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險駕駛罪?(什么是危險駕駛罪的標準)
以下哪些行為屬于危險駕駛罪
法律主觀:
危險駕駛的行為有: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危險駕駛罪有: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款規(guī)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危險駕駛罪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竟駛,情節(jié)惡劣,或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及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或者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
危險駕駛罪的設立是為了遏制頻發(fā)的危險駕駛行為,并隨著實踐發(fā)展逐步完善;近十年來,更是逐步成為我國刑法體系中發(fā)生數(shù)量位列第一的罪名。危險駕駛罪歷經(jīng)兩次法律修改,分別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設立危險駕駛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將危險駕駛罪的行為方式增加至四種。
(一)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設立危險駕駛罪
在危險駕駛罪設立前,醉酒駕駛機動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行政法規(guī)加以規(guī)范。2010年前后,醉酒駕駛引發(fā)的惡性交通事故頻發(fā),在全社會引起了強烈反響,用刑法規(guī)制醉酒駕駛等危險駕駛行為符合現(xiàn)實的需要。2011年2月25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設立危險駕駛罪,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和醉酒駕駛機動車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
《刑法》第133條之一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二)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將危險駕駛罪的行為方式增加至四種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又增加了兩類具體的危險駕駛行為,將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行為,以及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納入《刑法》第133條之一危險駕駛罪打擊的范圍,進一步拓展了危險駕駛罪制裁的行為種類。同時,該條法律還增加了對于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處罰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若有對這兩類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按照法條前款規(guī)定處罰。
認定構成危險駕駛罪,首先應當滿足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這一要件,因此需要對“道路”和“機動車”的范圍做出界定。其次,《刑法》中規(guī)定了危險駕駛罪的四種行為方式,即追逐競駛、醉酒駕駛、超員、超速行駛和違規(guī)運輸危險化學品。根據(jù)行為方式不同,其構成要件也存在差異之處。
(一)道路的認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一)項對“道路”的含義作出了明確界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危險駕駛罪是公共危險犯,所保護的法益是道路上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chǎn)的安全。盡管出于行政管理目的,行政法規(guī)對“道路”進行了一定級別的劃分。但是,在理解危險駕駛罪中的“道路”時,應以公共危險為衡量標準,而不應以行政法規(guī)的道路級別為衡量標準。
因此,對危險駕駛罪中“道路”的理解應重點把握駕駛行為發(fā)生地是否具有“公共性”,只要具有“公共性”,即有不特定人或多數(shù)人存在的道路,就應當認定為“道路”。
(二)機動車的認定
2011年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三)項對“機動車”的含義作出了明確界定:“‘機動車’,是指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汽車、摩托車、掛車、有軌電車、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等都屬于機動車的范疇。
與之相對應的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zhì)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三)行為方式一:追逐競駛
1.行為內(nèi)容
追逐競駛,是指行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突然并線,近距離駛入其他車輛之前的危險駕駛行為。危險駕駛罪并不要求二人以上追逐競駛才能成立,單個人實施的追逐競駛也能成立本罪。
2.情節(jié)要求
成立本罪,要求情節(jié)惡劣,情節(jié)惡劣的基本判斷標準是追逐競駛行為的危險程度。對此,應結合道路上車輛與行人的多少、駕駛的路段與時間、駕駛的速度與方式、駕駛的次數(shù)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具體而言,即使追逐競駛未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但綜合考慮超過限速、闖紅燈、抗拒交通執(zhí)法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足以威脅他人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就屬于危險駕駛罪中“情節(jié)惡劣”的情形。
3.責任形式
追逐競駛的責任形式為故意。但是,追逐競駛的故意并不僅限于行為人賭博競技、追求刺激的目的,不論行為人基于什么目的和動機故意追逐競駛,只要給他人生命、健康帶來危險且情節(jié)惡劣的,就應當受到刑法的處罰
(四)行為方式二:醉酒駕駛
1.行為內(nèi)容
醉酒駕駛,是指醉酒狀態(tài)下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根據(jù)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酒駕案件意見》),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醉酒駕駛的嚴重程度高于酒駕,酒駕的標準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如果行為人達到酒駕程度而未達到醉駕程度,不構成危險駕駛罪。
2.情節(jié)要求
這一類型的危險駕駛罪是抽象危險犯,要求造成一定程度的公共危險,可能導致他人的生命、身體遭受損害,才成立犯罪。反之,沒有造成公共危險的行為,不能成立危險駕駛罪。例如,在沒有車輛、荒無人煙的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因為不具有公共危險,不成立危險駕駛罪。
3.責任形式
醉酒駕駛的責任形式為故意。行為人應當認識到自己是在醉酒狀態(tài)下駕駛機動車,但是,對于醉酒狀態(tài)的認識并不需要十分具體和準確,即不需要精確認識到自己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只需要有大體的認識即可。一般來說,只要行為人知道自己喝了一定量的酒,事實上又達到了醉酒狀態(tài)下,并駕駛機動車的,就可以認定為具有醉酒駕駛的故意。即使行為人認為自己只是酒后駕駛而不是醉酒駕駛,也不影響犯罪故意的成立。
(五)行為方式三:超員、超速行駛
1.行為內(nèi)容
超員、超速是指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業(yè)務,嚴重超過限乘人數(shù)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行為。依據(jù)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校車”是指用于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的機動車。危險駕駛罪中的“校車”既包括依照國家規(guī)定取得使用許可的校車,也包括沒有取得使用許可的違章從事接送學生業(yè)務的校車。從事旅客運輸業(yè)務的車輛,是指從事公路客運、公交客運、出租客運、旅游客運等業(yè)務的車輛。既包括具有營運資格的車輛,也包括非法從事旅客運輸?shù)能囕v。
2.行為主體
除駕駛人員外,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也可能成立這一類型的危險駕駛罪。根據(jù)《刑法》第133條之一的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超員、超速行駛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以危險駕駛罪論處。例如,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指使駕駛人員超員、超速行駛,或者明知駕駛人員超員、超速行駛卻不加以阻止,放任其超員超速行駛,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成立危險駕駛罪。
3.情節(jié)要求
成立這一類型的危險駕駛罪,要求達到嚴重超員、超速的程度,一般的超員、超速行為不成立危險駕駛罪。這一類型的危險駕駛罪為抽象危險犯,成立危險駕駛罪,僅要求給他人的生命、身體帶來危險,不要求發(fā)生人員傷亡等后果。
4.責任形式
超員、超速行駛類型的危險駕駛罪,責任形式為故意。要成立這一類型的危險駕駛罪,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超員、超速行駛的故意。
(六)行為方式四:違規(guī)運輸危險化學品
1.行為內(nèi)容
違規(guī)運輸危險化學品是指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
2.行為主體
除駕駛人員外,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也可能成立這一類型的危險駕駛罪。根據(jù)《刑法》第133條之一的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違規(guī)運輸危險化學品負有直接責任的,以危險駕駛罪論處。例如,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指使駕駛人員違規(guī)運輸危險化學品,或者明知駕駛人員違規(guī)運輸危險化學品卻不加以阻止,放任其違規(guī)運輸,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成立危險駕駛罪。
3.情節(jié)要求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應當根據(jù)行為人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shù)量、運輸?shù)臅r間、路線、車輛的安全狀況、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
4.責任形式
違規(guī)運輸危險化學品類型的危險駕駛罪,責任形式為故意。要成立這一類型的危險駕駛罪,行為人主觀上必須認識到自己違規(guī)運輸?shù)氖俏kU化學品,但并不要求行為人認識到具體為哪一種危險化學品。
危險駕駛是什么意思
一、危險駕駛是什么意思
1、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危險駕駛罪是我國法律的新增罪名,觸犯危險駕駛罪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二、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有哪些區(qū)別
1、危險駕駛罪主觀上是故意,交通肇事罪的主觀上是過失;
2、危險駕駛罪的客觀上表現(xiàn)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且情節(jié)惡劣,交通肇事罪的客觀上是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的行為。
危險駕駛罪都具體包括哪些行為?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時,因超速、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違反交通信號燈、逆向行駛、不按規(guī)定讓行、占用應急車道等行為,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人員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危險駕駛罪包括以下情形:
1.駕駛機動車輛超過規(guī)定速度50%以上,危及公共安全;
2.駕駛機動車輛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隔離帶,危及公共安全;
3.駕駛機動車輛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guī)定通行,或者不按規(guī)定讓行,危及公共安全;
4.駕駛機動車輛與行人、非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使傷者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5.駕駛機動車輛醉酒、吸食毒品或者在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后駕駛機動車輛,危及公共安全;
6.駕駛機動車輛在沒有車道或者在車道行駛時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非機動車正常通行,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危及公共安全;
7.其他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
危險駕駛罪的罪名輕重程度視情節(jié)輕重而定,一般情況下,危險駕駛罪的刑罰較輕,但是如果行為情節(jié)嚴重,將可能被判處較重的刑罰。
危險駕駛是指什么行為
危險駕駛是指什么行為如下:
1、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2、酒后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5、追逐競駛、吸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超員超載、闖紅燈以及強行變更車道、強行超車、違法搶行、占道行駛、不按規(guī)定讓行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
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處:三個罪名既然都規(guī)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處就是侵犯的客體為公共安全。
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間的區(qū)別。其區(qū)別表現(xiàn)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主觀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險駕駛罪在主觀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義上過失犯罪,主觀上只能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上是故意,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觀上為過失。
其次,在行為方式上不同。危險駕駛罪只包括醉駕和追逐競駛兩種行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實施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險性相當?shù)奈kU行為。不應包括醉駕和追逐競駛的行為。
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危險駕駛是一種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現(xiàn)在,我們來看看危險駕駛罪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所稱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
2.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一)造成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
(四)駕駛載客營運機動車的;
(五)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行駛,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構成妨害公務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
危險駕駛罪是指駕駛人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相互追逐、相互飆車的兩種情形。追逐競駛是指駕駛人在道路上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的情形,以及頻繁、突然駛入其他車輛前的危險行為。醉酒駕駛是指駕駛人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危險駕駛罪如何處罰?
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司機在路上追逐競跑,是非常危險和惡劣的。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駕駛人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從重處罰的規(guī)定處罰。對于上述行為,一般刑事拘留在一個月至六個月之間,由當?shù)毓矙C關就近執(zhí)行。執(zhí)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情給予報酬。
在此,太平洋汽車網(wǎng)站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危險駕駛,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對家人和社會的不負責任行為。并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我希望你遵守交通規(guī)則,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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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判多久
危險駕駛罪是我國刑法中的一種犯罪行為。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判刑期限不同,最高可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險駕駛罪是指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規(guī),存在危險駕駛行為,造成公共安全或者財產(chǎn)安全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被定為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刑事制裁。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危險駕駛罪主要分為兩個情形:一是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后果;二是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前者情節(jié)嚴重,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后者最高判七年有期徒刑。具體來說,危險駕駛罪的刑期長短取決于具體情節(jié)、危害程度和對社會的影響等多種因素,由法院根據(jù)案件實際情況酌情判斷。在判決過程中,法院會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程度,還會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被害人的損失等方面作出判決。
危險駕駛罪定罪量刑是否存在明確標準?危險駕駛罪定罪量刑的標準并不是固定的,因為每個案件的情況都有所不同。但是,我國司法實踐中也有了一些明確的判例標準。例如,對于大型客車、危化品運輸車等具有重大危險性質(zhì)的車輛發(fā)生事故的,一般會被認為情節(jié)特別嚴重,判決時量刑往往比較重。
危險駕駛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會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其判決量刑由法院根據(jù)具體情況酌情判斷,尤其注重被告人的社會危害程度和犯罪行為的后果。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