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有效期限是多少年(協議書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協議書多長時間有效
依據我國相關的規定,協議的有效期一般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并在合同中載明的,而有些合同是規定了最長期限的,要按法律規定確定期限。比如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調解協議如果是法院出具的,自送達雙方時生效,沒有有效期,調解書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即可申請強制執行。
協議書有效期是多少年,一般由雙方進行約定,并且在協議書中進行載明,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不超過二十年。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時間和終止時間,一般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只要約定的期限或生效、終止的條件是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即合法有效。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如果沒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時間,一般意義上的合同終止時間通常為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合同解除之后也會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
協議書有效的期限具體是要多少年
協議書有效的期限是,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協議書,一般自成立時其到終止前都有效;但如果是以批準等手續為生效要件的協議書,則自手續辦完后到協議書終止前,協議書都有效。
綜上所述,協議是屬于合同的一種,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時候簽訂的,不同的協議內容是不一樣的,而協議書一般是有期限的,協議書在期限內是有效的,協議書的期限,一般由雙方進行約定,并且在協議書中進行載明,如果沒有約定的,一般不超過二十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三方協議有效期幾年
三方協議的有效期限是三年。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時簽訂、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的意義
1、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畢業生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畢業后將派遣證發給該生,拿著派遣證到畢業生工作的單位報到,就此開始計算工齡;
2、三方協議簽訂期限為三年,它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只有畢業生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畢業后將派遣證發給該生,拿著派遣證到畢業生工作的單位報到,就此開始計算工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合同的法律效力最長是永久有效,合同效力的時間主要是由當事人約定的,但是,被宣告無效、被撤銷、附解除條件合同的條件成就時、附期限合同的期限屆滿時,合同會相應的失去效力。
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約定,但是租賃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零五條的規定,在租賃合同中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一、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可以是一年,可以是兩年,也可以是三年,還可以是無固定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那一年。
二、土地使用權的承包合同也是有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條:
三、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員工合同協議書簽幾年有效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有些人可能知道,剛開始一個員工與與公司的簽訂合同是三年,那么他也想了解關于勞動期限的其他問題,那么勞動合同最多簽幾年期限是多久?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來看,第一次簽三年,第二次五年第三次就是十年。具體的事項我看下面的文章。
我們國家勞動法規定,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為期三年其次是五年十年。
一、勞動合同一般簽幾年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勞動法》第二十條規定: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為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約定明確的期限。在實踐中,確實有一些職工在工作中表現消極,經常違反企業規章和勞動紀律但情節又夠不上勞動法規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情形,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要解除勞動關系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不解除勞動關系又給企業造成損失。在另外一些情況下(如職工不勝任工作),企業雖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企業并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國有企業除外)。因此,如果約定明確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宜太長),企業就有相當的主動權,可以避免承擔因辭退引發的賠償責任。
三、勞動合同的條款有哪些
1.勞動合同應盡量詳細地約定雙方的義務。約定雙方義務的益處既在于保證雙方按照合同嚴格履行職責,防止出現違約情況;也在于一方違約時,能夠有明確的處罰依據。對于企業來講,在勞動合同中,應明確職工的工作崗位及其具體職責,并明確對于該崗位工作的具體要求。這樣,員工有違反職責的行為,就有明確的處理依據。
2.勞動合同最好約定明確可行的違約責任和罰則。約定違約責任和罰責,既可以起到警戒作用,更能夠成為日后作出相應處理的有力依據,上了法庭也不需要在違約責任問題上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為保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對于違約責任,主要是指違約賠償責任,可以由企業與職工雙方商定各種違約情形下具體的賠償數額;對于職工違紀的處罰方式,可以是警告、記過、扣工資、開除等。對于職工的違紀處罰,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不可能太詳細,可引用企業規章的規定。
3.最好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旦出現某些事由,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不再受勞動合同約束;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勞動者發生某些行為,企業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但應注意,不能把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也約定在勞動合同中并規定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的好處在于:一旦有約定情形出現,企業就可以不再履行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比如某公司約定:職工當月無故曠工2天,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補償金。如果按照法律規定,職工曠工2天,顯然不太可能被認為是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如果沒有上述約定,企業以此解除勞動合同很可能被判賠償。
有法律問題?淮安律師為您在線解答
一般協議書有效期多久
法律主觀:
協議書有效的期限具體是要經過以下時間: 1、依法成立的協議書,一般自成立時其到終止前都有效; 2、以批準等手續為生效要件的協議書,則自手續辦完后到協議書終止前,協議書都有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協議書有效期是多少年
協議書的有效期限一般是由雙方協商確定的,沒有約定的,一般不超過二十年。只要合同是依法訂立的,當事人約定的有效期間就是有效的,可得到適用。一般是合同履行完畢、當事人約定的或法定的失效事由出現,協議書的有效期才屆滿。關于協議書有效期是多少年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協議書有效期是多少年
1、協議書的有效期限一般是由雙方協商確定的,沒有約定的,一般不超過二十年。只要合同是依法訂立的,當事人約定的有效期間就是有效的,可得到適用。一般是合同履行完畢、當事人約定的或法定的失效事由出現,協議書的有效期才屆滿。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二、房屋征收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拆遷出租房屋,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協議。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期限內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拆遷人應當將拆遷補償協議副本報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拆遷補償協議示范文本由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監制。
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至于每一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還應視拆遷補償方式不同而不同。對于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中應主要載明補償金額、搬遷期限;對于實行產權調換的,協議主要載明安置用房的結構、面積和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協議書有效的期限是要多少年
法律主觀:
協議書有效的期限尚無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定了再一般情況下,協議書自成立時生效,但如果當知人另有約定的,成立、終止時間根據當事人的約定為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九條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
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