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借款合同是否有效(陰陽借款合同 原告敗訴)
法院怎么認定借貸陰陽合同
法律分析:法院一般認為因為“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效力,而“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網貸陰陽合同合法嗎
法律分析:網貸陰陽合同一般是不合法的。陰陽合同是套路貸最常見的特征,違法機構往往會披著現金貸的外衣,威逼利誘借款人簽下不符合事實的合同,然后制造假的轉賬流水,最后要求借款人按假合同還款,如果不同意則進行暴力催收。套路貸實際上是一種詐騙行為,可能涉嫌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搶劫、虛假訴訟等罪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小額貸陰陽合同可以報警嗎
法律分析:可以。正規小貸公司放款是通過公司賬戶匯出資金,因此在與小貸公司簽訂借款協議時,要注意資金出借方與公司抬頭名稱是否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借款簽了陰陽合同后怎么辦
一、借款簽了陰陽合同后怎么辦
1、借款簽了陰陽合同后處理辦法如下:
(1)若存在欺詐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情況,可以通過訴訟主張合同無效;
(2)如當事人認為合同存在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況,可要求撤銷,并要求對方賠償由此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失;
(3)如有爭議建議委托律師介入處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簽訂陰陽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1、以掩蓋非法目的而訂立陰陽合同的,該行為無效。例如,為逃避稅款而訂立陰陽合同的行為;
2、以其他不違反法律規定的目的而訂立陰陽合同的,只要合同符合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等條件,均可生效;
3、其他法律后果。
陰陽合同也合法嗎
您好:
根據的的描述,你所面臨的問題是合同糾紛中的合同成立生效與否的問題,根據合同法的第六條 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合同法的第四十二條 締約過失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以上是法律理論支撐,在本案的司法實踐當中,您有以下選擇,1.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解決,但是調解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2.進行民事訴訟,控訴當事人的締約過失責任。
在具體的證據收集上您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可以證明立約之前約定是45期的要約邀請。2.借款人員的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證明。3.等等
希望可以幫到您,詳細問題支持私信詢問。
網貸陰陽合同可以不還錢嗎
法律分析:網貸陰陽合同需要還錢。從我國無效合同的規定中可以看出,借款合同即使無效,本金還是需要歸還。一般因為“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效力,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合同一旦被確認無效,就產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時起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當事人不需要償還高額利息。而“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當事人需要償還事實合同中所借本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借款陰陽合同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申請認定合同無效,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正常情況下,貸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按規定注明貸款金額、用途、期限、利率、提前還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借款人在申請前,應該仔細查看合同規定,發現有不合法的地方可以拒絕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借款簽了陰陽合同后怎么辦
法律分析:現實中,債權人為了賺取高額利息,債務人為了盡快借到錢,往往約定一份高利率、高違約金的合同,而由于這種合同屬于違反國家對于民間借貸利息標準的規定,往往無法辦理公證。雙方就會在這份合同之外,擬定一份看似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用這份合同去辦理公證,這種情況就是生活中常說的借款陰陽合同。因這種陰陽合同辦理的公證的債權文書并非雙方真實履行的合同,以其內容為依據作出執行證書,必然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也就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護。那么在簽訂了陰陽合同后可以向法院申請認定合同無效,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受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 【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套路貸合同有效嗎
法律分析:合同是生效的,但套路貸是違法的,可以訴訟解決。套路貸的表現形式: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名義招攬生意 與你簽訂借款合同 制造民間借貸假象 并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你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你的合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六條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