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要不要撕掉
合同解除后又想履行可以不要嗎
可以。在合同解除后,雙方又希望履行合同,需要重新達成協議并得到對方的同意。這可以通過重新簽訂合同、簽署補充協議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形式來實現,重新履行合同應該經過雙方充分的協商和明確的約定,確保雙方達成一致并具備法律效力。
合同取消后要不要銷毀合同
法律分析:合同取消之后要不要銷毀合同由合同當事人自己決定。合同取消后,合同關系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同時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歸于消滅,雙方當事人不存在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離職后合同要不要拿走?
法律分析:從原單位辭職不需要拿走屬于公司的那一份勞動合同,只需要拿走屬于勞動者的那一份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拿回勞動合同嗎
離職時員工只需要把屬于自己的那份勞動合同拿走即可。屬于公司的那份勞動合同留在公司備案,員工在辦理離職,把工作交接完畢,用人單位就應該給員工結清工資和社保轉移的手續,不的拖欠員工的工資及員工的任何個人證件。
一、離職時勞動合同需要拿出來嗎?
從原單位辭職不需要拿走屬于公司的那一份勞動合同,只需要拿走屬于勞動者的那一份即可,《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二、員工離職是勞動合同終止還是合同解除?
員工離職是勞動合同解除。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提出不續簽屬于勞動合同終止。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員工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試用期沒簽合同離職有工資嗎?
如果沒有簽訂合同就開始工作,工作時間超過一個月但是沒有滿一年的,單位或企業應該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如果單位違反規定,與勞動者簽訂了沒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要自簽訂合同那天開始,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
試用期要辭職的,必須提前三天告知工作單位。而且離職不需要理由、不需要任何的形式,只需要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即可。此外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剩下的工資,但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工作單位。
如果員工向公司提出辭職的要求后,公司就因該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時候將員工的工資全部結清,如果員工沒有提前三十天告知單位的,會構成違法,如果給單位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的,這個時候單位是可以讓勞動者承擔責任。這其中,試用期提前三天就好,勞動者可以靠快遞之類的方式告訴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這個時候這些信件要留好,遇到公司不結算工資或者不辦理離職手續時,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要是用人單位用一些強硬手段來強制要求勞動者工作,或單位違法指揮,強制讓勞動者進行危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話,勞動者就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
員工入職時跟用人單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由公司自留備案,一份給勞動者自行保管,在勞動合同到期后員工提出離職的,不需要把勞動合同交回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備案的勞動合同也不能立即銷毀,需要保存兩年的時間。
合同解除后原件要交還嗎
法律主觀:
合同解除 后原件不需要交還,自行保存就可以了。 解除合同 不是銷毀原件就可以了,合同解除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而且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最好有一個協議書,明確解除原合同,并注意保留即可。有了解除協議書,原件即可銷毀,并保存銷毀記錄。 具體需要和合同簽訂的另一方約定好。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要收回合同嗎
訂立之后就要認真履行合同,如果合同出現解除的情形時,一方或雙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包括三種方式,即協議解除、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那么,合同解除要收回合同嗎?下面是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合同解除要收回合同嗎
合同解除不需要收回合同。解除合同的合同書或者合同解除通知可以證明你們的合同已經作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二、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三、合同解除有哪些方式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即協議解除、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三種。
關于合同解除包括三種方式,即協議解除、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協議解除由合同當事人達成一致即可;約定解除,即在合同中對在何種條件下當事人享有解除權進行約定;對于法定解除,一般認為主要是基于《民法典》規定,即包括不可抗力、預期違約、遲延履行等情形。對于因情勢變更原則當事人一方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則較少受到關注,基于情勢變更原則,當事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有明確的規定。
在協議解除的情形下,因遵循當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則,且不需要當事人單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較少發生糾紛。但對于法定解除以及約定解除的情形,因為需要當事人一方在符合法律規定或約定的條件下,作出明確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實踐當中,當事人往往容易對解除合同是否有法律或事實依據,以及解除程序是否合法等產生爭議。
合同解除要收回合同嗎?合同解除不需要收回合同。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