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股東權益涉及什么犯罪
侵害股東權益是否構成犯罪
法律主觀:
濫用 股東權利 構成犯罪。
法律客觀:
《 公司法 》第二十條,股東禁止行為,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 法規 和 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 債權人 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 債務 ,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 公司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
侵占股東權益涉及什么犯罪
在我國侵占股東權益涉及的犯罪類型是包括:虛報注冊資本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公司的控股股東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的,承擔賠償責任;股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構成職務侵占罪。
一、在我國侵占股東權益涉及什么犯罪?
股東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的,承擔賠償責任;股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構成職務侵占罪。其他的各種情況,比如【虛報注冊資本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等。
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構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責任。公司股東依法和依章程正當行使權利,是股東的基本義務。本著權利、義務平等的原則,公司股東在享受各項權利的同時,負有正當行使權利的義務。其正當行使權利受法律保護,公司法規定了公司股東正當行使權利的一般原則及其股東濫用權利需承擔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遇到侵犯股東權益怎么辦
1、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撤銷之訴: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等。
2、決議無效之訴
3、損害賠償之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4、股東派生之訴,是指股東為公司利益而提起的訴訟。由于股東利益與公司利益是相一致的,因此股東為公司利益而起訴,實質上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只是不那么直接罷了。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因股東權益糾紛提起上訴的話,公司很可能被直接封鎖,導致該公司無法再次采取行動。因此還是選擇溝通來解決股東問題的辦法,就能避免公司停止運營的問題,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構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責任,此時都是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
公司其他股東侵占我的股權 屬于職務侵占罪還是侵占罪 我要以什么案由去起訴 提什么訴訟請求合理?
你好!依照我的理解,其他股東侵占你股權的行為并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原因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占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侵占股權的行為不是“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如果斷定其他股東的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那么必然承認他的行為是“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必然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財產權,但是實際上它并沒有將公司的財物據為己有。
可以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補充】另外看了下你的追問,說的是利用職務便利,攜公司資金潛逃,這樣他的行為就構成了職務侵占罪,可以到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要求查處。
經營者哪些行為侵犯股東權益?
股東權益
1、抽逃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時,就可構抽逃出資罪,行為人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2、抽逃出資股東的行為是對其他股東的違約,須賠償其他股東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應當補交相應的出資及法定利息。 3、為抽逃出資提供幫助或者對此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股東、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4、抽逃出資股東在履行了補交出資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其依法應當享有的權利也不應被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