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樹征收補償價格2023(果樹征收補償價格2023年)
2023年土地征收標準
法律主觀:
第一條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合理確定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保證征收土地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征收土地,涉及果樹、林木、苗木、花卉、溫室(大棚)、青苗、水產養殖、農田水電設施等地上附著物補償的,適用本規定。第三條征收土地中各類果樹的補償標準依據其密度和單株干徑確定。低于最大密度的,按實際株數補償;超過規定密度的部分,不予補償。(一)鮮果樹的最大密度和補償標準為:1、鮮果樹的最大密度:桃樹、大櫻桃樹每公頃(15畝)1665株;蘋果樹、梨樹、杏樹、李子樹及其它鮮果樹每公頃(15畝)1245株;矮化密植園最大密度每公頃(15畝)不超過1665株。2、鮮果樹的補償標準(依據單株干徑確定)為:(二)干果樹的最大密度和補償標準為:1、干果樹的最大密度:樹齡在十年以下的每公頃(15畝)1665株;樹齡在十年以上的每公頃(15畝)825株。2、干果樹的補償標準(依據單株干徑確定)為:(三)樹冠不整和進入衰果期的各類果樹,單株補償標準按樹冠整齊的各類果樹單株補償標準的50%-80%計算;沒有樹冠而根部生枝的,每株補償40元;枯死果樹不予補償。第四條大棚鮮果樹(含葡萄)的補償標準經評估確定。第五條露地葡萄的補償標準依據單位面積產量,按其產值的3倍計算。(一)單位面積產量分別為:1、二至三年生每公頃(15畝)6000—7500公斤。2、三至六年生每公頃(15畝)7500—45000公斤。3、七年生以上每公頃(15畝)45000—7500公斤。(二)價格以省統計部門統計的上年度平均價格計算。(三)一年生葡萄,按二年生葡萄補償標準的50%計算。(四)葡萄的架桿、鐵絲等其他輔助設施每公頃(15畝)補償元。第六條各類苗圃的補償標準分別為:(一)果樹苗圃的補償標準:二年生嫁接半成苗苗圃按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5倍計算;一年生砧木苗圃按二年生嫁接半成苗苗圃的50%計算。未經嫁接的三年生以上的板栗、核桃果樹苗圃,按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5倍計算;一至二年生按三年生以上的50%計算。(二)其它林木苗圃的補償標準:良種速生樹種二年生以上的,按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5倍計算,一年生按二年生以上的50%計算;鄉土樹種苗圃按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2倍計算。第七條各類樹木的補償標準分別為:(一)紫穗槐、簸箕柳、桑條根據實際占地面積,按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2-4倍計算。(二)一般樹木只補償損失費,標準如下:每株:厘米元種類3厘米以下以上闊葉樹針葉樹一般樹木干徑是指自地面至1.3m處樹木的直徑(三)各類觀賞樹木、花卉、藥材等不易確定補償標準的,其補償標準經評估確定。(四)防護林、生態公益林、特種用途林、旅游風景區樹木的補償標準按其防護效益和其特定的經濟價值經評估確定。(五)國家和本省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第八條各類溫室的補償標準分別為:(一)磚石結構圍墻,骨架為鋼筋或角鐵的,按占地面積每平方米60元補償;有取暖設施的,按占地面積每平方米75元補償。(二)磚石結構圍墻,骨架為竹竿、塑料蓋頂的,按占地面積每平方米40元補償。第九條各類大棚的補償標準分別為:(一)骨架為鋼筋或角鐵的,按占地面積每平方米30元補償。(二)骨架為竹竿、塑料蓋頂的,按占地面積每平方米20元補償。(三)小拱棚按占地面積每平方米5-10元補償。第十條青苗的補償標準依據縣(市)區統計部門上年度公布的所在鄉鎮該作物產值計算。第十一條水產養殖業的補償標準分別為:(一)淡水養殖的補償標準按照單位面積產量和上年度的市場平均價格確定。1、精養池塘單位面積產量:(1)主養鯉魚的(池中合理套養鰱魚、鳙魚或鯽魚等)每公頃(15畝)公斤。(2)主養羅非魚的(池中合理套養鰱魚、鳙魚或鯽魚等)每公頃(15畝)公斤。(3)甲魚每公頃(15畝)2250—3750公斤。(4)南美白對蝦每公頃(15畝)公斤。(5)池塘養河蟹每公頃(15畝)公斤。2、半精養魚池塘單位面積產量:每公頃(15畝)公斤。3、散混養魚池塘單位面積產量:每公頃(15畝)公斤。池塘內多品種混養的,以主養品種的價格計算補償。(二)海水養殖的補償標準按單位面積產量和上年度市場平均價格確定。1、海水養殖池塘以蝦豚、蝦蜇、蝦蟹(其中蝦為中國蝦、日本蝦)混養的,其單位面積產量分別為:(1)蝦豚混養的:蝦每公頃(15畝)公斤,河豚魚每公頃(15畝)公斤;(2)蝦蜇混養的:蝦每公頃(15畝)公斤,海蜇每公頃(15畝)公斤;(3)蝦蟹混養的:蝦每公頃(15畝)公斤,海蟹每公頃(15畝)公斤。2、其它養殖品種和養殖模式單位面積產量經評估確定。(三)水產養殖的單位面積產量以實際占用池塘的凈水面的面積計算。(四)工廠化養殖的補償標準,其產量、價格和設施均經評估確定。第十二條水產養殖池塘的補償標準:一般池塘每公頃(15畝)37500—45000元;圍海造池的每公頃(15畝)60000—75000元。第十三條各類水井的補償標準分別為:(一)庭院壓水井,每眼補償元;(二)混凝土管機井,按井深每米補償元;(三)鋼管、鑄鐵管機井,按井深每米補償元;(四)鋼筋混凝土管機井,按井深每米補償元。第十四條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國土資源部門批準的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遷葬費每具補償800元。受國家保護的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華僑祖墓和具有歷史、藝術、科學考察價值的古墓,遷葬補償問題由當地人民政府酌情確定。第十五條合法的地上建(構)筑物的補償標準按照國家關于建(構)筑物拆遷的有關規定執行或經評估確定。第十六條農田灌溉設施中的地下灌溉管網,按管道長度每米補償40-50元;機井房,區別大小、新舊、材料等情況每座補償元。第十七條農田中小型低壓電力設施(含電線、電桿等),按線路長度每米補償40-50元。第十八條對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國家或本省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第十九條本規定未規定的地上附著物,可以通過協商或經有關專業、技術評估部門評估后,依據法律、法規等規定予以補償。第二十條自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搶栽、搶種的作物或搶建的設施不予補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果樹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
法律主觀:
關于動遷果樹補償標準規定為: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征收部門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2023果樹地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果樹國家征地補償標準,一般按照政府文件還有當年的果樹市場估價,當年的都按苗木價,多年的按直徑,高度,寬度。但每個地方的青苗補償標準都不一樣。每畝多于規定棵數按標準計補,少于規定棵數的按每棵樹對應的單價和實際清點棵數計補。
征地拆遷是我們現實生活中經常看到的現象,比如拆遷房子、農村果樹征地等。而征地拆遷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支持國家的大型工程建設,征地拆遷的原因也有很多。但無論是什么原因,征地拆遷后都會給土地的使用者和拆遷戶進行相應的補償,至于補償多少則需要根據當地情況來分析。下面我就來為大家介紹果樹地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果樹地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但具體的還需咨詢當地有關的部門。
二、果樹地征地補償相關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綜上所述,征地拆遷很多時候是無法避免的。我們國家進行征地拆遷的目的是為了國家更好的發展,所以,作為其中一員,我們應當予以支持。況且國家為了平衡更廣大的人民利益,會對土地的征收進行補償。不過,國家在征地拆遷的過程中也要考慮到對當事人生活造成的不便,合理安排好他們,并且相關補償規定也要及時進行落實。只有這樣,大家才會更加配合。另外果樹地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的具體實施還是要跟當地的實際發展狀況相結合。
2023年國家拆遷補償標準明細
2023年國家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拆遷的具體流程:
1、調查核實
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并上門大量核實;
2、逐戶走訪
拆遷人應成立拆遷小組,對所有的被拆遷人逐戶走訪,全面進行宣傳接觸,了解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愿望;
3、編制拆遷計劃
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以及國家、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規定,及時編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確定拆遷時間、拆遷步驟和拆遷形式;
4、申請拆遷
拆遷人持有關的國家批文、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申查批準并領到拆遷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拆遷;
5、發出拆遷公告
拆遷許可證一經批準發放,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6、簽訂協議
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于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愿、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協議經雙方同意,可送拆遷主管機關備案和公證機關公證;
7、實施拆遷
被拆遷人搬遷后,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實施拆遷。
綜上所述,房屋拆遷安置補償,一般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方式,如果拆遷的房子是國有土地上建房,根據規定: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證、租用憑證、房屋租賃合同計戶,由拆遷人按戶進行補償安置。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