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否必須租到合同期滿
租房未到合同期滿可以退租金嗎
法律主觀:
租房合同未到期退房租金可以退回。承租人存在過錯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留相應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出租人與承租人協商一致提前退租的或者承租人無過錯因出租人違約提前退租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賠償,剩余租金應當全部退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租房合同沒到期轉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無論是房東也好,租房者也好,都不愿意將自己的房子租期寫的過短,這樣會帶來很多的麻煩。例如過了一些租房的大熱期,某些房子的價格就會明顯下跌,例如租期過短,房東會嫌來回跑十分的麻煩。所以在租房這個圈子內,也是有既定的規則的,一般來說,租房子,短的期限是一年,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會將這一年的時間明明白白的寫出來。有了合同,也就有了約束,若是承租人在租期沒到就不想租住的話,那么交過去的押金一般就無法退還了,所以,有人想了一個不錯的辦法,便是將房子轉租出去,一方面自己可以重新找房子,一方面也不用損失押金。那么租房合同沒到期轉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租房合同沒到期轉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首先,作為承租人,我們首先要將之前簽訂的合同拿出來,仔細看看里面的條款,是否有涉及到轉租相關事宜的。因為有些合同中會列明不允許轉租等條款。即便是沒有涉及到轉租的問題,我們要轉租房屋,也需事先得到房東的允許,并與房東簽訂同意轉租房屋的協議。
租房合同沒到期轉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其次,在找到第三方租住房屋之后,除了原房東需要與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外,承租人也需要與第三方簽訂合同,如得到房東許可,可以協議將原合同中止,退還押金,并將之前的水電氣等費用結清。
租房合同沒到期轉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很多朋友因為需要緊急出租,會找中介公司介入,其實這是很不好的,因為中介公司介入往往會將事情復雜化,例如會收取中介費,簽訂其他的協議等等,會導致事情出現變數。
租房合同沒到期轉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若是針對第三方,找到的房源屬于是轉租房屋,則需要與原房東取得聯系,查看原房東的房產證,原房東與二房東簽訂的合同,以及合同中列明的房屋中所配有的設施設備等,確保自己入住的時候,房屋中的相關設施還存在,還可以正常使用,另外,還需獲取原房東與二房東的身份證件復印件,以備不時之需。
租房合同沒到期轉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其實,現實生活中,關于房屋轉租的情況會很多,我們也只有實際情況實際分析,確保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即可。
租房合同到期續租必須半年嗎
法律主觀:
一、原承租人要求續租時的處理 1.租約到期,承租人要求續租,而出租人則要求合理變更原租約條件的。如原租金過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國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或者在國家沒有規定標準的地區,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棄優先承租權,出租人即可與別人建立租賃關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這些合法的條件,應另訂 租賃合同 ;將新條件寫進去,將原已屆滿的期限換寫為新約定的期限,并向鑒證機關登記(城市私房應報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備案)。 新租賃 合同成立 后,當任何一方有過失或故意侵害了對方的正當權益時,就有可能影響新 合同的效力 。如在完成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額外費用,妨礙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則對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違約人支付引起的費用和賠償失去的合法權益。 2.租約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沒有提出新的條件,承租人按原租約繼續交租又被其接受,則視為租賃關系延續,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賃關系,出租人沒有正當理由時,不得終止。 3.租約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繼續出租,未訂立續租合同,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當地政府規定的或雙方約定的時期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并有道義協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應按期騰房。如果承租人不積極找房和按期騰房,出租人有權在當地政府許可范圍內提高房租。當承租人有房可遷而拒不騰房時,出租人可申謂法院強制其搬遷并令其交占房期間的房租。 二、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約條件繼續出租,承租人不同意時的處理 1.如果承租人在租約期滿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續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對房屋維修改建、要求準予變動房屋用途才續租,即作原租約終止或按新租約不成立處理。承租人應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找房搬遷,出租人也有道義幫助找房。承租人搬遷前占用原房的,應照前租約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約期滿為由隨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許,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承租人不積極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遷時,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標準;如這時雙方爭執不下,應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機關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決。 三、出租人外出未歸,租賃合同屆滿,而出租人又無任何續租的明確表示時(包括書面的或口頭的或行動的)的處理 1.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親屬、單位或簽證部門按到期日搬遷的,作原租約未延續不再交租金處理。 2.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來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確表態前,按續租處理,可按原租約補交租金,也可按月將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據轉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續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續租處理。 3.承租人在租約期滿后又續住該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確表態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貸款金的,原則上不允許,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況下,才可免收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4.承租人在租約生效期間如擅自把 房屋轉租 、轉讓或轉借,或與人交換、出賣、贈與等,按 侵權行為 處理。出租人回來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賠償損失和返還非法所得,有關部門可予罰款或對非法所得予以沒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不服從以上適當處理,出租人有權就受到的損失向承租人索賠,并申請房屋所在地 法院強制執行 。 上述是 租房合同 到期續租的規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主要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房合同簽一年必須住一年嗎
租房合同簽一年不一定必須住一年,如果簽了協議約定了違約金,可以直接支付違約金解除租賃合同。要看合同的約定,也有可能會存在違約責任的承擔問題,比如不退租房押金問題。如果居住不滿一年也可以轉租,經過出租人的同意,可以轉租給第三人,這樣也會避免出現違約責任的承擔問題。
一、租房合同簽一年必須住一年嗎租房合同簽一年不一定必須住一年,租房時,雙方簽訂租房合同,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如果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賠償相應的違約金,具體的違約金額根據合同制定的違約金額支付即可。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二、租房合同到期押金不退違法嗎提醒您:租房合約到期押金不退換的情況下,是違法的。
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協商。關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為屬于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
其次,是協商解決不了的,可起訴解決。如果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三、租房簽合同要注意什么1.租賃合同一定要詳細明確,包含租賃物的數量、價格、租金;
2.租賃期限是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關于租賃過程中的違約責任、救濟方式和附加條款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
租房合同上寫有效期6個月是不是就住滿六個月才能退租a?
一般情況下,合同雙方是根據租賃合同上的時間履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租賃合同上寫明,有效期為6個月,則可以認為承租人在6個月內不得趕走租房人,租房人在6個月內應該按時繳納房租費用,并且保證租賃物的完整可用。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可提前終止租房合同,比如租房人損害物品不賠償,承租人可以請求賠償并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期限如果超過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當出現個別情況,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租賃物權屬有爭議;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法律依據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
(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租房合同簽三年必須租三年嗎
租房合同簽三年必須租三年。如果租房合同沒有到期,又因為自身原因不能繼續租的,可以與房東協商將房子轉租。關于房屋租賃的具體事宜一切應以書面合同為準。如果雙方能夠就合同的解除能夠重新達成一致的,隨時可以結束租賃。若無法達成一致的,則不能隨意終止租賃,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轉租房子要滿足的條件
1、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
2、轉租合同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
3、轉租合同具有附隨性,其約定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約束條件。而且,在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地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租房合同按照以下條件簽訂具有法律效力:
1、承租人的權利在承租期內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屆滿后,原承租人優先續租。承租人的義務按合同要求正當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屆滿時將原房完好返還出租人;
2、出租人的權利是監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屆滿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義務是將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規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對房屋及設施進行檢查、維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
3、承租人和出租人還應當考慮在合同中設置在租賃期屆滿時,對承租人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飾等添附物的處置安排。即約定此類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復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價購買。另外在合同中還要規定雙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處理方法及爭議的解決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