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合同法》,當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
【答案】:B,D
本題涉及的考點、是法定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③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④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⑤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可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
法律主觀:
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有:,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總的來說,合同的變更和轉讓都有嚴格的條件限制,也有法定操作流程,要注意,在借貸合同中,如果債務人想要轉讓債務,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未經債權人同意簽訂的債務轉讓合同是無效的。,合同解除后,當事人仍然可以主張違約金。,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單方擅自解除合同,違反了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應就其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當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法律主觀:
當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法定其他情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合同單方面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單方面解除的情形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災害、戰爭、社會異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可能有大有小。有時只是暫影響合同的履行,當事人可以通過延期履行實現合同目的,但不能濫用單方解除權。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單方解除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說明自己行使解除權的法律事實已經發生。
二、在覆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主要債務是指根據合同的約定,當事人應當承擔債務的大部分或者對債權人權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響的部分。
三、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要后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遲延履行是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仍未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對于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債務人在債權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對于債務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的,債權人首先應當規定一個合理期限,書面催告債務人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覆行債務或者有其它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如果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限或者其它合同條款對當事人權利義務至關重要,一方有違約行為將嚴重影響到當事人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時,當事人可以不經催告程序而直接單方解除合同。
五、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如: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租賃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