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不放款怎么辦(簽了合同沒放款生效嗎)
辦理貸款,合同簽了。還沒放款,現在不想要了算不算違約
辦理貸款簽訂合同后未放款,不想繼續貸款是否違約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確定,如違約條款規定了生效時間為簽訂后生效,則在簽訂完貸款合同后拒絕繼續貸款就屬于違約的行為,要按照違約條款來執行,如果注明合同生效時間為貸款發放后,則在此之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擴展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簽了購房合同貸款辦不下來怎么辦
分為以下方法:
1、如果是因為銀行審批或者政策調整的原因導致貸款失敗,雙方可自行解除合同約定。
2、如果是因為開發商原因導致貸款不成,買房人可申請退房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是買房人自身原因,可先和開發商進行協商解決后續款項問題,如無法繳納剩余房款,雙方解除買房合同,但買房人需承擔違約責任。
一、購房者簽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
1、審查有效證書:商品房預售和銷售必須應當具備“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它們是購房人必須審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則該商品房不具備銷售條件。
2、明確約定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購房合同里一定要明確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賠償。若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應根據法律規定由違約方支付對方合同總價的1%至5%的違約金,特別要注意延期交房違約金的比例問題。
3、明確交房日期: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4、注意空白條款:購房合同上是有一些空白條款需要雙方確認后填寫或者主要特殊注明的,但是有的開發商會告知購房者這個合同是統一版本的,因為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這樣空白的地方開發商就有可能在上面做手腳。因此購房者如果確實沒有特殊說明的空白地方可以劃一道斜線表示空白地方已無內容。
5、明確約定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有些開發商會以各種理由拖延辦證時間,所以購房者在購房合同里面要明確約定房產證辦理時間,并約定好雙方違約責任。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約定辦理產權證的期限應為60日。
二、購房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1、購房人和開發商的基本信息;
2、所購房屋的戶型和面積;
3、所購房屋的價格;
4、交房時間和收房標準;
5、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辦法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簽好一方不打款怎么辦
合同簽好一方不打款的辦法如下:
1、簽了合同對方不放款,屬于合同違約行為,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相應違約金;
2、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處理;
3、沒有獲得貸款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違約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買二手房簽了合同貸款沒批下來怎么辦
一、買二手房簽了合同貸款沒批下來怎么辦
一、簽了購房合同貸款辦不下來一般有以下兩種處理辦法: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房款。換名字和貸款資料,重簽購房合同。二、如果以上兩種都不能解決就只能選擇退房了。1,如果是買方主動違反和約相關內容的,買方就要按照合同內容的相關賠付比例支付開發商違約金,如無詳細約定比例,是可以參考我國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2,如果賣方違約的話,就要依照所簽訂的購房協議的相關約定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3,如果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管局做備案了,需要開發商跟購房者去房管局申請撤銷購房合同備案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第六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二、二手房買賣貨款下不來怎么辦?
二手房買賣貸款下不來了建議你找個中介公司,他們會有辦法幫你搞定的!不過是收費的!
三、購買二手房貸款下不來怎么辦?
現在銀行都不放款。今年特殊,國家政策使然。莫有辦法。
房證出來了說明銀行已經同意放款,
只是不放而已。
早晚回放款的,這個要是賣家催的話,讓中介溝通。
就是說你買房已經成功了。要擔心的不是你,是賣家。
他們拿不到錢,著急。與你無關。
然后如果基本利率大概是6%吧。上浮下調自己算。
我是下調以后4.92%,63萬貸款20年,每個月4200不到。
四、二手房買賣貸款下不來該怎么辦?
二手房交易過戶之后買家貸不下款需要同中買方貸不下款約的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要求賠償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買房時交完首付和開發商簽訂合同貸款,但是貸款沒貸下來怎么辦?
買房時交完首付和開發商簽訂合同貸款,但是貸款沒貸下來怎么辦?
可以要求開發商退回首付款,如若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法院判決。
出現這種情況不是雙方原因造成,判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開發商應該返還首付款。合同雙方均應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尤其是當事人和開發商均未舉證證明銀行已為當事人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且雙方當事人均無證據證明屬于當事人或開發商的原因,造成銀行按揭貸款未辦理完畢。法院會認為此種情形應視為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
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購房人請求解除合同的理由成立。
擴展資料:
按揭貸款辦理不下來時可退房,但要根據原因追究買賣雙方不同的責任。
一種情況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按揭辦不下來,例如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導致銀行不批貸款的情況,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并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利息損失。
另一種情況,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批準貸款,也可以退房,但購房者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開發商相應的違約金。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交19萬元首付按揭沒辦下來 開發商不退款怎么辦
買房貸款沒給貸款合同怎么辦
房屋貸款合同丟失了是可以補辦的。在貸款合同丟失的情況下,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經辦貸款銀行,讓銀行重新復制一份原合同的復印件。如果辦理的是公積金貸款,那么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公積金中心查檔;當然也可以到房產抵押登記部門查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果簽完購房合同,貸款辦不下來,怎么處理 –
果是你的貸款下不來的話,購房合同算是你違約,扣除違約金,應該是退你剩余的購房款。
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購買房子的開發商怎么樣,有些可以考慮讓您撤銷合同更名。
簽了購房合同貸款辦不下來一般有以下兩種處理辦法:
1、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房款。
2、換名字和貸款資料,重簽購房合同。
如果以上兩種都不能解決就只能選擇退房了。
1、如果是買方主動違反和約相關內容的,買方就要按照合同內容的相關賠付比例支付開發商違約金,如無詳細約定比例,是可以參考我國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
2、如果賣方違約的話,就要依照所簽訂的購房協議的相關約定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
3、如果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管局做備案了,需要開發商跟購房者去房管局申請撤銷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在未能辦理按揭時,應分清不能辦理按揭手續的原因,如因購房者的原因而導致不能買房應由購房者承擔違約責任,如因開發商的原因而導致不能賣房應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如雙方均無過錯的,因不可歸責的事由而導致的可以解除該買賣合同。此時,買賣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對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新的協議,造成購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可解除購房合同。
比如說,買賣合同簽訂了以后,由于開發商的資信不夠,所以銀行不愿意貸款,這種情況是有的,這種情況就是開發商的責任。還有是因為買房人資信不夠,比如記錄不好,以前拖欠過銀行的貸款,銀行不愿意貸款給買房人,這個就叫做可歸責于一方。因為這個原因銀行不肯貸款,這一方肯定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一種情況,并不是說雙方都有責任,而是由于新政出來之后,或者國家的銀根縮緊,這個時候銀行不肯貸了,如果不可歸責于雙方的,是一個政策的問題,這個時候根據司法解釋,可以雙方協議把購房合同解除掉。
但是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情況,一種情況是不能批,想貸八成可能八成都不批,還有一種可能批個七成,少批一成對合同履行不構成一個重大的影響,還得履行這個合同。不能說申請八成銀行只批七成,就不買房子了,這個時候就可能承擔這個違約責任。
擴展資料: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注意事項:
1、買售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3、合同條款應 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于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購房合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貸款
貸款被騙沒有放款但簽了合同怎么辦?
如果您被騙貸款但未獲得放款卻簽署了合同,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驟:
1. 收集證據:收集與貸款交易有關的所有文件、合同、支付憑證、聊天記錄等。這些證據將在后續解決問題時起到重要作用。
2. 聯系相關方:與貸款機構或個人取得聯系,說明您的情況并要求解決問題。提供所有的證據以支持您的主張,并要求取消合同或退還已支付的費用。
3. 報案和投訴:將此事報案給當地公安機關,并向相關監管機構或消費者保護組織投訴涉及的貸款機構或個人。提供詳細的情況描述和相關證據,以便他們能夠展開調查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5. 防范未來風險:謹慎選擇貸款機構或個人,確保其具備正規資質和良好聲譽。在簽署任何合同之前,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并確保自己理解其中的內容。
總結:
如果您被騙貸款但未獲得放款卻簽署了合同,您應該積極采取行動。收集證據,聯系相關方尋求解決方案,報案投訴,尋求法律援助,并在未來謹慎選擇合作伙伴以規避類似風險。請記住,對于具體的法律建議和處理程序,請咨詢專業律師。
二手房向銀行抵押貸款合同簽訂后銀行很久不放款,怎么辦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后,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簽了購房合同貸款沒辦下來怎么辦
實際上,根據造成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不同,其違約責任劃分,定金退還與否的結果也會不同,從以下幾個原因分析:
賣方原因
1、開發商原因
提示:這個時候屬于開發商原因造成雙方合同無法履行,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并退還定金、首付款。
2、賣房人原因
提示:這種情況是由于賣房人隱瞞共有人真實信息造成的違約,購房人可要求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購房人原因
房貸辦不下來還有一種原因就是購房人自身的問題,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虛假材料致使銀行按揭不能辦理,最常見的要數征信問題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記錄是非惡意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或者去試試其他銀行,每個銀行的信用評分標準是不同的,會有一些銀行相對寬松一些,只要信用記錄不是很差,一般來說都能獲得貸款。
但是如果逾期很嚴重,比如信用卡連續3次,累計6次逾期,且逾期金額較大(一般500元以上),貸款肯定會被拒的。
提示:提供虛假材料、征信不良,這些是購房人的問題,需要其承擔違約責任,無法拿回定金。
非買賣雙方的原因
有一種情況,就是貸款已經通過了銀行審批,但是還沒放款,買賣雙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提示:如果因為政府或銀行規定導致發生變化,如停止房貸業務,買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購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訴,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并退還定金。
總結:關于貸款不能辦理下來,購房人最好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明確相關條款,出現問題可以以合同為依據進行申辯,如果貸款審批沒有通過,買賣雙方和協商如何支付尾款,協商未果的按照合同確定相應違約責任。
買了房,付了首付,銀行不放款我該怎么辦?
為什么銀行不批貸款?
銀行在審核房貸時一般主要考察三個方面,購房者收入水平和信用狀況,房子的狀況。這三個方面,任何一個出現問題都有可能被銀行拒貸。
1、收入有問題該怎么辦?
從收入的角度來說,購房者必須保證家庭月收入是月供的兩倍左右,假如月供是5000塊錢,那么你的家庭總收入最好要超過1萬塊錢。否則銀行拒貸的可能性比較大。
為了確保貸款順利下來,購房者在銀行流水和收入證明方面要做足,確保貸款順利下來。這里還得考慮貸款利率的變動情況。比如最近首套房商貸利率普遍由8.5折上調至9折,200萬房貸,30年8.5折后的月供為9745.36元,如果上調至9折,月供則上升至10027.04元。
如果月供與收入差距比較大,那么該怎么辦呢?
一般有三種方式來彌補。
第一種是增加首付款,首付款不能來自于開發商等融資渠道,最好是來自于親朋。
第二種是增信,也就是找人擔保。個人和機構都可以,擔保人有共同還款責任,這一點要注意。
第三種是更改貸款周期,比如由20年改成30年,降低月供成本。
2、征信存瑕疵
從樣表來看,目前央行征信報告包含以下幾種:信貸記錄、公共記錄、查詢記錄。
信貸記錄主要包含:
3.如果你年齡超標了,銀行也可能拒貸的。雖然一般20-60周歲都能申請貸款,但銀行最歡迎的是30-40周歲的購房者。太年輕的收入不夠,年齡抬高的,預期收入不足,都不容易獲得貸款。計算方式是“購房者年齡+貸款年限”不超過65年。對于這種情況,購房者只能縮短貸款年限,但如果貸款額度不減,月供壓力會相應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