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贈與合同是否必須公證呢(離婚財產公證協議書范本)
離婚協議財產分割要公證嗎
法律主觀:
原則上不需要公證,但為了更好地保護雙方的權益,可以選擇公證。不論是雙方私自達成的離婚協議還是在法院的協調下達成的離婚協議,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離婚時財產分割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因此關于財產分割的離婚協議公不公證都可以,只要是符合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不侵害第三人的利益就可以了。《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繼承;(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贈予房產贈與協議必須公證嗎
法律主觀:
贈與房產協議不是必須需要辦理公證,但是最好公證。經過公證的贈與協議,贈與人不能撤銷贈與。若是沒有公證的,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房產贈與必須公證嗎
法律主觀:
房屋贈與涉及到的事項是有很多的,房屋贈與首先是要簽訂房屋贈與合同的,然后要進行公證,繳納稅費等。一、房屋贈與必須要做公證嗎房屋贈與一定要做公證才行,并且房屋贈與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1、贈與人的真實意愿。贈與人擁有贈與房產的擁有權,贈與的過程必須要在房地產辦理公證。2、享有產權的房屋人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房產,可以將房產贈與他人,并簽訂房產贈與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意撤銷。3、因此受贈人雖然約定將房產贈與另一方,但是房屋作為不動產,只有在辦理了正式的房屋權變更登記手續后產權才會發生轉移。因此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可以撤銷贈與的,此時受贈人并不能請求法院判令繼續履行。4、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通常情況下并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所以一經公證該贈與合同即生效,贈與人反悔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由于房產贈與只有依法辦理了登記才能轉移房屋產權,所以只是經過了公證但是沒有辦理房屋登記手續,受贈人只能依據合同法要求贈與人承擔違約責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二、如何辦理房屋贈與公證1、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2、辦理贈與公證所需的材料(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2)贈與書;(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贈與的文件;3、房屋贈與公證的注意事項(1)贈與人為公民的,贈與公證不能委托他人辦理。(2)贈與標的物為共同財產或夫妻共有應共同辦理。(3)贈與標的物應產權清楚、無爭議、無抵押、留置、擔保等情況。(4)贈與行為應是將個人財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行為,不能有故意規避法律的行為?三、房屋贈與公證費怎樣收取根據《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中相關規定,贈與房產公證費征收細則如下:受益額在20萬元及以下的,按1.2%收取公證費;受益額在20萬至50萬的,超過20萬的部分按1%征收;50萬至500萬的部分,按照0.8%來征收;500萬至1000萬的部分按照0.5%來征收;1000萬以上的部分按照0.1%來征收。也就是說,房產公證費的征收是采用梯形收取的方式;比如,一套贈與房產來進行公證,該房產市場估價為200萬,征收的公證費為:20萬以上部分(20萬×1.2%=2400元)、20萬至50萬部分(30萬×1%=3000元)、50萬至200萬部分(150萬×0.8%=12000元),共計需要征收公證費17400元。當然,一般情況下大家遇不到這樣需要征收公證費的情況;因為最新法律規定,將個人房產無償贈與父母、配偶、子女、親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時,無需辦理《贈與公證》,也就是說贈與給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時不需要做贈與公證,那當然就不需要公證費。需要辦理《贈與公證》的是無血緣關系的人之間進行的贈與行為。除此之外,這兩種情況下納稅也不同,比如,可以不公證的贈與情況下需要的費用為3%的契稅和0.1%的印花稅。而需要公證的情況下,除契稅和印花稅外還需繳納20%的個稅和5.6%的營業稅。
法律客觀:
房屋贈與必須公證嗎贈與人任意撤銷權是指未經公證的贈與、或非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的權利。《合同法》第186條規定了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即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根據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房屋等不動產所有權轉移,采用登記制度,必須依法登記,而合同法中并未對不動產贈與合同作出限制。根據《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但第187條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也就是說,房屋贈與合同的生效條件應是辦理不動產登記,公證的作用只是增強約束力,使贈與人不能隨意行使任意撤銷權而已。完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與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贈與的登記等手續】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離婚財產贈與合同是否必須公證
法律分析:離婚財產贈予合同不是必須要進行公證的,只要是贈與人和受贈人雙方協商一致而簽訂的贈與合同就已經發生了法律效力。贈與公證是國家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產權人將個人所有的財產無償地贈送給他人的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需要公證嗎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不需要公證。
財產分割協議只要夫妻雙方在自愿平等的情況下,就財產分割協商一致的,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按照協議分割財產;協議離婚的,是不需要進行公正的,因為協議本身具有法律效力。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后自動生效,無需辦理財產公證。所以協議離婚后財產是不需要公證的,公正也只是對于你們雙方協議一個法律程度上的確認,但并不意味著協議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公正的話雙方也必須按照協議離婚書的內容來履行各自的義務,享受各自的權利;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及手續是: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相關規定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5、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綜上所述,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于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這與離婚訴訟是一種復合之訴的道理是一樣的。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