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定要簽合同才行嗎(租房一定要簽合同么)
租房一定要簽合同么
法律主觀:
租房不一定要簽合同。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簽署書面的租房合同,簽署的租期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沒有簽署合同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可以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租房一定要簽合同嗎
租房一定要簽合同,不簽合同是違法的。法律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雙方應當在祖賃合同簽訂后30日內,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但如果不備案也不會影響合同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租房必須簽合同嗎
法律分析:是的,租房不簽訂合同是違法的。租房一定要簽合同,合同就是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的內容中包括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還包括了房屋的租金,租期以及租金支付方式等。租房的時候一定要簽合同,只有簽了合同才能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可以防止房東隨時漲房租,也可以防止租客臨時退租等狀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房屋出租要簽合同嗎
房屋出租要簽合同,這樣對租賃活動更有保障。根據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因此,房屋租賃期限不滿半年的,可以是口頭租賃合同或者書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期限在半年(6個月)以上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租賃合同。當事人房屋租賃合同采取口頭形式的,發生爭議時要有其他證據證明。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口頭房屋租賃合同,視為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另外,根據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房屋出租簽合同應包含的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以及房屋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承租人要注意審核出租人提供所出租房屋的產權證等材料。
2、所出租房屋的具體情況:如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列舉住房內裝修情況以及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雙方的租賃期限,租賃合同到期前如需續租或不再租賃,應提前多久及時溝通以及續租時的付款方式等。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修繕責任:房屋修繕是出租人的責任。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的約定: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8、是否可以轉租應當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
9、違約責任的約定:對于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應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租房要和房東簽合同嗎
租房是肯定要和房東簽合同的,對于租客而言,沒有合同就沒有保障,在租賃關系中租客一般都處在于弱勢,合同是維護權益的唯一武器。另外和房東簽合同的時候務必確認是房東本人,并看清楚合同中的各項條款。
簽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1、在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并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見蹤影,因此,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2、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
租房不簽合同可以嗎
根據法律規定,租房不簽訂合同是違法的。手續有:1.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2.租賃雙方應當在祖賃合同簽訂后30日內,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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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要簽合同嗎
要。租房的最后一道流程就是簽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力和義務的協議。固簽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十分重要。
在實踐中進行房屋的租賃時,出租人要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利,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有期限的,那么租房合同最少要簽多久?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租房合同簽訂前要知道哪些問題
1、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跟房產證上一致),室內包含設施(因為如果是有裝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寫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時引來糾紛),水電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房屋租金并備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費用。)
2、要查看房東的房產證,并索要一份復印件。還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東委托其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里面具體寫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有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房屋出租各項事宜,簽署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認。
3、簽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是用來看的),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一份,委托書(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情況下)。再有就是兩份“合同”,這樣差不多就可以。
4、注意無法簽口頭合同。在簽訂租房合同的時間,要注意將房東最新口頭承諾都填寫在合同內容中,因為這樣才能更最好的保障自身的權益。
5、注意房間的用細節。從法律法規方面來說,在承租方入住以后,有使用房間的權力,但是在沒有經過房東允許的情況下有,無法隨意更改,如果要重新進行裝修,要在合同中明確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