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上班后還能拿賠償嗎(工傷繼續上班對賠償有影響嗎)
上班了會影響工傷賠償嗎
不會影響正常賠償,但是工傷補助金需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才可以申請領取。職工在工作中受了工傷,經勞動部門鑒定為工傷后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出的傷殘等級確定不同待遇。工傷等級共分為十級,一級是最嚴重的,嚴重程度從十級往下遞減。
【法律分析】
職工在工作過程中遇到傷害,應當立即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同時,及時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被認定為工傷后,應拿著工傷認定書到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拿到工傷認定書和傷殘等級鑒定書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單位或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獲得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需要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若職工經過鑒定,傷殘程度達到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可獲得不同數額的傷殘補助金。受了工傷后一定要盡快進行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職工申請工傷認定解除了勞動合同時若認定未通過且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不足的情況不一定能獲得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還在公司上班能領賠償金嗎
法律分析:仍在原單位上班的話,就只能領取傷殘補助金,不能領取一次醫療補助金和一次就業補助金。這也是算作能賠償的。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恢復后繼續工作怎樣賠償
法律主觀:
工傷恢復在用人單位上班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并按月支付工資。若是屬于無法勝任工作,用人單位難以安排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傷之后繼續上班還有賠償嗎?
法律主觀:
工傷恢復后繼續上班的,不影響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應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者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賠款包括: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2、住院伙食補助費;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5、生活護理費。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停工留薪期工資;8、住院期間生活護理費;9、住院伙食補助費。被認定為因工受傷,取得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工傷者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上班了會影響工傷賠償嗎
上班了不會影響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受到傷害所應得到的賠償,如果員工只是受到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則應該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如果造成員工傷殘的,還應當賠償其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鑒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上班后還能拿賠償嗎
工傷上班之后,就沒有工傷津貼的,但是如果有傷殘的,相應的傷殘補貼也是有。
發生工傷后單位應該承擔哪些費用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用工單位應該支付職工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期工資(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項目費用(詳見第29條至三十五條)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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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我工傷后繼續上班,還有工傷賠償嗎
工傷后繼續上班,以后離職具體賠償如下:
一、工傷之后辭職也可以拿到工傷賠償金
辭職并不影響工傷賠償金,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了社保,則由社保基金與單位承擔;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導致職工享受不了工傷待遇,則賠償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員工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規定工傷如果認定1-4級的用工單位不得主動與工傷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當然如果是工傷職工自己提出的辭職那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這也是法律對于工傷職工權益的保護。
員工因工傷被辭退有賠償,工傷員工被辭退的,需要按照兩倍的標準支付經濟賠償金,具體的支付標準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還涉及到傷殘賠償金的賠償。
二、其他費用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是離職后領取,其他賠償金是工傷認定書下發后即可申領。
工傷后繼續在廠工作還能享受一次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嗎?
工傷后繼續在廠工作還能享受一次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是鑒定為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與遭受事故傷害所在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給予的舊傷復發和因為傷殘影響再就業的補償。在與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期間,不予支付。
法律分析
若職工構成五至十級傷殘,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在工廠工作的,暫時不能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兩項賠償。但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可以獲得。職工因工7-10級傷殘的,可以選擇是否解除勞動合同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無須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因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可以同時適用。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如果工傷一直在職,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是不存在時間限制的。按規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是在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果在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應盡快申領,建議最長不要超過一年的仲裁期限。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