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更省錢)
父母房產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
父母健在房產怎么過戶父母健在房產怎么過戶
對于父母健在房產怎么過戶這個問題,不少人都還不是非常了解,那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這個問題。
父母健在,有兩種辦法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1、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后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按房屋買賣辦理過戶:
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借父母名買房怎么處理借父母名買房怎么處理
1、借父母名買房怎么處理,借用父母的名字買房,如果這房子是自住的話,不過戶沒有關系,因為只要過戶需要滿足各種各樣的條件,都會被收取不同的費用,因此如無必要,其實沒有必要過戶。
2、如果是借用戶名,買的房子需要過戶給子女的話,那么其實也可以通過買賣,因為這種情況是屬于父母健在,還沒有成為遺產,所以不能用贈予的,所以可以使用買賣。
3、毫無疑問,如果房子是用了父母的名字,那么通過繼承可以把房屋所屬權改為他人,但是既然提到繼承,那就需要在父母百年之后才能進行,如果父母只有五十幾歲,那么這下題約等于沒有。
父母和子女房產互換父母和子女房產互換
如果是父母和子女之間進行產權互換的話,那么可以直接簽訂互換協議,并持產權證、產權人的身份證,到當地的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1、一般情況下,由于父母和子女是直系親屬關系,所以父母和子女房產互換,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2、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定,因下列情形導致不動產權利轉移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
(一)買賣、互換、贈與不動產的;
(二)以不動產作價出資(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動產權利發生轉移的;
(四)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
(五)繼承、受遺贈導致權利發生轉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以及共有不動產份額變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利發生轉移的;
(八)因主債權轉移引起不動產抵押權轉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動產權利轉移引起地役權轉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動產權利轉移情形。
可以用別人的名字買房子再過戶給自己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購房合同名字,必須寫在房產證上,房產證下來可以過戶,再過戶到一方名下。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并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
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
借名買房指的是當事人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并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的現象。有關于借名登記約定的,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支持。
但是以下兩種情況屬于例外,具體如下:
1、如果該房屋因出名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的,那么借名人是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
2、借名人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借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不能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者要求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誡命買房具體的過戶,可以通過贈與的進行過戶。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于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之后受贈人就可以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并辦理公證以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用親戚的名字買房如何過戶給自己
法律分析:用親戚的名字買房過戶給自己,可以攜帶身份證明以及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準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借名買房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
借名買房要想過戶到自己名下還是和正常的房屋過戶程序是一樣的,也就是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后的30天之內,需要攜帶房產權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向房管部門提出申請。之后就是由工作人員來進行相應的審核。
和正常買賣過戶住房一樣手續收取稅費,需要多繳納訴訟費,律師費,牽扯到執行,還有執行費。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銷售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7、辦理上述手續后,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房產過戶需要哪些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準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銷售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借名買房房產證如何更名
1、 借名買房 房產證更名 可以選擇,買賣或贈予。 2、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 房產證 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3、贈予方式有以下的兩種情況: 1)、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后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 借款合同 》中的借款人和 抵押 人,獲得銀行批準后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 2)、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 贈與合同 ,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 個人所得稅 、 契稅 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征營業稅)。 4、贈與手續 受贈房屋需提交 房屋所有權 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后,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于 房屋贈與 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3)、辦理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窗口提供)。 (2)原房地產產權證。 (3)相關當事人的 身份證 、戶口簿。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稅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5、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6、買賣手續 1)、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并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上是必須,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是一伙的),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 土地使用權 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 商品房 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
借名買房后如何過戶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銷售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7、辦理上述手續后,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房產過戶準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托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準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并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