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簽了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怎么算?(租房簽了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怎么算)
租房一年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多少
一般是合同標的額的20%。
租房合同簽一年中途要退房違約金一般是合同標的額的20%,造成的損害較大時違約金可以適當上浮,但最高不應超過實際損失的30%,具體標準可以雙方在合同中協商約定,同時可以根據違約情形來判斷實際損失。
租房合同到期后沒有再簽還有效嗎
租房合同到期后沒有再簽還有效的,當租賃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簽訂新租賃合約的,若租方又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有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有效,雙方都要繼續履行原合同的約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賃期限改變為不定期。雙方在給予對方合理的時間后,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結束雙方的租賃關系。如果不想租賃合同的期限變成不定期的,應當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前,及時提出簽訂新的房屋租賃合同,重新約定明確的租賃期限。因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動續約的,若雙方未及時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租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又未提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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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簽了租房協議,不想租了需要賠付違約金嗎
租賃房子簽了合同不住了是要付違約金的,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租客退房不住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通常由出租方扣押金作為違約金,押金的標準參考一個月房租。當然,如出租方過錯導致退房的,承租方不構成違約。
一、房子簽了合同不住了要付違約金嗎?
如果是租客原因退房不住的,需要支付違約金。租房租期未滿想退房,具體要看雙方租房合同的內容。如果合同規定可以提前退房,提前一個月通知即可。且不算違約。如果合同沒如此規定。那么就是違約,需要根據雙方約定或者是法律規定交一定的違約金。一般情況下,提前退房屬于違約,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但是若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承租就不用支付違約金。如: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主要條款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
3、住房用途: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后能夠正常使用。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轉租行為會影響出租人的權益,一般不允許。如果允許轉租,雙方應商定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中間租客不想住退房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向房東支付違約金,繳納押金的,則房東扣留押金作為違約金。在實際操作中,押金基本是一個月房租。而房東原因導致租客不住,租客可以要求房東返還雙倍押金。
租房簽了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怎么算
租房中途不租了,違約金一般按照合同標的額的20%計算。
具體可以雙方在合同中協商約定,同時可以根據違約情形判斷實際損失。造成的損害比較大時違約金可以適當上浮,但最高不應超過實際損失的30%。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的,可以和房東互相協商來解決租房后中途退房退還剩余租金的問題。經雙方達成一致,則按約定的執行。如果房東不執意不退還租剩余租金的,可以和房東講述一下自己的一些情況,讓房東理解自己提前退房的原因,或許會退一點。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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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不想租了要付違約金嗎
簽了租房合同以后無緣無故的毀約的話是必須要支付違約金的,即便沒有給房東造成任何的經濟損失,可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就規定了,違約金本來就是為了懲罰違約方,給房東造成損失的,支付了違約金還得賠償經濟損失。
一、我簽了租房合同但是毀約了必須付違約金嗎?
簽了租房合同但是毀約了就必須付違約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二、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滿足什么條件?
根據《民法典》規定,提前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滿足以下條件,具體包括以下情況: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
6、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自己簽了租房合同以后又毀約的這種做法本身就很不正常,哪怕自己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必須要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條件也行。不能說因為找到了租金更便宜的房子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但定金跟違約金是不可以同時適用的。
租房一年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多少
一、租房違約金一般給多少以及最多給多少
1、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的規定,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30%為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
3、法律沒有直接規定違約金的上限。沒有最高限額,但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是不妥的,違約金過低,彌補不了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違約金過高,既不嚴肅也不受法律保護。
4、《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可見,沒有上限的違約金,卻有明顯的調整空間,使違約金的落實更具操作性和實用性。
二、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
(一)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么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三)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
(四)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是不包含在這1500元以內的。
(五)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根據“損益相抵”規則,即使一方行為被認定為違約,另一方應當僅僅選擇定金、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中的一種作為追究違約責任的方式,在違約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時,違約方具有補足差額的義務,因此,通過重復累加的方式,無端加重違約方的責任,違約一方大可不必理會,法院對此也是不會支持的。
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金要根據它的價值來進一步的確定,不能夠將違約金定得太高了,要是定得太高了肯定是會影響到自己的權益。關于租房違約金多少或是租房的時候怎么樣要求對方給違約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金要根據它的價值來進一步的確定,不能夠將違約金定得太高了,要是定得太高了肯定是會影響到自己的權益。關于租房違約金多少或是租房的時候怎么樣要求對方給違約金
租房簽了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怎么算呢
一、租房簽了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怎么算呢
1、租房簽了合同不想租了,違約金可以按照合同上面約定好的給付。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時,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怎么計算
1、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么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2、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賃費用每月僅為1000元,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達到了一萬元,那么違約的一方可以請求降低;
3、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
4、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是不包含在這1500元以內的;
5、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