見另外一方又欲高價受讓此技術,轉讓方則又將此技術許可給另外一方使用。獨家受許可方獲知后、要求轉讓方賠償損失.雙方之糾紛因此而起。可見,主觀點原因往往引起違約行為,再由違約行為導致糾紛的產生。純粹主觀上的原因是少見的,主觀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著客觀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怎么走
到法院起訴合同糾紛流程: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遞交訴狀;2、立案后,法院的內勤將案件分到具體的承辦法官;3、準備相關證據材料并注意法院的證據規則的規定;4、法院確定的開庭時間和地點;5、開庭審理;6、等待判決;7、對方有怠于執行或遲延履行情形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罩讓跡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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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起訴流程
法律主觀:
合同糾紛起訴的流程入下: 1、書寫訴狀; 2、法院立案,做出受不受理的決定; 3、法院審理(案件調查); 4、法院判決; 5、判決生效; 6、強制執行(如果對方未履行生效判決)。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 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的起訴流程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起訴流程如下:1、撰寫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2、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3、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九百二十九條 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受托人超越權限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百三十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怎么走
"合同糾紛起訴流程為:
1、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提交起訴狀和證據財產;
2、由法院決定是否受理;
3、法院決定受理的,再開庭審理;
4、進行法庭調查和辯論;
5、作出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的流程:1、確認管轄法院;2、書寫起訴狀;3、向管轄法院遞交起訴狀;4、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依法受理。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合同糾紛起訴流程和費用
(一)流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立案后立案庭將案件分配到具體的承辦法官手中;法院確定具體的開庭時間和地點;雙方當事人參與開庭庭審;法院依法判決。
(二)費用:合同糾紛屬于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標的金額分段累計交納案件受理費。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