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仲裁時效還能起訴嗎(過了仲裁時效還能向法院起訴嗎)
過了仲裁時效還能向法院起訴嗎
法律分析:即使已過勞動仲裁時效,建議還是先申請勞動仲裁,得到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等再去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勞動仲裁有效期過了可以起訴嗎
勞動仲裁有效期過了不可以起訴。
勞動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則無法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另外,如果勞動仲裁裁決書中的義務履行期限超過了法定訴訟時效期限,即使當事人未在勞動仲裁有效期內提起訴訟,也可以在義務履行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如果義務履行期限已經過期,則無法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如果勞動仲裁有效期已經過了,當事人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再起訴的。如果當事人需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考慮其他途徑,如協商、調解等。
勞動仲裁有效期內起訴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勞動爭議案件需要適用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仲裁程序。根據規定,勞動爭議案件適用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仲裁程序,才能向勞動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
2、勞動仲裁裁決書已經作出,但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如果勞動仲裁裁決書已經作出,但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勞動仲裁有效期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勞動仲裁有效期內。當事人必須在勞動仲裁有效期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將無法受理;
4、提起訴訟的請求必須與勞動仲裁案件的裁決請求相同。當事人提起訴訟的請求必須與勞動仲裁案件的裁決請求相同,否則將無法受理;
5、具備訴訟主體資格。當事人必須具備訴訟主體資格,即是依法享有起訴權利的主體。
綜上所述,如果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勞動仲裁有效期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必須滿足勞動爭議案件適用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仲裁程序、勞動仲裁裁決書已經作出但對裁決不服、勞動仲裁有效期內、提起訴訟的請求必須與勞動仲裁案件的裁決請求相同、具備訴訟主體資格等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仲裁時間過了可以直接起訴嗎
法律主觀:
一、勞動 仲裁時效 過了可以直接起訴嗎
勞動仲裁時效過了可以直接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第3條規定: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超過60日期限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確已超過仲裁申請期限,又無 不可抗力 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的,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期間是多久
我國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發生后一年之內,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履行義務。在這些情形下,一年時效期間發生中斷,仲裁時效期間自勞動者主張權利、尋求救濟、用人單位同意履行義務時起重新計算一年期間。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勞動者可隨時提出仲裁申請。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
三、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 授權委托書 》,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二)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并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余額表。
(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勞動仲裁時效過了可以直接起訴嗎 ?勞動仲裁時效過了可以直接起訴。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超過60日期限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訴訟時效過了怎么辦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仲裁時效已過,勞動仲裁委會裁定不予受理。此時你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確已超過仲裁申請期限,又無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的,依法駁回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勞動仲裁法》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勞動仲裁不予受理后超過15日還能起訴嗎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親親,勞動仲裁不予受理后超過十五日不能再起訴了,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當事人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沒有提起民事訴訟,則已經喪失了訴權,裁決書法律效力已經生效。勞動爭議案件超過仲裁時效即喪失勝訴權。就勞動爭議案件而言,只要當事人申請了仲裁,仲裁裁決書送達后十五天內向法院起訴,法院就應當立案受理,不應當通知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超過仲裁裁決規定的十五天期限,就不能向法院起訴了。即使起訴,法院也不會立案受理。
勞動仲裁超過一年還能起訴嗎
法律主觀:
勞動仲裁后,當事人 不服勞動仲裁 的應當在十五日內起訴。 我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工傷仲裁時效過了可以起訴嗎
法律主觀:
如果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產生工傷賠償爭議,則依法申請仲裁的時效一般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仲裁時效中止的,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再繼續計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仲裁三年后還可以起訴嗎
勞動仲裁三年后還可以起訴。
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即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如果勞動者超過一年未提出仲裁申請,則仲裁時效期間已經屆滿,勞動者將失去勝訴權。但是,勞動者仍然可以就該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訴訟主體具有訴訟權:訴訟主體是指享有提起或被提起訴訟的權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訴訟主體必須具有訴訟權,即依據法律規定可以提起或被提起訴訟;
2、訴訟請求具有法律依據和合法性:訴訟請求是指訴訟當事人要求法院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具體內容。訴訟請求必須具有法律依據和合法性,即符合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
3、訴訟請求具有明確性和確定性:訴訟請求必須明確具體,不能存在模糊不清或不確定的情況。否則法院將無法作出明確的判決或裁定;
4、訴訟請求不屬于法院不受理范圍: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有一定的不受理范圍,如審判管轄權、訴訟時效等。訴訟請求必須屬于法院受理范圍,否則法院將不予受理。
起訴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起訴狀:起訴狀是起訴的主要文件,需要在起訴前認真撰寫,列明起訴的事實、依據和請求等內容;
2、證據材料:起訴需要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協議、憑證、證人證言等,以證明自己的主張和請求;
3、相關證件:根據具體案件,需要提供相關的證件,如身份證、營業執照、行駛證等;
4、授權委托書:如果由律師代理起訴,則需要提供授權委托書;
5、訴訟費用:訴訟費用是訴訟過程中必須支付的費用,需要提前準備。
綜上所述,起訴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對被告進行審判并做出判決的行為。在起訴過程中,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說明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據。被告在接到起訴狀后,可以進行應訴,提交答辯狀,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并提供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過了勞動仲裁時效還有補救嗎
法律主觀:
過了勞動仲裁時效還有補救。雖然勞動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勞動爭議,但是勞動者還可以向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三年。
法律客觀: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