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什么時候生效呀(借款合同簽了錢沒到賬合同生效嗎)
借款合同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生效的時間:(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款合同應該什么時候生效
法律分析:區分訂立合同的主體不同,生效的時間有所不同;1、自然人(個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屬于實踐性合同,自實際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2、自然人與法人,或者法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屬于諾成性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就合同內容協商一致(在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借款合同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生效時間是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自然人(個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屬于實踐性合同,自實際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自然人與法人,或者法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屬于諾成性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就合同內容協商一致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法律主觀:
借款合同依法成立時生效。合同成立的時間是:如果是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來講,如果雙方約定的,就自約定的時間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則是自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的時間起生效。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即在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項達成意思表示一致時生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除了親戚、朋友、同事相互之間的借款合同之外,大部分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出借人)是銀行或信用合作社。
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1)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屬于消費借貸合同。傳統民法學說認為,消費借貸合同屬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僅要雙方達成合意,還必須以標的物的交付作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學界通說認為,我國的借款合同應理解為諾成合同。即:只要雙方當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借款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互享權利、互負義務。貸款人負有按合同約定拔付款項給借款人的義務,借款人負有按期還本付息的義務。
(3)借款合同大部分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外,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借款合同應當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另外,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協議書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6)如果采用口頭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時間為貸款人提供借款之時。從這點來看,自然人之間的口頭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
(7)如果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自簽訂借款合同時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的生效時間生效。
借款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來講,如果雙方約定的,就自約定的時間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則是自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的時間起生效。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即在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項達成意思表示一致時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6)如果采用口頭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時間為貸款人提供借款之時。從這點來看,自然人之間的口頭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7)如果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自簽訂借款合同時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的生效時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