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名下沒有可執行財產能怎么辦
欠款方無可供執行財產時怎么辦
欠錢不還無可執行財產可以申請分期付款,如果是永久性的不能夠還款,沒有勞動能力的情況之下會裁定終結執行。這主要是考慮到相關的欠款人還款的能力所作出的一種處罰,這也是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作出的一些具體規定。
一、欠錢不還無可執行財產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務人欠債還不起又無財產可執行的,如果只是暫時性的,可以申請分期償還,如果是沒有勞動能力的,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債務應當清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 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二、借錢逾期不還可以要求違約金嗎
一般地,雙方因為借錢成為借款關系,并且,一旦一方借錢逾期不還即屬于違約,債權人可以請求違約金。不過,債權人是否可以請求違約金,并不一定,因為實際中而要根據雙方的約定情況來。
首先,事先約定了違約金,即有權請求違約金賠償。
雙方建立借款關系時,約定支付違約金,那么,一方借錢逾期不還,另一方即可以主張賠償違約金。
并且,賠償違約金的計算具體如下:
1、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2、按約定計算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
另外,一般違約金上限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如果過高或者過低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所以,發現之前定的違約金過低,那么債權人可以去法院請求增加。
如果事先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逾期利息的,那么債權人可以同時主張兩種賠償,不過違約金和逾期利息相加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其次,事先未約定違約金,債權人不能請求違約金。
不過,因為對方借錢逾期不還,因此,債權人可以請求逾期利息。
同樣地,逾期利息的計算,也是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欠錢不還是有一種情況,確實對方沒有經濟能力,如果是暫時性的話,那么是可以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來和對方協商。但是如果由于意外事故的發生,導致其喪失勞動能力,永久性沒有辦法還款,裁定終止執行。
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怎么辦?
法律主觀:
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的,債權人要盡快到法院去起訴并獲得一個生效的勝訴判決,其意義在于今后任何時候債務人有了錢,債權人都可以以該生效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債權人沒有起訴,并且過了訴訟時效的,債務人此時獲得抗辯權,再向法院起訴很可能喪失勝訴權。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強制執行如果名下沒有資產怎么辦
法律主觀:
強制執行沒有財產可以由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 不履行義務 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繼續執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執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強制執行名下沒財產怎么辦?
如果您要進行強制執行,但對方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資產調查:首先,進行對方的資產調查,確認其名下是否真的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委托專業的調查機構或律師來進行資產調查,以獲取準確的情況。
請求信息披露:您可以向法院申請請求對方提供財產和收入的信息,這樣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對方的財務狀況。法院可以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財務文件和資料。
延期執行:如果確認對方名下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執行,并說明對方的財產情況。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延期執行。
債權轉讓或債務重組:如果追求強制執行無法達到預期效果,您可以考慮將債權轉讓給第三方,或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協商,制定新的還款計劃。
尋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咨詢專業的律師,尋求法律援助,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法律策略和行動計劃。
但如果你說的是,你被強制執行,但名下有沒有財產,我就沒法子了~~
老賴沒有財產執行怎么辦
老賴沒有財產執行,解決辦法如下:
1、老賴名下無財產時,債權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債務人財產情況,是否有惡意轉移財產行為,如果有,可以行使撤銷權或者追加受讓人為被執行人;
2、老賴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一般會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但一般會將老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且責令老賴定期報告財產情況。
不能強制執行的財產如下:
1、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
3、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的物品;
4、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5、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欠款人名下沒有資產怎么辦
法律主觀:
欠款人沒有可執行財產人民法院一般會中止執行,債權人可以關注債務人的情況,如果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執行怎么辦
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執行的,可以終結執行或者執行共有財產:
1、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2、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并及時通知共有人。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并及時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并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協議分割后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執行的措施有:
1、查詢、凍結、劃撥存款。被執行人在銀行里存款的,法院有權查詢、凍結、劃撥,銀行必須協助。查詢、凍結、劃撥法院都需要手續齊備。
2、扣留、提取收入??哿簟⑻崛”粓绦腥说氖杖耄怯蓤绦蟹ㄔ鹤龀霾枚?,并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有關單位協助扣留、提取。
3、查封、扣押財產。查封、扣押財產現在操作的依據主要是司法解釋《查封規定》,這個司法解釋有幾個主要精神大家可以掌握:
(1)查封、扣押被執行人財產,是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采取控制性措施,限制被執行人處分、損毀其財產的強制措施。
(2)申請執行前的財產保全,申請執行人經常處于無奈,生效法律文書上確定由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自動履行,過了這個期限才能申請執行,債務人恰恰在這個期間轉移財產,因此對債務人可以采取申請執行前的財產保全措施。
強制執行的條件有: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于執行法院管轄。
申請強制執行時間:
1、個人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是兩年,適用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規定。
2、申請人在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六個月內法院應當采取強制執行,否則申請人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
3、法院強制執行時間一般是生效判決后6個月內結束,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長期限為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