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合同編規定嗎
公司法關于債權債務的規定
法律主觀:
分公司注銷 后,其債權債務應由設立該公司的上級公司來承擔。 根據法律規定,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不能獨立對外 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分公司被注銷的,分公司所遺留的債權債務都應該由設立該分公司的上級公司來承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
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關于債權債務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債權債務法律法規具體如下所述:,《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條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內部關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一)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二)調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三)仲裁法,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四)訴訟法。,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五)申請支付令法,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六)申請先予執行法,先予執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決以前,為解決原告當前的生活等困難,先向被告執行一定財物的臨時措施。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1、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2、追索勞動報酬的;,3、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七)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法,強制執行公證,采用這種方式,使債權人省去了復雜的訴訟過程,節約了訴訟費用,不失為一種簡便而高效的討債方法。,(八)優先受償權法。,按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動產抵押或質押,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抵押或質押的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九)保證人優先追償權法,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之后,有向債務人請求償還的權利。,(十)代位追償法,所謂債權人的代位追償權,通俗地說就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權利的權利。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于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于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對債權債務終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
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債權債務如何認定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債權債務的認定:1、雙方成立了合法有效的法律關系,互負權利義務;2、雙方債權已屆履行期,債務已屆清償期;3、雙方債權債務關系指向的是種類、品質相同的標的物;4、債務屬于可以與債權相抵銷的債。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屬于民法典規定合同編規定的典型合同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法典合同編規定的典型合同有: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保理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多式聯運合同)、技術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物業服務合同、行紀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條 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并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