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拖欠怎么起訴(民工工資拖欠怎么起訴)
怎樣舉報公司拖欠員工工資
老板拖欠員工工資的舉報方式如下:
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來投訴,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的時效是兩年;
2、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3、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拖欠工資法院起訴流程如下:
1、撰寫起訴書,將起訴書還有當事人的情況解釋清楚之后進行申請;
2、起訴人申請之后需要對實際情況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立案之后才開始審理。
綜上所述,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如何起訴拖欠農民工資的人
法律主觀: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有沒有欠條并不是必要的,只要有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可以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明,就可以用法律途徑追討工資。一、拖欠農民工工資沒有欠條怎么辦農民工被拖欠后,并不一定要欠條才能追討工資的,只要有確切的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就能通過仲裁、訴訟等方式追討工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二、勞動仲裁時效1、普通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應注意時效的中斷與終止的情形。2、特殊時效: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一年時效的限制;但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三、勞動仲裁程序1、受理后,申請人按照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據材料;2、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3、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4、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6、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7、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后,認為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準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農民工被拖欠后,并不一定要欠條才能追討工資的,只要有確切的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就能通過仲裁、訴訟等方式追討工資。
法律客觀: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對于舉報、投訴的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及時轉送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投訴人。
拖欠工資怎么起訴
法律分析:被拖欠工資若已經經過勞動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程序如下:1、準備好起訴狀、拖欠工資證明材料等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法院進行起訴立案;2、法院審查后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受理;3、法院受理后,將起訴狀送達被告,被告進行書面答辯,雙方交換證據等;4、開庭審理,通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雙方辯論等環節,進行調解或者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沒錢怎么去法院起訴欠拖欠工資
法律主觀:
因為拖欠工資屬于勞動爭議,適用勞動仲裁前置,所以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應當經過以下勞動仲裁程序:
1、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無論是否是終局裁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和被告基本信息(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訴訟請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和賠償金))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網上如何起訴拖欠工資
對于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
網上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方法如下:
1、登錄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的官方網站,填寫投訴的信息;
2、勞動者也可以通過撥打勞動行政部門的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來投訴;
3、勞動者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公司拖欠工資可以到以下地方投訴:
1、勞動局;
2、勞動仲裁委;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依照本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依照本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老板拖欠工資去哪維權?報警、勞動局、還是法院?有什么區別?
如果老板拖欠工資,你可以考慮以下幾個途徑去維權:
1. 內部溝通:首先,你可以嘗試與老板進行內部溝通,明確表達你對拖欠工資的不滿和要求??梢酝ㄟ^書面或口頭的方式與老板或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溝通,要求解決問題并支付欠薪。
2. 勞動仲裁:如果內部溝通無果,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投訴。勞動仲裁機構是專門負責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他們會介入調解,并作出裁決。你需要準備好相關證據,如工資支付記錄、勞動合同等,并向勞動仲裁機構提出申訴。
3. 勞動仲裁法院:如果勞動仲裁無法解決問題,你可以考慮向勞動仲裁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上,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老板拖欠工資的事實,并提交相關的勞動合同、工資支付記錄等。
4. 媒體曝光和公開投訴:如果以上途徑無法解決問題,你可以考慮通過媒體曝光和公開投訴來引起社會關注。你可以向媒體或相關社會組織反映情況,讓更多人了解你的遭遇,并加大對老板的輿論壓力。
需要注意的是,在維權過程中,你應該保留所有相關的證據和文件,并及時咨詢專業的法律意見,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維權
報警、勞動局和法院是三種不同的維權途徑,它們有不同的職責和處理方式。下面是它們的區別:
1. 報警:如果老板拖欠工資的行為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例如故意欺詐、侵占財產等,你可以向警方報案。警方會進行調查,并根據情況采取相應的法律措施。報警是一種追究刑事責任的手段,適用于嚴重違法行為。
2. 勞動局:勞動局是負責監督和管理勞動關系的政府機構。如果老板拖欠工資的行為違反了勞動法規定,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局投訴。勞動局會介入調查,并嘗試調解解決爭議。如果調解無果,勞動局可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要求老板支付欠薪。勞動局是一種行政途徑,適用于勞動爭議的解決。
3. 法院:法院是負責審理和解決民事爭議的司法機構。如果你無法通過勞動局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你需要準備好相關證據,并提交訴訟申請。法院會受理案件,并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審理和判決。法院是一種司法途徑,適用于解決民事糾紛。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法律制度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具體的維權途徑和程序可能會有所差異。在選擇維權途徑時,你可以咨詢專業的法律人士或相關機構,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行使自己的權益。
勞務公司拖欠工資不發怎么投訴
勞務公司拖欠工資不發,勞動者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追討工資。
通過勞動投訴無法解決的,勞動者只能向當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仲裁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糾紛。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必須要先經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除一裁終局的裁決,單位不能訴的外,其它裁決任何一方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當事人對終局裁決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公司拖欠工資要怎么投訴或舉報?
1、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2、勞動仲裁。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法院起訴。勞動者有欠條的,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欠條、起訴狀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支付欠款,但是單位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自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屆滿后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