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到期后合同是否自動結束(租賃合同到期后自動延續)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是否終止
法律主觀:
房屋租賃合同沒有到期可以終止。一方可以與另一方協商一致終止,或者在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后向另一方送達退租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租房合同、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條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店面租賃合同到期后是否自動續簽?
一、合同到期房東不續簽怎么辦
任何一方都沒有當然的續約權
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賃合同到期后想續約卻被出租人拒,認為出租人不愿續約侵犯了自己的權利,問律師有沒有辦法維權。然而從法律上看,既然約定了期限,就必須認識到這個期限對雙方是有約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還能否繼續使用,能否續約,不是自己一方能決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權拒絕續約,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二、租房合同到期后是否自動續簽
我國法律并沒有自動續約的規定。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到期不續簽但繼續租用,視為不定期租賃,您在終止合同前必須有合理的通知對方的期限即可。
所謂定期租賃合同是指合同約定有明確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產生有三種情形:
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明確期限;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三、租房的續簽合同怎么寫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繼續租下去,可以和房東協商,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時,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對合同涉及的具體事項進行確認協商,一般在進行租房續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一些:
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情況;承包經營的期限,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年;租賃費的數額,以及給付的方式,時間;合同到期后的優先承租權;
合同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權;合同履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后,關于場地建筑的歸屬問題等。
雖然是續簽合同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核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證彼此的利益。
由此可見,續簽租賃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至少不會被人隨意趕走。
當然了,如果沒有續簽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期滿后,不想繼續租的,只要及時通知房東,可以隨時不租了的。
要是房東以自動續租為由不退還押金等費用,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完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事情,租客可要求房東退換相關費用。如果協商不成的,就可以收集證據資料,到法院起訴追償。
租賃合同到期自動解除嗎?
一、 租房合同 到期后自動解除嗎? 我國法律并沒有自動續約的規定。按照 合同法 的規定,到期不續簽但繼續租用,視為不定期租賃,您在終止合同前必須有合理的通知對方的期限即可。 所謂定期 租賃合同 是指合同約定有明確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產生有三種情形: 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明確期限;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房屋租賃合同 到期后,如果想要繼續租下去,可以和房東協商,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時,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對合同涉及的具體事項進行確認協商,一般在進行租房續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一些: 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情況;承包經營的期限,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年;租賃費的數額,以及給付的方式,時間; 合同到期 后的優先承租權; 合同違約 責任,以及 違約金 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權; 合同履行 期滿或者 解除合同 后,關于場地建筑的歸屬問題等。 雖然是續簽合同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核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 營業執照 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證彼此的利益。 由此可見,續簽租賃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至少不會被人隨意趕走。 當然了,如果沒有續簽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期滿后,不想繼續租的,只要及時通知房東,可以隨時不租了的。 要是房東以自動續租為由不退還押金等費用,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完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事情,租客可要求房東退換相關費用。如果協商不成的,就可以收集 證據 資料,到法院起訴追償。 租賃 合同到期不續簽 繼續租賃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租房時,很多人都是只簽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滿了,雙方時常也不會特意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通常是租客繼續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東照常收租。 這樣的做法,讓不少人疑慮原租賃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其實大可不必疑慮,當租賃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簽訂新租賃合約的,若租方又繼續按使用租賃房屋,房東有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有效,雙方都要繼續履行原合同的約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賃期限改變為不定期。雙方在給予對方合理的時間后,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結束雙方的租賃關系。 如果不想租賃合同的期限變成不定期的,應當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前,及時提出簽訂新的房屋租賃合同,重新約定明確的租賃期限。因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動續約的,若雙方未及時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租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又未提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賃合同。 租房子的經歷相比很多人都有經歷過,租房子方便,經濟,不用承擔太大的 購房 壓力,所以成為了現在非常多人選擇居住的方式,并且可以不斷的更換環境,房屋的租賃也是要簽訂合同的,主要也是為了維護雙方的權益。到期了就是自動解除合同,但是生活慣性,也存在到期還繼續租用的情形。
租賃合同到期是否自動終止
法律分析:如果租賃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那么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已經不是原來雙方約定的期限,而是轉化為不定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租賃合同到期后不續簽是否自動解除
法律分析:不會自動解除。合同到期后不續簽不會自動解除,合同到期不續簽或不繼續履行的,是合同終止而不是解除。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到期不續簽但繼續租用,視為不定期租賃。須注意的是,不定期租賃合同,雙方均有任意解除權,出租人任意解除租賃合同要提前通知,給承租人以合理的時間搬家;對承租人的任意解除權無此限制。所以說,如果租房合同到期,在出租房沒有提出不再出租的情況下,可視為續租,但是是不定期續租,出租房可以隨時通知承租方搬離。租房合同租約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繼續出租,未訂立續租合同,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當地政府規定的或雙方約定的時期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并有道義協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應按期騰房。如果承租人不積極找房和按期騰房,出租人有權在當地政府許可范圍內提高房租。當承租人有房可遷而拒不騰房時,出租人可申謂法院強制其搬遷并令其交占房期間的房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租賃合同到期后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租賃合同到期后,租賃合同自動終止,承租人應當按約定返還房屋。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如果雙方都愿意續簽合同的,可以重新協商簽訂租賃合同。但實際處理方式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處理,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租賃合同期滿,雙方繼續簽訂租賃合同。在房屋租賃期滿以后,出租人與承租人就房租租賃問題重新簽訂新的房屋租賃合同,對房租等條件都沒有做出變更。那么,新簽訂的租賃合同在雙方簽字以后生效,對雙方有約束力。
2、租賃合同期滿,雙方都不愿意再簽合同。雙方都不愿意繼續簽合同時,租賃合同期滿以后,出租人收回房屋,承租人需要搬出房屋。
3、租賃合同期滿,一方愿意繼續,另一方不同意。如果承租人不愿意繼續租賃房屋,那么承租人應該提前告知出租人,讓出租人提前做準備,比如張貼租賃房屋廣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