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雙方簽字了合同就一定有效嗎
雙方簽字的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離婚協議只要雙方簽字就會生效了嗎
離婚協議雙方簽字不一定生效,只有拿到離婚證后離婚協議才會生效。我國法律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關于離婚協議只要雙方簽字是否就會生效了的問題,下面我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一、離婚協議只要雙方簽字是否就會生效
1、離婚協議雙方簽字不一定生效,只有拿到離婚證后離婚協議才會生效。我國法律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未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協議已部分履行是否生效
1、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因離婚協議并不是普通的合同關系,是涉及人身關系的特殊協議,所以離婚協議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協議的有效要件,還需要具備法定登記機關的相關手續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屬于附生效條件的合同。由于你們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協議離婚未果,故離婚協議尚未生效,協議中所約定的財產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離婚協議書可以算作是附條件的協議,也就是說在當事人雙方簽字之后,其實此時協議書并不會馬上生效,而是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進行了登記備案,那么此時離婚協議書才會生效。
雙方簽字按手印協議有效嗎
法律分析:
簽字按手印的協議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是有效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按手印具有與簽字或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有效的簽字方式。在各當事人都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后,合同就成立。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衍生問題:
按手印有沒有法律約束力 有。在文書上按手印,就是對文書所記載內容的確認,等同于簽名確認,就按手印這個行為而言,對按手印的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按手印這個行為有效,并不表明所對應的文書就有效,文書是否有效還是要根據文書本身的內容來判斷的。合同的成立與否,則取決于當事人意思表示是否一致,摁的手印、簽的名、蓋的章真實有效是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的前提條件。至于手印的真實性問題,需要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中加以解決。
合同要雙方簽名才有效嗎
不是一定要雙方當事人簽名才有效。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都能成立并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是否只要甲乙雙方簽字就有效??
不一定,一般的合同自依法成立時生效,附期限附條件的合同,條件成就或者期限屆滿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按照規定辦理批準、登記時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
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
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
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