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否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借款合同只能采用書面形式訂立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以書面形式為原則,自然人之間借款對合同形式另有約定的為例外。
1、出借方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貸款通則》規定,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和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條例》也規定,借款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2、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約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款合同可以不采用書面形式
法律主觀:
借款合同不是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根據我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不是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可以采用口頭形式訂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款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不可采用口頭形式對嗎
一、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頭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活動,采用何種形式訂立合同,對于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減少糾紛的發生有著很重要的作用。
對于金融機構的借款,我國法律、行政法規都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其目的是明確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安全。訂立借款合同已成為金融機構貸款業務的必經程序。本條明確除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可以約定合同形式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的借款采用書面形式。金融機構應當依據該規定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間借款既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當事人可以根據合同是否有償等具體情況選擇訂立合同的形式。
根據《合同法》規定,自然人之間借款可以是口頭協議方式??陬^協議的最大弊端是發生糾紛時無法舉證,除非對方承認借貸事實或者您有其他證據證明,否則難以確認雙方借貸關系的存在。
民間借貸最好還是簽訂書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民間借貸大多以“借據”、“欠條”、“借條”等形式進行,這也是簡易借款協議一種,但相對于借款合同而言過于簡單,往往會為糾紛的解決留下后患。因此,對于數額巨大的民間借貸最好簽訂詳細的借款合同,以更好的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民間借貸最保險的做法是采取書面形式,這是發生糾紛時獲得法律保護的基礎。當事人之間切莫礙于情面而采取口頭借貸方式,除非您確實不想到時候要回這筆錢。
二、民間借貸是否需要約定借款用途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條款之一。
《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因此,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監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況,發現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對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2、借款人如果虛構借款用途或者隱瞞借款用途而騙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詐騙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借款合同能否采取口頭形式?相信大家都知道答案了。我國法律雖然規定可以采用口頭形式,但是一旦發生訴訟,出借方難以舉證證明借款事實,將可能面臨敗訴的后果。所以如果采用口頭形式,可以錄音佐證。不過提醒大家,為了方便催款,最好采用書面形式,并且在合同中約定借款用途,這樣能夠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借款合同只能采用書面形式訂立
法律分析:不是必須書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只要能夠實現訂立目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采取任意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借款合同應采用(( 輸入答案 )) 形式。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這主要是考慮到借款合同涉及到一定數量的貨幣,與當事人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故采用書面形式為宜。
如果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需要從其約定。合同中具體內容也是由借貸雙方自行商定。
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借款合同的,合同應為無效。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便于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便于銀行等金融機構檢查和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催收貸款,為其通過訴訟程序收回貸款等法律活動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同時也約束銀行等金融機構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借款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活動,采用何種形式訂立合同,對于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減少糾紛的發生有著很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