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利息如何執行(借款合同沒有約定利息怎么處理)
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判決生效后的利息怎樣處理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判決生效后,履行義務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您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最高法院關于執行利率的規定
裁判要點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義務主體和支付內容應當明確具體。2.民事判決書明確了利息的計算方法,確定利率標準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對于中國人民銀行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實踐中一般按照銀行業常用的“同期同檔貸款利率”來理解。根據未履行期限的長短,適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貸款基準利率。未履行期超過五年的,適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如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發生變化,則根據利率的變化分段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裁決
最高法(2021)第25號
申訴人(復議申請人、異議人、申請執行人):劉,女,漢族,19XX年12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h。
委托代理人:楊某喜,男,漢族,19XX年6月19日出生,劉之夫,住河南浚縣。
被執行人:鄭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區XX路25號樓1單元20層02、03、04室。
法定代表人:趙某云,該公司總經理。
原告劉不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河南高院)(2020)豫執復20號執行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鶴壁中院)就劉申請執行鄭州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鄭州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于2019年6月27日作出(2016)豫06第7號結案通知書(以下簡稱結案通知書)。劉某益不服《結案通知書》,向鶴壁中院提出書面異議,稱鶴壁中院在執行劉某益與鄭州某公司債務利息時,違反判決內容及雙方約定,將固定利息算法改為浮動分段計息法,計算本金80萬元以上部分的利息少于2019年5月7日的利息,侵犯了劉某益的合法權益。撤銷結案通知,本案利息按照判決確定的2013年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即6.55%)的四倍計算,直至實際支付日,繼續執行。
鄭州某公司辯稱,在執行過程中,已就本金利息金額的確定及計算方法舉行過聽證會,雙方均未提出異議。之后,鄭州某公司已向劉某科履行完畢,鶴壁中院也已作出結案通知書。鄭州某公司對鶴壁中院的利息計算方法無異議,請求駁回劉的異議請求。
鶴壁中院審理查明,被申請執行人劉申請執行鄭州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案, 并以河南高院(2015)豫法民重耳字第310號民事判決書為執行依據,判決內容為:鄭州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劉借款本金280萬元及利息(其中:利息100萬元自2013年4月29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計算; 利息100,000元,自2013年5月27日起計算,至實際支付之日止;利息200,000.00元,自2013年6月17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計算;利息200,000.00元,自2013年8月9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計算;130萬元的利息
該案于2016年1月20日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經計算,鄭州宏基公司本金280萬元,利息4085917.49元,訴訟費37964.77元,公告費1000元,保全費5000元,鑒定費6.5萬元,執行費6.24萬元。鄭州某公司房產6676120.78元拍賣變賣后,鄭州某公司主動履行381161.48元。本案執行款在扣除執行費后,已全部支付給申請執行人劉。
2019年6月27日,鶴壁中院作出結案通知書,稱:(2015)豫法民重耳字第310號民事判決執行完畢。這個案子已經結了。
另外,查明本案借款發生在2013年,實際支付日期為2019年。自2013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分別為6.55%、6.15%、5.90%、5.65%、5.40%、5.15%和4.90%。鶴壁中院根據判決書及被執行人履行期,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五年以上貸款利率分段計算利息,即:2013年至2019年,按照上述年利率分段計算利息。
鶴壁中院認為,(2015)豫法民重耳字第310號民事判決書中,利息計算標準的表述為:利率標準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其中“同期同類”應按銀行業常用的“同期同檔”理解。“同期限”是指自貸款發生之日至實際支付之日所對應的利率期限檔次。根據貸款發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的期間,本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并無不當。關于“同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發生變化的,按照利率的變化分段計算。該院按照2013年至2019年五年以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符合上述規定。劉要求按照該筆借款2013年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即6.55%)的四倍計算本案利息的請求無法律依據,不予支持。按照《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處理執行異議和復議的意見》第225條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執行異議、復議規定》)第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于2019年12月24日作出(2019)豫06執異11號執行裁定,駁回劉某珂的異議請求。
劉某珂不服鶴壁中院異議裁定,向河南高院提出復議稱,一、本案是雙方當事人有借款利率的計算標準約定且判決認定該約定合法有效的民間借貸案件。生效判決認定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借款利率的計算標準合法有效,應按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固定利率計算借款利息。二、(2015)豫法民二終字第310號民事判決判定的是固定貸款利率。判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審理借貸案件意見》)第六條,作出“利率標準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的利息標準判定。當事人約定的借款利息一年以上為月息2.5分,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五年以上期貸款利率為6.55%,四倍為26.2%,即月息2.183分應為本案判決確定的利率標準。三、鶴壁中院以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下調為由實行浮動的分段計息方法計算本案債務利息,明顯錯誤。請求執行法院糾正錯誤,繼續本案的執行。請求撤銷鶴壁中院結案通知書、(2019)豫06執異11號執行裁定,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定期貸款利率(2013年五年以上定期貸款利率6.55%的四倍)計算被執行人應付的借款利息。
鄭州某公司辯稱:執行法院執行行為正確,應駁回劉某珂的復議申請。事實與理由:一、央行會根據市場經濟情況調整基準利率,利率必然存在浮動,但在央行調整之前均是固定的,所以利率是相對固定利率。二、在基準利率調整前,貸款利率會因為貸款期限長短不同而不同,同期同類標準的適用除了要考慮執行債務的年份,也應考慮執行債務時距應當履行債務時的時間長短。換言之,法院作出判決時,因為不確定債務人何時履行,所以不能確定是按哪一年哪一類的貸款利率進行計算,才會載明為同期同類,就是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三、本案中,執行法院根據執行時的情況確定執行利率,所以會存在浮動分段,充分保護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存在錯誤計算的情形。
河南高院查明的事實與鄭州中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河南高院認為,本案生效判決爭議判項表述為,利率標準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所謂“同期同類”應理解為銀行業常用的“同期同檔”。“同期”指欠款發生日與所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告基準利率日必須是在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規范》第161條規定,“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適用,具體把握如下:根據未履行期間的長短確定應當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貸款基準利率,未履行期間逾五年的,適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五年以上檔的貸款基準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發生變化的,根據該利率的變化分段計算。劉某珂引用《債務利息計算中“同期同檔”的理解與適用》等的片斷表述,與全文主旨不符,不能得出利率變化時仍按借貸發生時利率計算而不分段計算的結論。鶴壁中院按照2013年至2019年五年期以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分段計算利息,裁定駁回劉某珂的異議請求,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河南高院于2020年3月4日作出(2020)豫執復20號執行裁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執行異議、復議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裁定駁回劉某珂的復議申請,維持鶴壁中院(2019)豫06執異11號執行裁定。
劉某珂不服河南高院復議裁定,向本院申訴稱,1.復議裁定適用法律錯誤。本案執行依據確定的是“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鶴壁中院依據《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規范》第161條,是對“同期”貸款利率適用的規定,不是對“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適用的規定。2.“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是固定利率,實行浮動分段計息方法計算本案債務利息是錯誤的。本案借款發生日是2013年的五張借據時間,執行款給付時間是2019年5月,按以上“同期同檔”定義理解,本案的利率標準為2013年央行公告的五年以上期貸款利率6.55%的四倍,是唯一的。3.(2018)最高法執監6號執行裁定和2010年10月30日《人民法院報》刊登的《債務利息計算中“同期同檔”的理解與適用》認定“同期同類”是固定利率。4.在銀行業中“同期同檔”貸款利率都是固定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是浮動的,但“同期同檔”貸款利率是固定的,將央行貸款利率的浮動理解為“同期同檔”貸款利率也應浮動是錯誤的。5.本案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借款利率為月息2.5分,一審判決的利率為月息2分,二審改判為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當事人雙方約定的是固定利率,判決沒有判定讓浮動分段計息,且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審理借貸案件意見》保護的民間借貸利率為月息2分,鶴壁中院執行本案從2015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17日,計算的債務利息低于2分,明顯違背法律規定,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6.針對法律適用分歧問題,法院應該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體現法律的嚴肅和公正。請求:1.裁定撤銷河南高院(2020)豫執復20號執行裁定和鶴壁中院結案通知書、(2019)豫06執異11號執行裁定;2.裁定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定期貸款利率(2013年5年以上期貸款利率6.55%的四倍)計算被執行人應付的借款利息。
本院查明的事實與河南高院、鶴壁中院查明的事實基本一致。
本院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權利義務主體明確;(二)給付內容明確。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義務主體、給付內容應明確具體。本案中,根據查明的事實,劉某珂申請執行的執行依據為河南高院(2015)豫法民二終字第310號民事判決,該民事判決明確了利息的計算方法,并確定利率標準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對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在執行實踐中一般是按照銀行業常用的“同期同檔利率”來理解,根據未履行期間的長短確定應當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貸款基準利率,未履行期間逾五年的,適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五年以上檔的貸款基準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發生變化的,根據該利率的變化分段計算。因此,本案執行過程中,鶴壁中院根據執行依據確定的利息計算方法,按照2013年至2019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貸款五年期以上利率的情況,以四倍分段計算利息,并執行完畢,由此作出結案通知書,并無不當。鶴壁中院、河南高院的處理結果,并無不當,應予維持。劉某珂主張按照2013年5年以上期貸款利率6.55%的四倍計算全部未履行期間的利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另外,劉某珂提出判決確定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不符合當事人雙方約定,侵犯其合法權利的問題,系對執行依據不服,不屬于本案的審查范圍。
綜上,劉某珂的申訴理由不能成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71條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劉某珂的申訴請求。
審 判 長 孫建國
審 判 員 于 明
審 判 員 薛貴忠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 官 助 理 燕東申
書 記 員 李偉凡
相關問答: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不同銀行的貸款利率可能有所不同,也可能一致,具體的信息可以到銀行咨詢。
以央行為例:
短期貸款:6個月(含),貸款利率為4.35%個月至一年(含),貸款利率為4.35%;
中長期貸款:一年至三年(含)貸款利率為4.75年至五年,貸款利率為4.75%年以上,貸款利率為4.9%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五年以下,貸款利率為2.75%年以上,貸款利率為3.25%;
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的貸款利率均與央行一致。
法律依據:《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短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貸款合同期內,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短期貸款按季結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月結息的,每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具體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貸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后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最后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
第二十一條 中長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實行一年一定。貸款(包括貸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內應分筆撥付的所有資金)根據貸款合同確定的期限,按貸款合同生效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每滿一年后(分筆撥付的以第一筆貸款的發放日為準),再按當時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中長期貸款按季結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為結息日。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后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二十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再貸款按合同利率計息,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按季結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為結息日。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計收復利。
再貸款展期,貸款期限不累計計算,按展期日相應檔次的再貸款利率計息。再貸款逾期,按逾期日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直到歸還本息,遇罰息利率調整分段計息。對逾期期間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按季計收復利。
執行欠款利息如何算
法律主觀:
欠款 利息的計算:一是當事人在 借款合同 中對借款期限、借款期間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約定的,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應從其約定。商業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標準,民間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不高于 銀行貸款利率 的4倍,就應按照其約定的利率計算。二是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對借款期間的利息作了約定,對逾期借款利息沒有約定。商業借款的貸款人既可以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內的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亦可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其選擇權在于貸款人。執行款等于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 債務 加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于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乘以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乘以2乘以遲延履行期間。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民間借貸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 合同成立 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借款糾紛,如何讓敗訴方支付立案到判決及到執行期間的利息?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糾紛,如何讓敗訴方支付立案到判決及到執行期間的利息?
在判決生效后,敗訴方應該依據法院的判決結果執行,如果其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怎么判,就怎么申請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r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1、法院判決書上一般會注明利息計算標準,如果沒注明,即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因銀行利率在調整,因此該利息應該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分別計算,一般以一年利率計算。2、如果對方未按一審判決書確定的給付日期給付,那么,對超過該日期以后的利息,你可主張雙倍罰息,這點在向法院提交申請書時應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在欠款發生時至判決規定的還款日期時對債務利息的承擔,若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法定義務,則依照法律承擔加倍的遲延利息。
樹立全民誠信觀念,努力創建信用城市。誠實信用是安身立業之本,是一切經濟社會活動的基石,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現代文明的核心,我們要進一步加強信用東營建設,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樹立全民誠信觀念,不斷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遵紀守法意識,使政府成為群眾信賴滿意的政府,企業成為社會公認、放心的企業,個人成為“明理守信”的公民。
民間借貸中民間借貸利息是如何計算的
民間借貸的利息計算方法:
利息=本金×天數×利率
我國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利息”是債務人向債權人支付的貨幣報酬,合同法規定的利息是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一種物質鼓勵?!袄省笔窃谝欢〞r期內貸款人付給借款人的利息數與借款數的比例。
擴展資料
民間借貸注意事項
1、利息條款或約定是民間借貸合同中的重要內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利息,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2、對利息問題的爭議比較多,涉及問題較復雜,借貸雙方遇到利息糾紛時及時咨詢律師,除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還要避免觸犯刑事法律,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實現自己的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執行中本金利息順序法律規定
執行中本金利息順序是指在債務人被執行時,優先支付未償還的本金,然后再按照順序支付逾期利息、違約金、罰息等其他費用。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中本金利息順序享有優先權。
執行中本金利息順序是指執行程序中,對于債務人欠款的不同部分,在清償時應當按照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罰息等順序依次清償。這種順序主要是為了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并防止債務人通過拖欠利息等手段逃避償還本金的責任。具體來說,執行中本金利息順序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1. 優先支付本金:在債務人被執行時,需要優先支付未償還的本金;2. 按順序支付其他費用:在本金結清后,應按順序支付逾期利息、違約金、罰息等其他費用,直至全部結清。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程序中的本金利息順序享有優先權,并且債務人應當按照法院的指定支付清償款項。需要注意的是,執行中本金利息順序并不適用于所有情況。如在債務人宣告破產時,清償順序將根據《破產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
如何避免欠債無法清償?借款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審閱合同條款,并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同時,借款人應當根據自身實際能力,合理規劃、安排資金使用,以避免欠債無法清償的情況發生。
執行中本金利息順序是為了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并防止債務人通過拖欠利息等手段逃避償還本金的責任而規定的。法院在執行程序中會按照該順序依次清償,債務人應按照法院的指定支付清償款項。借款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審閱合同條款,遵守還款義務,以避免欠債無法清償的情況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受理執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查明的欠款事實,裁定強制執行的范圍、對象和順序。
借款合同如何計算利息
借款合同應當按照合同中的期限支付利息。借款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間按照約定分批償付給貸款人或者在借款期限屆滿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但借款利息不能在本金中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