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及時退款是否屬于詐騙
合同詐騙同意退款確退不回來算詐騙嗎
法律主觀:
合同詐騙一般要得回錢。
對于贓款,司法機關會予以追繳并返還受害人,若贓款已揮霍,犯罪分子有義務賠償。
如果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物用于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無償取得詐騙財物、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取得詐騙財物或者取得詐騙財物系源于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依法追繳。
如果他人善意取得詐騙財物的,不予追繳。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百一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簽退款協議沒退屬于詐騙嗎
法律分析:簽退款協議沒退不屬于詐騙,而是屬于合同糾紛,即對方違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合同未履約退款了也算詐騙?
簽了合同未履行一般不算詐騙,而是屬于違約的行為,是需要追究有關違約責任的,但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就存在欺詐或者詐騙的行為,那么就是屬于詐騙罪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一、簽了合同未履行可以算詐騙么?
簽了合同未履行一般不算詐騙,屬于違約,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規定的雙方的義務,一方不履行合同就是違反了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付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僅僅是不履行合同義務還不是詐騙的必然要素,只能算是民事責任而不構成詐騙罪,可以按照合同的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要求賠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二、《民法典》對于違約責任的規定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合同的簽訂是需要嚴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應當本著公平平等的原則來進行簽訂,如果后期一方存在違約的行為,而不履行合同條款的,可以按照《民法典》中有關規定來追究法律責任,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退款協議時間過了不退款,是不是屬于詐騙
律師解答
不屬于詐騙。
律師解析
簽退款協議沒退不屬于詐騙,而是屬于合同糾紛,即對方違約,可以向法院起訴。
起訴流程如下:
1、準備好起訴狀,起訴狀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訴求;
2、將起訴狀遞交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后,同時需要繳納訴訟費用;
4、法院會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通知書等;
5、等待開庭審理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合同到期不退款是屬于詐騙嗎
合同到期不退款如果滿足合同詐騙的構成要件的話,是屬于詐騙。構成合同詐騙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