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都有哪些費用(工傷賠償都有哪些費用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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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一次性賠償包括哪些費用
工傷一次性賠償包括以下費用:
1、傷殘補助金:對于因工作受到傷害的工人,企業應當給予傷殘補助金。傷殘補助金的數額根據工人傷殘程度和當地規定的標準來確定。
2、喪葬補助金:對于工人死亡的情況,企業應當給予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的數額根據當地規定的標準來確定。
3、經濟補償金:對于因工作受到傷害或死亡的工人或家屬,企業應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金,以彌補其損失。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根據當地規定的標準來確定。
工傷申請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工傷事故證明:需要提供工傷事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由單位或事故處理部門出具;
2、醫療證明:需要提供經醫院或診所出具的醫療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工傷事故造成的傷害和醫療費用等;
3、身份證件: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證明個人的身份;
4、勞動合同: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個人與單位的勞動關系;
5、工資和社保證明:需要提供最近的工資單和社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證明個人在工傷事故前的工資和社保繳納情況。
綜上所述,針對不合理的工傷申請單位不配合的情況,應該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盡可能地爭取到應有的工傷賠償和醫療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需要賠償哪些費用
職工在工作期間內受傷則會被認定為工傷。通常情況下工傷可以得到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月來給予當事人的傷殘津貼、工傷醫療費(包括工傷醫療費用、康復性醫療費用、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生活護理費和其他賠償費用(包括伙食補助、外地就醫差旅費等)。如果工傷職工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則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果當事人的養老保險金比傷殘津貼少,那么將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單位要賠償哪些費用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賠償要根據傷殘等級,月平均工資,醫療費用,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天數計算。
一些高危的職業中,員工要做好防護工作,避免發生受傷的情況。一旦在工作期間受傷,除了積極接受治療,還要注意申請工傷認定,向用人單位索賠。具體來說,員工工傷單位要賠償哪些費用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工傷單位要賠償哪些費用
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康復性治療費用、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一定的補償金: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經批準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3、傷殘津貼: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系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二、有哪些工傷索賠的程序
1、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后,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3、工傷鑒定程序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后),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4、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勞動仲裁程序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審理程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8、申訴程序
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序。
員工工傷單位要賠償哪些費用?主要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等。而實踐中,您在發生工傷后,可向單位要求工傷賠償。如果單位拒絕,那么您要注意及時采取法律手段來索賠。在申請工傷認定時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在與單位發生工傷賠償爭議而申請勞動仲裁時,您要注意收集好相應的證據材料,以便能夠在仲裁中勝訴。
工傷賠付都有哪些賠償
工傷一般指的是因為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如果當事人遭受工傷事故,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工傷認定。單位需要在一個人內申請工傷認定,員工可以在一年之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確認為工傷,是可以獲得一定的工傷賠償的。工傷賠償的范圍有當事人的醫療費、住院的交通、食宿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 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三)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 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 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 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賠償有幾筆錢
工傷職工離職后,用人單位需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工傷賠償款項:
(1)醫療費;
(2)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3)生活護理費;
(4)工傷期間的工資;
(5)交通食宿費等等。
工傷保險賠償分為兩部分,一是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另一部分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待遇包含:
(一)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待遇、
(二)治病期間的陪護費、
(三)停工留薪期滿后的工資待遇、
(四)—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5
6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
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包含:
(一)工傷醫療費、康復費、
(二)異地交通住宿費用、
(三)住院伙食補貼、
(四)輔助器具配置費、
(五)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六)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七)一至四級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
工傷賠償多少錢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本人工資計算。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繳費工資是指工傷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除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外,職工的繳費工資應該與其實際工資一致且不低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但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為了少繳費低報職工繳費工資,導致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職工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低于勞動者應當享受的數額,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是按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前的工資計算,以什么工資為基數計算,各地規定不同,大致有四種規定: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工資;按傷殘等級定額支付。
3、停工留薪期工資一些省市規定按加班費之外的工資,一些省市規定按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
4、傷殘津貼一至六級工傷職工退出勞動崗位的,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按本人工資一定比例計算。
5、生活護理費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存在生活自理障礙的,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事故賠償包括哪些費用
1、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因工受傷賠償金額只有等勞動能力鑒定等級后才能最終確定。
2、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工傷賠償有哪些賠償項目
職工因工傷而產生的醫療費、伙食補助費、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的費用、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金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建議參考《工傷保險條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后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賠償都有哪些項目,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職工賠償項目及標準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標準詳見2;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根據醫藥費和住院費等收款憑證計算;
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本單位沒有標準的按30元/天計算;
殘疾輔助具費:按需確定;
工傷期間的工資:停工留薪期不得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傷殘等級評定后,享受傷殘待遇;
住院期間護理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傷復發治療期需要護理的,憑醫療機構證明,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或者按月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護理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復發治療期間護理費與生活護理費的差額部分。
生活護理費: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0%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需經過勞動能力鑒定,按本人工資計算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
六級
七級
八級
九級
十級
27個月
25個月
23個月
21個月
18個月
16個月
13個月
11個月
9個月
7個月
傷殘津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按本人工資計算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
六級
90%
85%
80%
75%
70%
60%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解除勞動合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五級
六級
七級
八級
九級
十級
24個月
18個月
10個月
8個月
6個月
4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文支付):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五級
六級
七級
八級
九級
十級
40個月
34個月
20個月
15個月
10個月
5個月
上述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造成死亡的賠償
(1)、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其中,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
(3)、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以上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可以享受(1)、(2)的待遇。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從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四個月起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可按照情況3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