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伍士兵退休補貼(企業退伍士兵退休補貼在哪里領取)
退伍軍人的退休金有什么補助嗎
法律主觀:
對于退伍的普通士兵方面沒有看到具體政策,但是對于轉業干部方面,規定企業退休軍轉干部 基本養老金 低于所在市 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發布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傷殘軍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在服現役期間,參戰或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辦理退休手續 ,由原征集地或直系親屬的居住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法律客觀:
《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_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企業退伍軍人退休補貼政策是什么
退伍軍人原為部隊成員,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或殘廢等級,按照法令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軍人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企業退伍軍人退休補貼政策是什么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企業退伍軍人退休補貼政策是什么
政策就是按照正常的企業退休職工待遇享受退休待遇。
《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干部,其工資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標準確定,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三條 對于喪失工作能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書記、行政公署正副專員及相當職務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縣委正副書記、革命委員會正副主任及相當職務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離職休養,工資照發。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標準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本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因工致殘退休,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準,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準發給。退休費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離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干部一樣。
第五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范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干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干部;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于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準后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準工資。
第六條 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干部,應當退職。退職后,按月發給相當于本人標準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七條 離休、退休和退職的干部的安置,要面向農村和中小城鎮。在大城市工作的,應當盡量安置到中小城鎮和農村,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到本人或愛人的原籍安置;在中小城鎮和農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鎮和農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實際困難的,也可以就地安置。跨省安置的,各有關省、市、自治區應當積極做好安置工作。對于其他省、市、自治區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從嚴控制。
第八條 離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由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本人兩個月的標準工資,作為安家補助費。
第九條 離休干部的住房,就地安置的,由原單位負責解決;回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安置的,由接受安置的地區負責解決。確需修繕、擴建或新建住房的,由接受安置的省、市、自治區列入基建計劃統一解決。
退休干部的住房,就地安置的,由原單位負責解決;回中小城鎮安置的,其住房由接受安置的地區盡量從公房中調劑解決;確實不能調劑解決,需要修繕、擴建和新建住房的,也由接受安置的地區列入基建計劃統一解決;回農村安置,住房確有困難的,可以由原單位給予適當補助。
離休或退休的干部確需修建住房的,其住房面積和標準,應當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家庭人口和當地群眾住房水平確定,不要脫離群眾;自己有房屋可以居住的,不得另建新房。
企業退休退伍軍人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
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準發給。2、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3、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4、優待養老金。
【法律依據】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軍隊干部退休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軍隊的現役干部,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或因戰、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可辦理退休。已達上述年齡的專業技術干部以及其他干部,因工作需要,身體又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退休時間可以適當推遲。
退伍軍人企業退休補助
法律分析:對于退伍軍人國家給的補貼主要是退伍軍人養老保險金。國家對退伍軍人的補貼主要分有優撫和養老保險兩種。優撫的主要對象是殘疾軍人、烈屬等,養老保險的對象是退伍軍人。退伍軍人保險金:包括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兩大塊,從最根本的地方解決退伍軍人的基本保障問題。軍人在退伍之后,國家為保障其基本權益,頒布實施了一系列退伍軍人保險政策。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勞動能力的人作為生活來源由失去勞動收入者定期領取。根據國家既定政策,退伍軍人可享受一定數量的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當地的統一標準發給。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方面,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賬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復員退伍軍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此外,復員退伍軍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養老金待遇的同時,還享有優待養老金。每人每月再加發40元優待養老金。
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十九條: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助,經濟補助標準及發放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按照國家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指導和服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組織職業介紹、就業推薦、專場招聘會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業。
關于退伍軍人退休補貼政策規定
現階段很多網友對關于退伍軍人補貼新政策全文內容的相關信息非常關注,很多軍人年輕時為祖國為人民奉獻了青春和熱血,等到年紀大了理應好好安享晚年。那么退伍軍人的晚年生活誰來保障呢?以下是由我為你總結的相關內容。
關于退伍軍人補貼新政策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對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發給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10元,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圍是: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后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1、退伍軍人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財稅〔2005〕18號文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第一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93號)第三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84號)第二條、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個體經營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注明為個體工商業戶,軍隊轉業干部和隨軍家屬均按照新開辦的企業。
2、其他:國務院頒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12條規定:“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后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原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后的下一學期準予復學。如果原學校已經撤銷、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征兵工作條例》第25條規定:“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愿應征并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準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后準其復學。”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也有相應規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規定》第13條規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愿應征并且符合條件的,經批準可以服現役。學生依照前款規定應征服現役的,原就讀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退出現役后復學的,學校可以酌情減免學費;本人申請調整專業的,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照顧,妥善解決。”
退伍軍人補貼政策:
一:享受老退伍軍人補貼政策的條件是什么?需要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年齡在60歲以上(含),并且沒有享受到國家關于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二: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怎么確定?服役年限是按年計算的,不滿一年的也按照一年計算,算頭算尾。
三:農村籍專業志愿兵可以享受生活補助嗎?對于專業志愿兵,服役年限可以計算為享受生活補助的年限,但是轉為志愿兵以后的服役年限就不能計算在內了。
四: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如何申請老退伍軍人補貼待遇?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和退伍證等個人身份證明材料和退伍證明材料,向本人所在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提出申請并且辦理手續,填寫相關登記表。
五:老退伍軍人補貼政策的標準是多少?2010年8月1日起,按照一年兵役每個人每個月發放10元的老年生活補助來計算補貼標準。例如,服役四年,則每個月發放標準為40元。
退伍軍人養老金:
根據國家既定政策,退伍軍人可享受一定數量的養老金。
復員退伍軍人(含制度實施時60周歲以上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復員退伍軍人享受四部分養老金,而且其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賬戶化。
一、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準發給。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三、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四、優待養老金: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退役軍人養老保險怎么轉?
2012年7月1日以后,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
辦理須知:
一、參保對象
(一)國家政策規定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包括:軍隊復員干部、安置在企業的轉業志愿兵(士官)、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鎮復員士官、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殘疾軍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老復員軍人和其他安置在企業的1954年11月以后入伍并參加過抵御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或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迄今已經從軍隊退役的人員和參加過核試驗的軍隊退役人員(以下簡稱“部分軍隊退役人員”)
(二)部分軍隊退役人員以外,至2009年1月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的軍隊退役人員(男1949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在服役期間或退出現役后,受到刑事處罰人員或在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期間受到開除公職處分的,不再享受軍隊退役人員參保待遇。
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不再重復參保。
二、攜帶材料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6張、退伍證或復員證及復印件(2份)。若證件遺失,須由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其檔案內相關退出現役材料的復印件(2份),并由經辦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以下簡稱服役證明材料)。
三、參保流程
(一)材料領取:軍隊退役人員到縣勞動保障局所屬縣社會勞動保險管理處(以下簡稱縣社保處)二樓業務股領取《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一式三份,縣民政局安置辦、縣社保處、本人參保檔案各一份)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縣社保處、本人參保檔案各一份)并如實填寫(使用碳素筆)。
(二)資格審核:申請人將填寫好的《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及服役證明材料交縣安置辦(縣民政局四樓)審核,安置辦審核并填寫其服役情況后,經辦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三)參保登記:參保人持縣民政局安置辦審核蓋章的《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和填寫好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及部隊服役證明材料復印件到縣社保處四樓副主任室復核簽字并加蓋印章,到三樓財務股領取養老保險手冊。然后到二樓業務股辦理參保登記及核定繳費手續,到地稅征繳處(在縣社保處業務股隔壁)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縣社保處業務股為參保人員錄入參保信息并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退伍軍人保險包括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兩大塊,從最根本的地方解決退伍軍人的基本保障問題。國家根據這兩大塊給出了相應的補貼政策。
退伍老兵企業退休有什么補助
退伍軍人原為部隊成員,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或殘廢等級,按照法令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軍人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企業退休退役軍人補貼新政策是什么?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企業退休退役軍人補貼新政策是什么
一、確定轉業、復員、退休軍人工資待遇的原則
黨和政府對轉業、復員、退休軍人的工資生活待遇問題,根據各個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和辦法,體現了黨和政策妥善處理轉業、復員、退休軍人工資待遇問題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歸納起來,主要是:
(一)合理安排,適當照顧
對轉業、復員到地方工作的軍隊干部,要根據他們的德才條件合理安排他們的工作,在工資待遇上予以適當照顧。對復員退休軍人參加地方工作后的工資待遇問題。在不同時期采取一些不同的照顧措施。這些照顧措施大體上有以下幾點:
1.合理安排他們的工作,使他們人盡其才,并使他們的工資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得到合理確定。
2.采取適當保留原待遇的辦法。例如,我國對1949年1月到1955年8月底轉業到地方工作的轉業干部的工資待遇,曾采取不降低軍隊原待遇的原則,軍隊級別高于地方同級別的工資部分予以保留。對基建工程兵集體轉業人員的工資待遇,也曾采取了不降低收入和保留現有工資待遇的辦法。
3.在確定工資待遇時適當予以照顧。
(二)有利于職工內部團結
在解決轉業、復員、退休軍人的工資待遇時,要使他們與地方職工的工資有一個恰當的關系,使他們的工資不低于地方同等條件的職工,既要有利于調動軍隊轉業復員退休軍人的積極性,也要有利于調動地方職工的積極性,有利于職工隊伍的內部團結。
(三)有利于減少轉業、復員、退休軍人之間工資待遇上的矛盾
由于國家對轉業復員退休軍人在不同時期,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采取了不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因此,對新老轉業復員退休軍人的工資待遇,要注意適當銜接,盡量避免轉業復員退休軍人之間在工資待遇上的矛盾。
二、企業退休退役軍人補貼新政策
退伍軍人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財稅〔2005〕18號文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第一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93號)第三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84號)第二條、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個體經營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經營行為,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無論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注明為個體工商業戶,軍隊轉業干部和隨軍家屬均按照新開辦的企業。
三、退休補貼
如果公司是按勞動法和社保法的規定為員工辦理了社保參保手續并按規定繳納了相關費用,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沒有規定公司還要給予補貼。當然如果公司效益好,也可以給予退休員工一些補貼。但沒有強制性規定。
綜上所述,退伍軍人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財稅〔2005〕18號文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第一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93號)第三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84號)第二條、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城鎮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企業退伍軍人退休補助
法律主觀:
一、退伍軍人補貼有哪些1、生活補貼軍人在退伍之后憑借自己的退伍證,可以在就業之前的時間段里,領取國家相應的補助。通常生活補貼是按月領取,最低金額不會低于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養老補貼退伍的軍人在60周歲以上的,可以領取國家的養老補貼,具體的標準每個地區都不相同。如果退伍軍人是傷殘軍人或者曾經參加過重大戰役的,每月的養老補貼會更多一些。3、安置補貼退伍軍人還可憑借退伍證到相關單位領取一項安置補貼,不同地區的金額和標準都是不同的,這項補貼是直接打到個人的賬戶中。二、2019年退伍軍人補貼標準1、安家補助費退伍軍人的安家補助費按月工資基數計發,復員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內的,每年發給0.5個月,1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相應增發0.5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按年標準計發。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2、醫藥補助費退伍軍人如果身體有不適,尤其是患有慢性病的,經過軍部機關的批準,根據病情的輕重緩急,可以領取醫藥補助費。高的可以領到5000元,最低也可以領到1200元。3、紅軍退伍補助費有一些紅軍老兵在退伍后,可以享受到國家的很多優惠和補貼。自今年開始,只要是紅軍退伍的軍人,每人每年可以領取到50000左右的生活補助。4、軍人殘疾退伍補助費在軍人服役期間,難免會受傷,甚至會成為殘疾。這些軍人在退伍后,國家會根據級別,給予相應的生活補助。2019年帶傷的軍人退伍后,每月除了1200元的基本補助外,還可以領取550元的補貼。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規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
法律客觀:
《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退伍在企業退休后待遇
法律主觀:
一、士官退役費 1、基本復員費 按月工資基數(軍銜工資、軍齡工資、邊遠艱苦地區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高山海島津貼之和,下同)計發,不滿1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不滿15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2.5個月,不滿2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3個月,滿20周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4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一半計發。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2、安家補助費 按月工資基數計發,復員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內的,每年發給0.5個月,1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相應增發0.5個月。其中,軍齡不滿1周年的按年標準計發。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3、回鄉生產補助費 復員回農村的士官按月工資基數計發,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4、醫藥生活補助費 對患有慢性病的復員士官,視病情輕重,經軍以上機關批準,發給醫藥生活補助費,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獎勵工資 當年符合發放獎勵工資條件的,按基本工資標準發放。 6、住房補貼和公積金 退役騰退軍產住房后,按照個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累計金額發放。服役期滿后,住房補貼和公積金總數,下士約為1.6萬元,中士約為2.7萬元,上士約為4.3萬元,四級軍士長約為6萬元。具體金額因個人軍銜工資檔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7、傷亡保險金 未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將個人賬戶中繳存的傷亡保險費本息退還給個人,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傷亡保險費不再退還。 8、退役醫療保險金 退役后參加醫療保險的,由財務部門將個人賬戶保險金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機構,不參加醫療保險的,將保險金退還給個人。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二、義務兵退役費 1、退伍補助費 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發給,1年以上的,全額發給。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2、離隊下月津貼 按照當月標準發放。 3、當月剩余伙食費和離隊下月伙食費 根據實際天數和塬享受標準發放。 4、離隊差旅費 根據實際返鄉地點發放。 5、退役醫療保險金 按照每服役1年給付420元的標準,將用于軍地醫療保險接續的保險金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支付給個人。其中,軍齡不滿半年的,按年標準的一半計發,超過半年(含)不滿一年的,按年標準計發。對于患有慢性病的義務兵,經團以上單位衛生部門批準,發放醫療補助費,標準為50—200元不等。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從2011年11月起,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標準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為例,如果選擇自主就業,即可在正常計發的退役費之外,領取4.5萬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間如果獲得榮譽稱號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發。具體以當年標準為準。 三、退休費 退休費是指用于軍官、文職干部、士官退休后發給個人費用的統稱。除按退休前基本工資、地區津貼等為基數按月標準汁發的退休生活費外,還根據不同情況發給生活補貼費、安家補助費、家具費、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等。 四、轉業費 轉業費是對軍官、文職干部、士官經批準退出現役轉業到地方工作而發給個人的各種費用的統稱。轉業費包括轉業安家補助費、轉業生活補助費和轉業回鄉差旅費等。 ①轉業安家補助費。按干部轉業時的職務、等級發放。對正師職(正局級、專業技術6級)以下軍官和文職干部,服現役11周年以下的,發給4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超過14周年的,從第15年起,服現役每滿1年再增發0.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服現役時間按周年計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滿周年的標準計發。 ②轉業生活補助費。正師職、專業技術6級、正局級以下軍官、文職干部連續軍齡在8-9周年的,發給3個月的本人原工資;9周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發1個月的本人原工資,但最高不得超過16個月的本人原工資。 ③連續軍齡不滿8年的干部和執行地方工資標準的干部,轉業時只發給安家補助費,不發給生活補助費。計發轉業費的軍齡時間,從批準參軍之日起,至下達轉業命令時止。推薦關注:微信查找“戰友之窗”。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軍齡不計發轉業費。原在地方工作的時間,不得按軍齡計發轉業費。士官的轉業費,報領證,由財務部門將轉業費直接發給個人。 五、復員費 復員費是對軍官、文職干部經批準退出現役作復員安置時而發給個人的各種費用的統稱。它包括安家補助費、回鄉生產補助費、醫藥生活補助費等。 ①復員費:凡自愿復員的干部,按軍齡長短計發:軍齡不滿l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不滿15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2.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不滿20周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3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20周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4個月的本人原工資。對判過刑批準復員的,按上述標準每滿1年各減0.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不滿1周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1/2計發。 ②安家補助費:按軍齡長短計發,復員到大中城市的干部,軍齡在10周年以內的,每年發給0.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不滿1年的按0.5個月發給);軍齡在2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不滿1年的按1個半月發給)。對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干部,在上述標準基礎上,軍齡每滿1年,再增發0.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 ③回鄉生產補助費:對復員回農村的干部,軍齡每滿1年發給1個半月的本人原工資。 ④醫藥生活補助費:對患有慢性病的復員干部,視病情輕重經軍以上機關批準,發給醫藥生活補助費。醫藥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按病情各劃分5個等級發給。 六、退伍費 退伍費是對義務兵服現役期滿經批準退出現役時發給個人的費用的統稱。包括退伍補助費、醫療補助費和退伍差旅費等。 ①退伍補助費:按義務兵服現役年限,分服役不滿年限、或滿年限不同標準發給。退伍補助費由財務部門根據軍務部門的通知和現行標準編制領報證,由財務部門直接發給本人。 ②醫療補助費:對患有嚴重慢性疾病的義務兵退出現役時,經團以上的衛生部門證明,分一、二、三等酌情發給醫療補助費。 七、離休干部異地安置安家補助費 軍隊離休干部就地安置的,由原單位管理;跨省、跨市、跨縣異地安置的,由接收單位管理,并由原單位一次發給相當本人2個月原工資額的安家補助費;回農村安置的,由縣市人民武裝部管理,并由原單位一次發給相當本人4個月原工資額的安家補助費。(計發干部轉業費、復員費的基數)計發轉業費、復員費的基數是:軍官、文職干部職務(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軍齡工資和護教齡津貼及地區津貼(邊遠地區津貼,地區附加津貼和艱苦地區補助)之和。 八、退伍軍人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準發給。 2、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帳戶化。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3、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4、優待養老金。 農村退伍軍人補貼 目前針對農村退伍軍人的補貼主要分兩類。 第一類: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助 凡年滿60周歲的退伍軍人,每個月都可以領取養老補助。國家開設針對退伍軍人的養老賬戶,退伍軍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年數,將從軍年數計算在養老保險繳納的年份,在領取時,依據當地年度養老金發放的相關標準。 第二類:農村退伍軍人老年補貼 根據財政部的相關政策,2017年將采取往年的標準發放補貼,按照規定,凡2011年之后退伍的農村軍人,按照實際服役年數,以10元為基礎,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礎上累加10元的方式,服役3年的,在年滿60周歲以后,每個月都可以領取到30元的農村退伍軍人晚年糊口補貼。據了解目前,確實對退伍軍人開始進行登記,退伍軍人帶身份證、戶口本和退伍證的復印件到社區進行登記就可以。 退伍軍人養老金補貼相關政策 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后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年里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并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發養老保險金。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后,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勞動能力的人作為生活來源由失去勞動收入者定期領取。根據國家既定政策,退伍軍人可享受一定數量的養老金。 復員退伍軍人(含制度實施時60周歲以上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復員退伍軍人享受四部分養老金,而且其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賬戶化。其中,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當地的統一標準發給。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方面,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準賬戶化。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復員退伍軍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此外,復員退伍軍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養老金待遇的同時,還享有優待養老金。每人每月再加發40元優待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